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发展环境
第一节 发展现状
第二节 问题挑战
第三节 面临形势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 重点任务
第一节 营造公平高效的市场环境
第二节 营造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
第三节 营造开放便利的投资贸易环境
第四节 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
第五节 营造活力迸发的科技创新环境
第六节 营造扬优成势的产业发展环境
第七节 打造公平获取的要素环境
第八节 打造包容和谐的社会环境
第四章 保障措施
前 言
优化营商环境,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和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早在福建工作期间,就前瞻性提出“软环境”建设等重要理念,大力推进“一栋楼”办公、机关效能建设等重大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营商环境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我们做好新时代营商环境工作指明了方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福建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努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
《福建省营商环境建设规划(2024—2029年)》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部署,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改革,依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编制,对标国内外先进水平,聚焦经营主体关切,明确了福建省今后一段时期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是全省今后一段时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遵循。规划期为2024—2029年。
第一章 发展环境
第一节 发展现状
近年来,福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论述,聚焦经营主体需求,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制定实施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营商环境创新改革行动计划、优化营商环境近期举措等一系列切实可行、务实管用的政策法规,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明显成效,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市场化营商环境建设实现新发展,经营主体活力迸发。创新发展“晋江经验”,大力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在全国率先出台地方性促进公平竞争条例,促进和保障各类经营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制定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建成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平台。持续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不断降低企业注销成本,提升企业注销效率。强化要素供给,统筹安排产业用地,推进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建立“动态收储”机制和“交地即交证”“竣工即交证”等机制。健全民营企业问题解决长效机制,推动解决一批融资和企业欠薪等突出问题。各地大胆探索,以专班制、帮代办等形式多样的方式助企业、兴产业。2023年,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3.7万亿元,同比增长4.3%,占地区生产总值的68.3%;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的62.6%,制造业民间投资增长8.1%,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速高于全省4.9个百分点,呈现发展质效回稳向好态势。各类经营主体茁壮成长,从2012年末的139.56万户,增长到2023年末757.08万户,增长4.42倍;2021—2023年,年均新增经营主体70.71万户,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经营主体满意率逐年提升,2023年营商环境总体满意率为88.27%,连续三年保持在85%以上,全省12345热线企业群众满意率达99.32%。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迈出新步伐,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公平竞争、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一批地方性法规规章,加快推进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持续打造一流法律服务高地。在全国首创“执破直通”机制盘活企业资产,破产案件审执平均用时、买卖合同纠纷审理时间大幅压缩。出台信用修复指引,实施信用修复协同机制,实现信用修复“一网办”,经营主体恢复信用更便捷。健全行政执法标准规范,建成全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将全省48个执法条线、3900余个执法单位、9.8万余名执法人员、2万余项行政检查、处罚、强制事项全部纳入新系统,实现省市县乡四级共用;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直接减少检查1.1万余次,开展片区联合执法2800余次,向乡镇下沉执法人员2400余名,切实解决执法标准不一、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消除多头重复交叉执法。依托平台创新执法服务模式,聚焦群众和企业最关心、最关注的问题,持续推进首违不罚、轻微速罚等柔性执法方式创新,开展教育、劝导、警示、约谈等柔性执法。平台运行以来,免于处罚近1.1万次、减轻处罚4500余次,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全省三级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中心有效运转,福州、厦门、泉州设立知识产权法庭,开展全国首批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建立诉调对接机制,探索多元化解决涉外知识产权争议新路径。
三、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新突破,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不断提升。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系统完备的惠台利民政策体系正在逐步形成。不断提升跨境贸易服务水平,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努力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节点、重要通道。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获批成为全国首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试点地区,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不断提升。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有效落实,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持续放宽,成立省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和招商局,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和服务机制不断健全,2023年全省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比上年增长36.2%。推动要素跨境流动高效便利,简化外籍人员来华和外商投资企业外籍员工停居留审批手续,2023年跨境人民币业务首次突破一万亿元。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效能不断提升,通关作业无纸化、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全省范围全业务模式覆盖加快推进,“丝路海运”“中欧班列”“丝路飞翔”等物流通道加快建设,2023年外省集装箱中转业务增长56.2%。
表1 2012年、2023年福建开放型经济主要指标对比
指 标 |
2012年 |
2023年 |
较2012年的增长率 |
进出口总额(亿元) |
9845.98 |
19739.58 |
100% |
港口外贸货物吞吐量(亿吨) |
1.67 |
2.91 |
74% |
外商投资企业工商注册数(万户) |
1.80 |
3.48 |
93% |
实际对外投资额(亿美元) |
5.31 |
28.13 |
430% |
金融机构外币存款余额(亿美元) |
123.15 |
359.92 |
192% |
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亿元) |
1064.90 |
12191 |
1045% |
注:表中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统计数据。
四、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获得新成效,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提升。设置政务服务“五级十五同”标准,实现全省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构建“一个门户、一个平台、一组标准、一套规则、一库共享、一网通办”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新体系,形成全省行政审批“一张网”,99%事项可网上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一趟不用跑”比例超99%,政务服务办件非常满意率超99%。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优化机关效能,强化“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全省优化推出2186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涉及各级985个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机构,覆盖个人从出生到死亡、企业从设立到注销全生命周期等57个重要阶段和高频事项。全面推行“无证明省份”建设,加快清理无法定设立依据的证明材料。推进“多报合一”,经营主体年报公示更顺畅;实施“年报+金融”,拓宽经营主体融资渠道。推行“一栋楼”办公,深化政务服务集成化改革。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压缩70.6%,申请材料减少79.6%,办理环节减少88.9%。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时间从45日压缩至20日。
第二节 问题挑战
内外部发展环境复杂多变,周期性、结构性问题相互交织,加大了各类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压力,同时企业遇到的一些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影响发展信心和预期。
一、市场准入隐性壁垒一定程度仍然存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政府投资项目运营等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民间资本在国家重大工程、重点产业链项目、重大科技攻关等方面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单位、地方对破除隐性壁垒认识不到位、处置不及时、清理不彻底,导致相关问题治理成效不明显。
二、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还不够充分。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法规尚不完善,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有待优化,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情况仍时有发生,知识产权维权难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个别执法部门存在“重复检查、多头执法”“重审批轻监管、以罚代管、只罚不管”等问题,针对涉企执法的投诉申诉渠道相对较少。
三、政策落实和政府诚信还存在一些短板。部分政策协同性、连续性有待提高,执行中还存在“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现象,一些领域监管、治理“一刀切”问题仍有发生。政府诚信建设有待加强,有的地方惠企政策兑现不及时、打折扣,企业账款拖欠问题多发;“免申即享”覆盖面窄,且多为线下兑现;“亲而不清”“清而不为”现象常有发生。
四、对接国际经贸规则还有差距。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标准制定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推动。通关便利度需进一步提升,口岸信息共享、业务协同配合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出口型企业面临国际政治、跨境结算、汇率、通关等风险,政府对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税收规则、市场偏好等重要信息宣传指导不充分。
五、生产要素支撑能力有待加强。受企业发展规模等因素制约,不少中小微企业还难以平等获取资金、人才、技术、数据等要素资源。高能级创新平台数量偏少,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某些领域依然存在,对初创期、种子期科技企业融资支持不足,用地用海等保障存在瓶颈,招工难尤其是高层次人才短缺问题日益凸显,技术、数据供给能力不足等问题突出。
六、政务服务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便利性规范性有待进一步优化,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高效办成一件事”等有待深入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应用有待深化,电子签章仍难应用于网上、掌上办事系统,部分数据共享核验事项仍需提供实体证照或纸质材料。涉企增值化服务探索实践的力度不够,聚焦企业生产经营全生命周期,系统性提供政策、人才、融资、科创、出口贸易等服务能力不足。
第三节 面临形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就营商环境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率先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无论国际形势如何变化,中国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决心不会变,一视同仁为外商投资提供优质服务的政策不会变”“要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打造‘投资中国’品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部署,明确提出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赋予我们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的历史使命。这些都为做好新时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时刻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在推进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上奋勇争先。
放眼全球,各国对资本资源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对营商环境的比拼。经济贸易格局深刻变化,经济治理体系和贸易规则调整变革,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加速重构,各国对资本资源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对营商环境的比拼。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日本、新加坡等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标杆”国家营商环境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公正”。公平维护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经济成分的权利,公平地为所有市场经济主体、各类企业提供政策服务、解决困难问题。二是“创新”。通过知识产权的保护、企业产权的保护、投资合约中政府责任承诺的法治化、合理的沉没成本设定等,给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吃下“定心丸”。三是“集成”。更加注重从点上的政策供给转向制度的集成创新,着力构建宜居宜业宜游宜养宜商的综合“生态”,以及人文关怀、产业配套、公共服务、政务环境的综合“生态”。四是“软化”。除了持续加强硬环境建设外,越来越强调社会、文化、制度等软环境要素。
环顾国内,各省市普遍加大力度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向纵深发展。全国各地都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根据地区发展阶段和资源禀赋,塑造特色竞争优势,推进流程再造、数字赋能、改革创新、作风转变。比如,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以群众和企业需求为导向,开展营商环境“无感监测”,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建立政策超市、政策计算器、高频政策包,“全周期”为企业提供精准化个性化服务。比如,深化与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率先出台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加快构建“全过程创新生态链”,提升要素、产能、市场、规则等连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能力。比如,对标世界银行评价标准,着力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衔接的制度体系,以一年一版的频率更新营商环境改革方案,为企业高质量“引进来”、高水平“走出去”营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国际化营商环境。
审视自身,必须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福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亲自倡导和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亲自部署推动机关效能建设和数字福建建设等,为我们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近年来,福建省围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各级各部门不断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举措,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联动,经营主体和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全社会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水平持续提升。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对标企业群众的期待,对标国内先进省市的营商环境水平,我省营商环境仍有差距。因此,优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必须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开创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部署,深入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积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以改革创新为牵引,以切实增强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获得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题导向、持续破解卡点,坚持系统集成、持续迭代升级,坚持注重实效、持续增强活力,紧紧围绕全方位深层次建设更好的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开放环境、政务环境、创新环境、产业环境、要素环境、社会环境,不断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稳定社会预期,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提供强大动力和坚强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尊重主体。充分尊重经营主体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做到企业和群众有所呼、改革和服务有所应。广大干部职工要强化“服务员”意识,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精准满足企业成长和发展需求。
——坚持改革创新。先立后破、破立并举,聚焦营商环境建设的难点、堵点、痛点、盲点问题,着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鼓励各地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营商环境创新实践,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难题。
——坚持法治思维。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优化营商环境好做法以地方立法的方式固化下来,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带头依法行政、厉行法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确保广大经营主体放心投资、安心经营、舒心生活。
——坚持协同联动。树立系统观念,注重各项改革协调推进,增强工作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加强工作指导,促进各方交流互鉴、共同提升,合力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坚持数字赋能。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技术深度应用、数据价值共享共用,推动流程重塑再造、改革系统集成,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政府运行新形态,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经过5年左右时间,围绕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对标先进、追赶超越,推动福建营商环境明显优化,经营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营商环境水平进入一流行列。
到2027年,市场环境有效规范。市场准入、准营、退出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的障碍有效破除,精准监管深入推进,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隐性壁垒进一步破除,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科技重大专项攻关机制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活力迸发。法治基础有效夯实。营商环境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重点领域制度建立健全,投资者保护、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反不正当竞争等法规政策不断完善;规范文明监管执法效能显著提升,严格公正司法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进一步健全,群众参与和监督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对外开放水平有效提升。利用外资规模持续保持全国前列,质量明显提升,一批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引进落地;对外投资电子证照应用场景大幅拓展,企业境外投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口岸设施设备智能化取得进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进一步丰富完善,临港物流更加高效顺畅,投资、贸易、金融、运输、数据跨境流动、人才往来等领域自由化便利化改革深化开展。政务服务明显便利。在省级层面推出40件以上“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全省95%以上政务服务办件实现“数据最多采一次”,500项高频证明事项“免证办”;进一步扩大行政给付、行政奖励事项“免申即享”的覆盖范围;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审查要点配置,通过机器语言学习,推出80项高频即办服务事项“智能审批”“当场出件”。
到2029年,营商环境“市场味”更加浓郁。市场准入、准营、退出更加便捷高效,环节更少、周期更短、流程更优、成本更低,要素配置效率显著提升,竞争法律制度体系更加完备,各类经营主体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能力明显增强。“法治化”更加深入。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司法质效和公信力持续加强,法治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规范文明监管执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明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有效运行,产权和知识产权执法司法保护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和诚信福建建设完备健全;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取得更高成效,建成国际商事海事争端解决优选地;公共法律服务供需对接机制有效运转,与高质量发展相配套的高品质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国际范”更加凸显。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健全完善,招商引资方式创新升级,投洽会、开发区等招商平台作用充分发挥,更多优质跨国公司项目落地福建,全省利用外资量稳质优;口岸管理、物流运作、港口作业等提质降本增效,口岸监管服务信息互联共享,业务高效协同;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优势充分发挥,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稳步扩大,与国际通行规则相互衔接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率先建立,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深度合作网络健全完善。“智慧办”更加可及。实现以企业和个人需求为导向,全方位提供“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模式;深化政务服务“数据最多采一次”模式,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智能预审率达到90%以上、首办成功率达到90%以上;实现电子证明即时出具,“政府侧”证明材料全面“免提交”,在“社会侧”推行“扫码亮证”;待遇类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免申即享”;基本形成以智能审批为主、人工审批为辅的审批服务新模式。
表2 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主要发展目标
指标分类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3年 |
2027年 |
2029年 |
年均增长 [累计] |
市场化 水平 |
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破除用时 |
工作日 |
20 |
16 |
14 |
-5.8% |
政府采购项目开展跨省、跨市远程 异地评审数量 |
个 |
530 |
650 |
710 |
5.0% |
|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融资担保放大倍数 |
倍 |
4.8 |
5.3 |
5.5 |
[0.7] |
|
小微贷款余额增速 |
% |
18.4 |
与GDP增速相匹配 |
|||
专利转让许可次数 |
次 |
12184.5 |
13714 |
14548 |
3.0% |
|
本地区新增取证技能人才数 |
万人 |
18 |
21 |
22 |
3.4% |
|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 |
亿元 |
1171.7 |
1610.5 |
1890.5 |
8.3% |
|
A、B级纳税人数量 |
万户 |
53.96 |
56.15 |
57.28 |
[3.32] |
|
法治化 水平 |
年度破申案件上诉率 |
% |
2.8 |
2.5 |
2.3 |
[-0.5] |
欠薪线索按时办结率 |
% |
95 |
96 |
97 |
[2] |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实际执结率 |
% |
79.8 |
83 |
85 |
[5.2] |
|
国际商事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 法律机构数量 |
个 |
2 |
3 |
4 |
[2] |
|
“信用中国(福建)”网站政府违约失信投诉线索处置率 |
% |
100 |
100 |
100 |
—— |
|
知识产权社会满意度 |
分 |
83.37 |
85.39 |
86.42 |
[3.05] |
|
税务行政普通程序处罚结果 公开率 |
% |
100 |
100 |
100 |
—— |
|
国际化 水平 |
建设海外仓面积 |
万平方米 |
210 |
256 |
282 |
5% |
经认证的经营者(AEO)新增 企业数量 |
家 |
181 |
348 |
420 |
[239] |
|
港口外贸货物吞吐量 |
亿吨 |
2.91 |
3.18 |
3.28 |
[0.37] |
|
出口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签发 份数 |
万份 |
27.02 |
29.24 |
30.42 |
2.0% |
|
经核准的出口商数量 |
家 |
20 |
24 |
28 |
[8] |
|
有实际进出口业绩的外贸企业数 |
家 |
30931 |
31431 |
31931 |
[1000] |
|
便利化 水平 |
“高效办成一件事”数量 |
项 |
0 |
40 |
70 |
[70] |
“数据最多采一次”办件覆盖率 |
% |
0 |
95 |
97 |
[97] |
|
政务服务全程网办率 |
% |
70 |
80 |
90 |
[20] |
|
便利化 水平 |
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日均活跃数 |
万人 |
20 |
110 |
120 |
[100] |
社会投资房建项目从立项到开工 跨度时长 |
月 |
16.6 |
14.7 |
13.41 |
-3.5% |
|
城市口径系统平均停电时间 |
小时 |
0.69 |
0.65 |
0.63 |
-1.5% |
|
公共数据汇聚量 |
亿条 |
900 |
2400 |
3000 |
[2100] |
|
纳税服务投诉量 |
件 |
733 |
704 |
690 |
[-43] |
专栏1 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发展目标 福州市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引领区,涉企查封扣押冻结案件的投诉控告核查时限压缩至15日,持续提升省会城市的国际影响力、辐射带动力、区域竞争力,营商环境服务数字化、智能化、一体化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擦亮福州现代化国际城市营商环境特色名片。 厦门市加快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引领区,创新发展海丝中央法务区、金砖创新中心等创新基地,谋划营商环境12个重大平台项目、11部地方性法规以及3个重大支撑要素,争取尽快落地建成首批18个国际化营商环境引领区重大应用场景,不断提升对全球优质要素资源的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 漳州市围绕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投资环境优、企业安全感强的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增强政务服务便利化,实现9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网上可办率达100%,持续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的“便利漳州”。 泉州市聚力建设市场化营商环境引领区,不断创新发展“晋江经验”,加快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推动各类经营主体平等获取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持续提升涉企服务质效,打造“泉心泉意”营商环境品牌,到2029年,经营主体达200万户以上。 三明市聚力深化营商环境集成创新,围绕优化涉企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协同联动共建等领域持续发力,争取“e三明”接入服务事项达400项,加快打造能办事、好办事、办成事的“便利三明”。 莆田市以服务和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切实提升经营主体获得感为目标,打造“全市一张图 全域数字化”涉企服务品牌,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100%覆盖,500项“数据最多采一次”高频事项线上线下融合应用。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明显优化,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南平市持续深化营商环境集成改革,推动涉企服务向增值服务迭代升级,构建全周期、全要素、全链条、全天候的为企服务新生态,实现“企呼我应”平台企业满意度95%以上,着力打造政府服务高效、法治保障有力、经济生态健康的优化营商环境山区地市“样板”。 龙岩市突出数智赋能,“全程网办”事项实际办理率提升至70%以上,推动重点领域改革不断创新,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持续提升,努力打造全国革命老区营商环境建设标杆城市。 宁德市加快构建营商环境智慧化服务体系,全面提升“益企宁德”企业服务,2029年“益企宁德”企业服务惠及面提升至80%以上,营造产业环境称心、政务环境暖心、法治环境安心、生活环境舒心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平潭综合实验区持续优化涉台营商环境,2029年实现“全程网办”的涉台政务服务事项达200项以上,政务服务更加高效,市场环境更加优化,在深化两岸融合发展上形成更多具有平潭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创新性成果。 |
第三章 重点任务
第一节 营造公平高效的市场环境
在全面深化改革上奋勇争先,深度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创新发展“晋江经验”,充分激发全社会投资创业活力。
一、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健全完善破除隐性壁垒长效工作机制。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推进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自主申报承诺制,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实行依法按期认缴。优化企业省内迁移登记流程,推进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清理取消对企业跨区域经营、迁移设置的不合理条件和缺乏法律法规依据要求企业在特定区域注册的规定。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严格落实“非禁即入”要求。健全企业破产机制,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推进企业注销配套改革,完善企业退出制度,建立政府、企业、法院、管理人基于社会公共利益联动推进破产工作机制。
专栏2 高标准市场准入制度体系建设行动 建立完善破除隐性壁垒成效认定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平台对内、对外两个工作门户收集问题线索的功能。建立“主动发现是成绩、被动处置是问题”的破除隐性壁垒工作成效认定机制。加强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本行业市场准入隐性壁垒问题处置情况的审查指导。 创新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行业主管部门完善网约车、共享经济、平台经济、旅游民宿、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等新业态新领域行业准入政策制定,优化完善准入条件、审批流程和服务标准。对仍处于发展初期、有利于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新兴行业,给予先行先试机会,审慎出台市场准入政策,严格落实“非禁即入”要求。 加强市场准入制度落实和监督管理。强化准入监管,建立与市场准入相适应的监管模式,推动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觉、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良好格局。对已经出台的政策文件,加强政策执行情况评估,对有违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文件,定期予以清理。 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配套行政法规的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推进企业迁移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强化部门间数据共享,企业申请省内迁移登记,直接向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迁移申请,实现企业迁移登记“一地办理”,提升企业跨区域迁移便利化水平。推进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高效办,构建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实现企业退出涉及的税务注销、企业登记注销、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注销、银行账户注销、公章刻制备案信息注销等关联事项集成化办理。 |
二、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清除各种形式的行业垄断和准入壁垒,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加快推动全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公共服务平台、省行政监督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实施公共资源“一网交易”改革,积极推动“一门户、一张网、一张清单、一盘棋、一个机制”建设,形成统分结合、统一推进的工作格局,实现统一入口、统一服务、统一技术支撑、统一对接系统、统一汇聚共享。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举报、抽查机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大对商业混淆、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执法力度。
三、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依法依规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归集和共享公示机制、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置机制。推广信用承诺制度,推动应用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结果,在食品药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医疗卫生、生态环保、价格、统计等重点领域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诚信守法经营主体“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经营主体“利剑高悬”,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加强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等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推动各级地方政府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畅通政府失信投诉渠道,依托“政企直通车”、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信用中国(福建)”网站、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及时受理、核实各级政府违约信息。依托“福建易企办”平台打造覆盖全省法人、自然人的信息应用。
四、推动市场高效畅通。加快破除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市场基础制度规则与全国统一、市场设施与全国高标准联通,推动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生产要素畅通流动、高效配置,以福厦泉试点为突破,扎实开展要素市场化配套综合改革。构建全省土地交易资源招商和交易平台,加快招商项目落地,提升土地配置效率,盘活闲置存量土地,提高土地产出效益。探索数据招商模式,以医疗、金融等高质量公共数据为抓手招商,引进优质数字企业,消除企业数字鸿沟,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畅通跨区域生产经营活动,杜绝市场分割、设置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等,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完善流通体制,加快发展物联网,健全一体衔接的流通规划和标准。
第二节 营造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
多措并举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以制度化形式确保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的稳定性、可预期性和可持续性,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一、完善营商环境法规制度体系。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推动民营经济、社会信用、科技进步、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持续加大数字经济、科技创新、金融服务、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立法力度。完善立法社会公众参与机制。强化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以及涉经营者经济活动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协议应审尽审,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干预,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全面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健全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机制。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程序,优化处置方式方法,加强金融审判,严厉打击金融犯罪,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构建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探索推进商事纠纷市场化调解,有效利用调解、仲裁等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健全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完善“执破直通”机制,建立企业快速清算和快速重整机制。加强对跨境转移资产逃避债务行为的追索和打击力度,最大化实现民营企业债权利益。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优化一站式诉讼服务质效,依法保障经营主体实现胜诉权益。
专栏3 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 优化完善诉讼服务。为企业提供优质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线鉴定、在线保全等诉讼服务,促进“一网通办”再升级,健全完善流程,为涉诉企业提供更加专业精准的诉讼服务。推进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用好“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推广“法院+工商联”“法院+商会”“法院+行业协会”经验做法,为企业提供低成本、多样性、集约式纠纷解决方式。 维护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环境。妥善审理涉企新型融资纠纷案件,依法准确认定合同性质。统筹推进知识产权管辖机制改革和“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全面落地,推广建设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中心,构建具有福建特色的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工作格局。 公正高效兑现胜诉企业合法权益。审慎规范对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适用信用惩戒措施,准确把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消费令的区别以及适用条件、退出条件。对企业申请执行的案件,依法用足用好用全执行措施,帮助企业及时回笼资金,切实维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规范完善企业救治和退出机制。加快推动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落地见效,有针对性地解决破产案件受理难、审理周期长、府院联动难等问题。持续完善“执破直通”机制,有效提高“执转破”案件移送后的破产案件受理效率。 |
三、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统一的监管政策法规及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持续完善提升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功能,实现全闭环执法、全流程监督、全方位协同,消除多头重复交叉执法。依托大数据技术预测企业潜在违规、违法风险,通过“福建易企办”平台提前对相关企业精准预测预警,降低企业违规、违法发生率,保障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推动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闽执法”平台“综合查一次”的对接融合。拓展包容审慎监管与服务型执法,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两张清单”制度,对违法违规经营主体既开处罚清单,又针对问题开服务清单,帮助企业合规经营。持续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能力和水平。
专栏4 监管执法效能提升行动 加强“闽执法”平台建设。根据《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推动符合条件的行政执法案件全面纳入平台办理,真正实现全领域、全链条使用平台办案;通过“闽执法”平台整合执法力量、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强化协同联动,形成行政执法新格局,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消除多头重复交叉执法。 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坚持教育为先,宽严适度、过罚相当、理性平和、依法依规、审慎稳妥,体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到有温度、有力度、有精度。监管部门主动探索适用于鼓励企业创新创业创造的“包容期”“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机制。利用大数据技术实施动态监控与预警机制,精准识别企业潜在违规风险,提高监管效率与合规管理水平。实现“双随机、一公开”与“综合查一次”深度融合,切实消除重复多头交叉执法。加强全省执法队伍建设,推动综合执法能力提质增效。 |
四、提升法律服务效能。深入推进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推动国际商事法庭、涉外海事法庭、知识产权法庭、国际法商融合服务基地等融合发展、形成合力,建设国际商事海事争端解决优选地。加大涉外破产、金融、知识产权等紧缺法治人才培育、招聘力度。畅通法律服务机构与企业联系渠道,完善服务企业长效机制。推进海外法律服务机构建设,加强重点国别、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帮助企业提升境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解决海外纠纷维权难等问题。引导企业强化合规管理,切实防范外贸法律风险。
第三节 营造开放便利的投资贸易环境
在扩大高水平开放上奋勇争先,坚持以开放促改革,加快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持续推进投资和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不断提升福建对全球优质要素资源的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
一、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营商规则。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综合改革试点等为抓手,在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环境标准、劳动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金融等领域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进行开放创新探索,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有序扩大商品市场、服务市场、资本市场、劳务市场对外开放。探索建立对标国际高标准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加大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坚决打击惩治侵犯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行为。推动与国内国际绿色低碳贸易规则和机制对接,促进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绿色发展。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人才服务机制,提升国际化人才吸纳承载能力。深入实施境外投资管理制度,引导企业稳妥有序投资建设海外生产基地,鼓励开展高质量海外并购,促进境外投资提质增效。提升对外投资公共服务,广泛发布国别投资环境、发展机遇、合作商机等信息。培育用好涉外法律、金融、保险、咨询等专业机构力量,帮助企业更好地“走出去”。加强风险监测预警,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二、提升外商投资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引导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落实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对外开放相关举措。深化外商投资促进体制机制改革,保障外资企业在要素获取、资质许可、标准制定、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国民待遇,支持参与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协作。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完善境外人员入境居住、医疗、支付等生活便利制度,编印《外籍人士在闽服务手册》,便利外籍人士在闽生活、工作和投资兴业。加强“投资福建”品牌宣传,用好中国侨智发展大会、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中国·海峡创新项目成果交易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世界航海装备大会等重大活动平台招商。依托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外商投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等,及时有效处理企业合理诉求,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提升国际商事纠纷解决能力水平,完善“调解+仲裁+诉讼”相互衔接、有效配合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加强海外纠纷应对指导服务,为出海企业提供综合性海外维权服务。
专栏5 优化便利投资环境行动 开展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工作部署,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制度,推动落地更多标志性项目和应用场景。 探索更便利的数据跨境流动模式。在国家数据分级分类保护制度框架下,结合地域特色和产业规划,充分考虑企业合理需求,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研究制定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管理清单及配套管理办法,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促进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 创新提升外商投资服务保障。强化项目协调保障和推进力度,围绕商务部重点外资项目、省重大活动集中签约外资项目、百个重点促到资外资项目等,落实工作专班、挂钩服务等工作推进机制,主动对接、靠前服务,有效提升项目转段率,保障项目早落地早投产。固化投洽会工作机制,围绕“投资中国”“中国投资”“国际投资”三大板块,不断夯实双向投资促进、权威信息发布、投资趋势研讨“三大平台”功能,持续提升国际化、专业化、品牌化水平。 |
三、推动跨境贸易创新发展。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实施货物贸易创新发展行动,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优化提升和跨境电商创新发展。推进智慧口岸和通关改革,深化关港贸联动,优化通关流程,提升通关效率。加强与铁路、公路、港口、机场等物流信息节点对接,为企业提供通关物流状态查询服务。加大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企业培育力度。深化“丝路电商”国际合作,推进高质量海外仓建设。畅通国际物流通道,持续推动“丝路海运”航运体系建设,鼓励新增集装箱国际航线,支持开通洲际货运定期航线,鼓励新开连接新兴市场城市客货运航线,推动加密通达全球主要货运枢纽航线,打造更加高效便捷的贸易环境。
专栏6 货物贸易创新发展行动 内外贸一体化。深化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内外贸同船同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等监管方式创新,促进内外贸监管体制、管理机制、经营资质、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创新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畅通内外双循环。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优化提升。推进船舶进出港协同、多证合一办证,探索实施海关、边检、海事等查验单位联合登临检查,提升货物流转、通关效率;引导我省地方特色信息化系统功能搭建接入,进一步丰富省平台服务功能。 跨境电商创新发展。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探索创新跨境电商通关、税务、结汇、物流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等。推动跨境电商线上融资及担保方式创新。支持打造国际陆港项目建设,支持我省企业在重点国别、重点市场建设海外仓。 |
创新提升服务贸易,完善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优化服务业核算,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实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行动,构建高标准服务业开放制度体系,全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推动数字、文化、中医药、语言服务等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健全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多样化发展机制。加强中介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鼓励建设高水平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平台,争创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推动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加快服务外包转型升级,发展新型离岸国际服务贸易业务,打造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新高地。
专栏7 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行动 数字服务贸易建设。促进数字服务贸易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数字内容、数字体育、数字农业、远程医疗、在线教育、共享平台、协同办公、跨境电商等服务广泛应用。鼓励打造数字服务贸易支撑平台,支持企业提升贸易数字化和智能化管理能力。强化跨境数据流动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数据保护能力认证、数据流通备份审查、跨境数据流动和交易风险评估等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探索跨境数据流动分类监管模式。 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以打造涵盖展示、交易、拍卖、仓储等环节的全链条公共平台,推动网络游戏、艺术品、创意设计、影视演艺、网络视听、数字内容、新媒体及新闻出版等产业集聚。发展科技型文化新业态,大力发展电影预览、虚拟制片、后期特效制作及视频互动游戏开发和运营,加快发展短视频、自媒体、网络微电影等数字经济和新媒体。 |
四、加快推动两岸共同市场建设。抓住中央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重大机遇,推动出台促进闽台融合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探索构建有利于推动两岸经贸融合发展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扩大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对台先行先试,推进对台小额贸易创新发展。建设两岸标准共通服务平台,制定促进两岸行业标准共通的政策措施。拓宽台湾农渔业和中小企业在闽发展路径,加快建设两岸农渔业交流合作平台,提档升级台湾农民创业园、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完善台胞台企权益保障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政企沟通渠道。对台胞台企办事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精准施策,落实同等待遇,为台胞台企入境发展创造更多便利条件。深化台胞在闽就业、就医、住房、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制度改革,将在闽台胞纳入大陆社会保障体系。探索台湾居民网上身份信息认证方式,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持续优化台胞支付体验,完善台胞医保健保线上服务平台代办服务,简化台胞就医流程,改善台胞就医体验,着力提升台胞台企的获得感。扩大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直接采认范围,建设全省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证书统一平台。优化涉台执法信息公开平台,拓展台胞参与福建法治建设领域,以更大力度保障台胞合法权益。优化支持在闽港澳侨企业发展举措,建立服务协调机制。多渠道听取在闽港澳侨企业及机构、港澳侨人士的诉求建议,开展常态化调研走访和座谈交流,设立问题收集平台,畅通诉求反映渠道,主动解疑释惑、纾困解难、提供服务。加强港澳侨人才引进,支持在闽港澳侨企业转型多元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用好对外合作交流平台,共享对外合作渠道,推动闽港澳侨企业协同发展。
专栏8 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行动 提升两岸产业合作新高度。探索在文化娱乐、医疗健康、专业服务等领域,推动放宽台资准入条件。依托海峡两岸集成电路产业合作试验区、两岸影视产业基地、海峡医药健康产业园等平台,进一步深化集成电路、光学仪器、精密机械等先进制造业和冷链物流、航空经济、中医药、医疗健康养生、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对台合作。 建设一批融合发展新平台。打造两岸标准共通服务平台,扩大对台企资质和行业标准互认范围。围绕两岸优势特色领域,探索建设闽台创新联合实验室,推动建设闽台道地药材查验检测平台、化妆品保健品检验检测中心等创新平台。支持在“海峡两岸生技和医疗健康产业合作区”开展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先行先试。争取设立全国性涉台公共法律中心,打造汇聚涉台法律研究咨询、台湾地区法律查明为一体的开放性资源共享平台。加强对台贸易主通道建设,做强做优海运快件、现代物流、铁矿石贸易等对台特色业务,支持湄洲湾打造国家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加快建设一批对台跨境电商集散枢纽、台湾商品集散中心等平台。 打造台胞台企新家园。加快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先行区,推进创业园、创业社区、创业家庭等创业载体建设,建立台胞创业支持服务中心,加大力度吸引台胞特别是台湾青年来闽创业就业。组织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面向台湾青年开展专场“定制式”培训和考试,提供“多元化”评价渠道。多部门联合合作,设立专场考试台湾分考点,将大陆优质培训资源送进台湾,让台湾青年在岛内即可参加培训和考证,创造两岸技能人才交流机会。以“福建省(平潭)台胞职业资格一体化服务中心”为枢纽,加快打造“一中心+多窗口”服务网络。整合各地对台资源,统筹负责对台职业技能工作,向台胞提供鉴定考试、采认换证、就业创业全链条服务。开发线上业务平台,汇集更新大陆相关人才政策、就业信息,并提供咨询服务,方便台胞查阅了解大陆相关人力资源情况。持续推进闽台职业资格互通互认,对符合直接采认条件的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颁发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直接对应大陆相应职业资格或职称,按其证书许可范围在福建开展业务。推动扩大符合条件的台湾居民在闽从事律师职业的执业范围。推进福建省数字对台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汇聚全国涉台数据,为针对台胞台企的便利化应用服务提供技术保障。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扩大在福建就业、生活的台胞在医疗、融资、购房、住宿等方面享受与大陆居民同等待遇范围。建立海峡两岸高校台湾毕业生档案管理服务中心,为来闽就业的高校台湾毕业生提供统一免费的档案管理服务。 |
第四节 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
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四下基层”等优良作风,持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数字化为抓手,推动形成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高效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一、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持续完善“五级十五同”标准,全面推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事”。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开展智能办、免申办、承诺办、跨域办等“一网好办”改革探索,持续提升集成化服务水平。持续提升“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深度和广度。优化升级全省“一件事”集成化办理平台。梳理“一件事”标准化目录,规范事项构成和办理标准。加大信息化技术应用,开展“数据最多采一次”“数据最多报一次”改革,推动数据“一次采集、多次复用”。全面推行“无证明省份”建设,全面清理无法定设立依据的证明材料,通过数据共享、业务协调、服务优化、扫码亮证等方式实现证明材料免提交。强化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文件等能力支撑,统一建设身份认证、电子印章、政务服务业务协同等平台。通过“一人一档、一企一档”数据共享,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完善全省12345便民热线“一张网”系统,高效处置政务服务咨询、投诉、求助、建议和在线办理指导等诉求。将人工智能技术融合到涉企服务全过程,构建政务服务效能监督管理平台,推动全省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专栏9 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化行动 深化征纳互动服务。推广“精准推送、智能交互、办问协同、全程互动”的服务模式,将智能、高效、精准、便捷的互动融入税费服务全过程,提高智能化应用水平。依托征纳互动跨区域协同能力,在风险总体可控的前提下,不改变执法主体、操作权限、办理流程,实现省内线上线下跨区域通办,更好满足特殊人员、特殊事项的服务需求。依托互联网实时通讯技术,推进跨省通办。 推动办税服务厅和12366智能转型。推动依申请事项逐步脱离办税服务厅,实现全程网上办。办税服务厅从以办税缴费服务为主,向以响应个性化诉求、处理复杂办税缴费事项、解决税费争议、满足特殊人员服务需求为主转型升级。优化办税服务厅内布局,逐步压减实体窗口,将释放的服务资源充实到征纳互动服务、线下辅导、政策宣传和争议化解等岗位。推广“在线窗口”,拓展“移动窗口”。推动12366热线向诉求热点分析、可视答疑演播、辅导产品统筹制定、专业人员培养、社会资源协同等方面拓展。 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等新业态发展。持续做好政策宣传和辅导工作,帮助企业深入准确理解出口退(免)税政策规定,指导企业依法依规申报办理退税,用足用好现行出口退税政策,进一步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健康发展、行稳致远。 |
二、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建立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行政审批制度、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实行“清单之外无审批”,规范业务审批流程,落实“收件即受理”,防止办件“体外循环”“隐性审批”。建设全省统一收件平台,强化“一体化”建设模式,开展办件监测,提高审批时效。推动“好差评”制度落实,规范审批过程文书样式,落实“三集中、三到位”要求,推行窗口无否决权、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度,全面实行综合窗口全覆盖,充分发挥“办不成事”窗口功能。着力转变服务理念,开展“厅局长或处长坐诊接诉”“局长走流程”活动,及时回应企业诉求,查找并破解痛点堵点难点问题。
专栏10 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行动 推进工程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落实好省网上办事大厅“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管理,实行审批事项清单动态管理,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规范审批服务行为,持续开展“体外循环”大排查。广泛推行审批代办服务,解决部分业主“不知找谁办”和“不知怎么办”等难题。 实施项目审批“一件事”集成办理。进一步优化拓展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集成办理事项范围,将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纳入集成服务套餐办理。探索项目工程施工“一件事”、项目竣工验收“一件事”等集成服务事项。 |
三、健全线上线下融合涉企服务体系。梳理增值化事项清单,完善涉企服务事项体系,明确政府部门责任分工,统筹协调涉企服务资源,打造涉企服务“一类事一站办”模式。优化“福建易企办”线上涉企服务平台功能,推动涉企服务事项在移动端快捷办理。完善政企沟通互动机制,提升“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平台服务效能。整合省市县三级惠企政策推送、申报等服务,依托“一企一档”精准描绘全省企业画像,打造企业专属空间精准推送惠企政策,持续扩大政策和服务“免申即享”的覆盖面。建设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在有条件的园区、街道、社区建设企业服务驿站,实现涉企线下服务的集中供给、高效办理。建立完善涉企“帮代办”服务模式,优化线下“帮代办”管理要求,建设线上“帮代办”服务系统,提升“帮代办”团队服务能力,落实“不叫不到、随叫随到、说到做到、服务周到”。
第五节 营造活力迸发的科技创新环境
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技术应用—成果产业化”创新生态链,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四链”环环相扣、深度融合,营造有利于创新创造创业的良好环境。
一、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完善科技领军企业梯次培育、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企业主导产学研深度融合协同攻关等机制,探索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优化重大科技创新组织机制,完善“产业界出题、科技界答题”科研攻关机制,健全区域科技产业协同创新机制,扩大对外科技交流合作。改革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机制,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优化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完善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加快建设全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聚焦重点产业布局建设一批中试服务平台、共性技术平台。落实首台(套)、首批次应用奖励政策,鼓励出台首版次应用政策,加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力度。健全保障科研人员专心科研制度,深化高校、科研院所收入分配改革,允许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权,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机制。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完善科技保险政策体系。
二、推动“四链”深度融合。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充分发挥资金链和人才链的支撑作用,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和产业体系现代化水平。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培育一批高能级创新平台,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建设产学研创新联合体、重点实验室,建强省创新实验室,争创更多国家级创新平台。构建促进创新成果应用的场景和市场,建立从基础研究到场景应用全链条贯通的产业培育体系,完善涵盖产业培育、中试验证、新技术新产品上市推广等环节的应用生态。聚焦第三代半导体、锂电新能源、氢能、新材料等我省有基础、有条件、有潜力的重点产业,组织实施省级科技重大专项和区域发展项目,着力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转化应用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培育壮大一批创新型产业集群和龙头骨干企业。完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产学研用主体构成的创新成果供给体系,赋能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完善大型科研仪器考核制度,推动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促进科技金融紧密结合,充分发挥省政策性优惠贷款风险分担资金池作用,加大“科技贷”产品推广力度。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供应链金融等创新业务,加强对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探索打造支持科技型企业的全生命周期服务。
专栏11 金融支持行动 持续推进支付服务普惠化、适老化和国际化。聚焦重点场所,落实银行卡受理、ATM外卡取现改造、移动支付、账户服务、宣传推广等重点任务,强化跨部门沟通协作,实现外卡受理、现金支付、外币兑换、账户服务、聚合条码有效覆盖,不断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支付服务体系。 强化征信与基础服务供给。指导征信机构提升数据采集和加工能力,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加大征信产品的研发力度,有效整合供应链、科技创新、农业农村等领域信用信息,出具精准的中小微企业信用报告,满足金融机构征信服务需求,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依托“福建易企办”平台,融合应用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打造覆盖全省法人、自然人的统一信用分,推进就医、融资等场景信用应用。引导金融机构丰富动产和权利担保融资产品,使融资场景更加多元。推广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助企融资,引导核心企业、银行、供应商通过中征平台开展应收账款融资。 推动资本项目投融资便利化改革。推进外债便利化额度、外债下放银行登记等一揽子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落地实施,服务企业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扩大网上办理资本项目行政许可事项范围,推广银行资本项目数字化服务,切实降低经营主体经营成本。 |
三、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推动制定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构建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和保护体系,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探索线上线下一体化查处打击模式,加强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健全知识产权案件移送、协助调查、送达执行等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和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完善多部门共同参与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平台建设,高质量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健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快速处理机制。推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分中心能力建设,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与指导。
专栏12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行动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作用,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为我省主要产业领域提供专利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的“一站式”服务。 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供给。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持续构建利企便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布局,优化“知创福建”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因地制宜建立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窗口,提供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 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深入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完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制,推动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加快建设重点产业(区域)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着力构建良好的知识产权运营生态。 |
四、健全人才引育留用机制。完善人才自主培养机制,制定分类或差异化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培养支持政策。着力培养造就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着力培养造就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建设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布局一批新型交叉学科和专业,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多渠道引才聚才,以顶尖科学家推荐、重点用人单位提名、已落地人才引荐等方式,引进一批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创新转化等方面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强化人才激励机制,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完善省级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体系和机制,探索授权重点用人单位自主认定,对能突破关键共性技术瓶颈、引领产业科技重大变革的领军人才,以“一人一策”方式,在研发投入、科研平台建设、人才团队组建等方面给予综合支持。提升人才服务保障水平,加强教育、医疗、住房等保障,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中高端业态,加大对人才创新创业服务支持力度。
第六节 营造扬优成势的产业发展环境
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生态,推动生产要素集约高效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不断提高产业集群发展水平,加快形成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打造具有竞争优势的福建特色现代产业体系。
一、深化产业增值化服务。牢牢守住实体经济,立足企业全生命周期、产业全链条,积极整合各类资源要素,健全完善更深层次的精准化、专业化服务机制,不断拓展增值服务内容。重点在问题解决、要素保障、科技支撑、金融支持、基础设施、降本增效等方面,为产业发展提供更多衍生服务。不断健全产业、企业服务机制,及时解决企业个性化需求。持续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优化规划用地、项目建设等审批服务。实施成果转化对接、联合技术攻关、产教融合育才等行动,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大幅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积极吸引和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放大政府投资基金引导效应。深入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布局,加快新网络、新算力、新数据、新设施、新终端建设,深化新一轮园区标准化建设。推动建设一批企业、行业数据空间,促进数据要素价值释放。
专栏13 公共数据赋能支撑行动 全面推进公共数据汇聚。健全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应用制度。强化以数据目录为基础的部门数据汇聚共享、应用推广、质量管控机制,推动公共数据“全量汇聚、应汇尽汇”。 提升公共数据治理水平。建立数据治理闭环体系,完善数据治理规则,以公共数据场景需求为导向,推动公共数据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完善公共数据基础库和主题库,持续建设完善“一人一档”“一企一档”、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电子证照等基础库,加快优化完善医疗健康、经济运行监测、社会保障、生态环保、信用体系、卫星应用、金融发展、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主题库,打造全省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 构建完善公共数据共享服务体系。提升省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数据共享支撑能力,提供统一的共享申请和服务渠道。健全常态化数据供需对接机制,强化省公共数据供需对接系统支撑,提供全流程线上供需对接服务。探索创新公共数据在医疗、金融、教育、农业、文旅、海洋、交通等行业领域的应用。 |
二、提高产业协作配套能力。围绕我省产业发展实际,实施产业链发展工程,推动优势产业延链、传统产业升链、新兴产业建链、短板产业补链。加大产业链招商力度,在规划、用地、公共配套等领域加大保障,靶向招引一批强链延链补链的产业项目,推动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生态。瞄准我省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链上的薄弱环节和企业创新共性需求,建设一批行业共性技术平台,鼓励链内关联企业协同开展技术攻关。支持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开展国内外并购,实现规模化、集团化发展。对产业链龙头企业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的股权投资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产业梯度有序转移协作,探索通过共建园区、税收分成、股权合作等方式,建立转出地和承接地利益共享机制。完善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健全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政策体系。实施县域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引导各县域发展1—2条重点产业链,打造县域产业发展“福建样本”。
三、加强新产业新业态制度供给。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科技攻关机制,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引育一批核心技术领先、市场影响力大的企业,持续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战略性产业发展壮大。围绕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未来健康等重点方向,积极搭建未来产业应用场景对接平台,加强集成创新,以场景创新带动未来技术率先应用。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对新模式应用、新技术推广过程中突破现行规则标准的,综合运用信用监管、风险防范、数字赋能、行业自律、联合共治等手段,优化监管方式,依法拓展相关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
第七节 打造公平获取的要素环境
以市场化为导向,不断增强对人才、资本、数据等资源要素的配置能力,实现资源要素汇聚整合、高效配置。
一、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不折不扣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和先进制造业的惠企政策,严格落实各项税费支持政策。合理降低制造业综合成本和税费负担,优化产业用地地价管理。加强原材料供需对接,加强产业链上下游衔接联动,强化保供稳价力度。推动交通物流与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建设现代物流体系,调整优化运输结构,有力推动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畅通涉企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渠道,健全问题线索部门共享和转办机制,完善常态化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机制。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健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贵、慢问题,降低经营主体综合融资成本。
专栏14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提升行动 实行“全线上申请”,企业中标后,可以通过系统直接向银行提出融资需求,银行可依法共享、获取采购系统中企业证照和历史交易数据,其他授信材料由企业通过电子化格式提供,实现全流程电子化。 申请“一键直达”,在政府采购系统中,增加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自动跳转到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政采贷”页面的功能,扩大“政采贷”知晓度,便利中标企业申请贷款,进一步化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难题。 优化提质扩面,持续升级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系统功能,打通最后一公里。企业采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由系统协同开具电子发票,将企业贷款账号嵌入电子发票,确保回款账户和贷款账户为同一账户,让银行放心贷款,让企业获得更多贷款,减少经营资金压力。 |
二、加强各类要素保障。加大多样化专业性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引导金融资源更多向重大战略、重大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提高直接融资规模,积极推动优质企业多渠道上市融资,鼓励私募投资基金规范集聚发展,推动发债对接。引导省内金融机构持续加强货币信贷均衡投放,推动各类货币信贷政策工具精准直达企业。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建成10个职业训练院、20个职业技能提升实训基地、30个产业链头部企业实训基地。强化高校毕业生供需对接机制,加快政策性岗位招录(聘),灵活组织专业化、精准化、小型化、定制化招聘会,支持民营企业稳岗扩岗,拓展就业新空间。积极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形成“以增长促就业、以就业稳增长”的良性互动。深化“一清单三保障”工作机制,加强建设用地报批服务指导。合理配置用地计划,实行重大项目用地计划应保尽保。以工业园区标准化推动国土空间高质量重构,综合运用“一区多园”“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等多种途径,积极盘活更多低效工业用地和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全力服务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重要建设项目用海需求,对规划布局在连江可门、福清江阴、莆田涵江、南安石井、晋江集成电路等产业园区历史围填海区域的项目,简化办理用海手续。推进已批未填、未批已填等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分类处置,引导产业项目在历史遗留填海区域规划布局。强化公共数据供给,完善提升省公共数据目录系统,建立全省标准统一、动态管理的一体化公共数据目录管理、发布机制。
专栏15 保障供电可靠行动 全力建设可靠配电网。开展配网提升行动,进一步贯通规划、建设、运维三个环节,高质量打造可靠配电网。 全面提升用电保障。推广不停电作业,深化带电检测、旁路作业、移动发电车作业等技术应用。推广“零计划停电”,重点整治低电压、台区重过载等问题。推行“网格化”主动抢修模式,实现“一张工单、一支队伍、一次解决”,减少客户停电时间和次数。 健全断电管控机制。优化《供电可靠性管制计划协议》,依法建立健全满足世行评价标准、具备实施条件的限制电力中断财务遏制机制,加强对电力可靠供应的监管,持续提升配网供电可靠性。 不断提高办电效率。深化供电业务集成,持续推出更多供电业务“自由选”“集成办”。优化办电业务流程,提升业扩项目全流程数字化、可视化服务,打造更便捷更透明的报装接电服务新模式,持续推动项目快接电。打造便捷、高效、优质的线上服务平台,实现办电、交费、能源服务等“一网通办”。 |
三、完善公用基础设施。全面落实交通强省建设要求,构建便捷顺畅、经济高效、绿色集约、智能先进、安全可靠的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试点推动福州、厦门、泉州等有条件的城市开展自来水深度处理。打造福州都市圈、厦漳泉都市圈的快速通道体系和便捷交通体系,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加强与粤、浙、赣管网省际联通,推进省内管网互联互通,强化重点区域、园区支线建设。深入推进5G网络建设,前瞻布局6G网络技术储备与试点应用,赋能千行百业高质量发展。构建泛在智能的物联感知体系,推进移动物联网全面发展。健全新型基础设施融合利用机制,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加快建设全省一体化算力服务体系,创新网络传输、算电融合、运营服务、收益分配等协同机制。统筹推进数据中心建设,实现存算一体化发展,推进算力统筹和智能调度。加强泛在感知、终端联网、智能调度体系建设,夯实数字城市民生保障根基。积极稳妥推进低空空域管理改革,争取城市空中交通管理试点,大力发展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
专栏16 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行动 网络基础设施升级工程。加快全光骨干网升级改造和千兆宽带网络普及,提升城市光传送网的覆盖能力。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通信网络规模部署、创新发展,促进互联网络演进升级和能力提升。 算力基础设施发展工程。推动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稳步提升算力综合供给能力。统筹推进数据中心建设,实现存算一体化发展,推进算力统筹和智能调度。完善云计算产业生态,发挥云计算服务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促进效应。 应用基础设施赋能工程。推动工业互联网应用走深走实,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交通、能源、市政等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加强泛在感知、终端联网、智能调度体系建设,夯实数字城市民生保障根基。 |
第八节 打造包容和谐的社会环境
在展示福建新形象上久久为功,营造温暖和谐的社会氛围,拓展包容活跃的创新空间,创造便利舒适的生活条件,扎实提升各类服务供给水平,构筑宜居宜业宜游宜养宜商的“赢商”生态。
一、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根据出生人口变化情况,完善普惠性幼儿园布局规划,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持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创建。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优化普职比,推进综合高中班试点,按新标准开展省达标高中创建工作。实施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加快推进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扩大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规模,建设一批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以侨为桥、校企同行”携手打造“海丝学院”职教品牌。推进新一轮“双一流”和一流应用型高校建设,调整优化学科专业设置,提升高校科研水平,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卡脖子”技术突破。
二、增强卫生服务整体能力。推动“三医”协同治理,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完善和落实药品耗材带量采购、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等机制。深化疾控体系改革,推动县级疾控机构与县域医共体协同发展,促进医防融合。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加大力度推进国家、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以疾病谱为导向,推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和医疗“创双高”。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县域医师补短板工程,提升县域危急重症救治能力。为社会办医预留发展空间,对于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不得以床位规模为理由限制。
三、健全多层次广覆盖社会保障体系。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精准扩面专项行动,积极引导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及其他符合条件的适龄城乡居民参加或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范用人单位参保缴费行为,逐步实行养老、失业、工伤三险统一参保登记,探索推动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全面落实个人养老金制度。推动建设规范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中心,推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系列指引指南,推动实现“一站式”“一揽子”权益保障服务有效覆盖,不断提升保障水平。重点监管防范“刷单”“长工变短工”等不公平、侵害劳动者权益行为。
四、营造尊重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制定政商交往负面清单,推动党政干部和企业家双向建立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与企业家恳谈、挂钩联系服务等机制,认真研究吸收企业家或行业协会商会提出的政策建议。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家评先评优和申报省级高层次人才,落实住房保障、子女教育、健康保障、出入境和居留便利等相关待遇。创新教育培养方式,提升民营企业家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教育培训,实施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促进计划,发挥全省各级青年闽商组织作用,搭建“传帮带”平台。深化独特的闽商精神特质和闽商文化研究,挖掘闽商群体的理念,培树“闽商讲师团”宣讲品牌,搭设闽商讲坛线上平台。开展具有福建特色、主题鲜明的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活动,传承弘扬“晋江经验”,推出一批敢闯敢干、改革创新的民营企业家先进典型。推进新媒体矩阵建设,加强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结合民营经济人士特点和诉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引导。引导民营企业家增强文化意识,强化企业文化建设党建引领机制,创新“党建+企业文化”模式,把党建的组织资源、组织优势转化为企业文化建设发展资源和发展优势。
第四章 保障措施
本规划是未来一段时期我省优化营商环境的宏伟蓝图,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各自职能和工作实际,排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
一、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坚持统筹谋划、高位调度、强力推进,各地各部门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一把手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领导直接抓、具体抓、跟进抓,相关部门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营商环境建设牵头部门要负起统筹推动、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责任,其他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工作。各方密切协同配合,做到政企互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快速实施、落地见效。加强舆情综合研判,发挥宣传舆论引导作用,讲好闽商故事,传递闽商声音。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二、强化体制机制创新。以数字化、智慧化改革为牵引,着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和结构性矛盾,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全面提升制度供给效率、资源配置效率、政府审批效率、公共服务效率,深入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实现企业群众办事时间更短、跑动更少、成本更低。创新完善区域合作共建共享机制,完善较发达地区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人才、科技、产业支持,创新发展山海协作“飞地经济”。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围绕招商引资、稳企惠企、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梳理容错情形和不予容错情形,精准区分故意和过失、因私和因公、违规和试错,综合考量主观动机、问题性质、程序方法、履职状态、后果影响等因素,既鼓励探路者敢为有为,也防止打着容错旗号搞纪律“松绑”。
三、完善监测督导机制。健全经营主体满意度调查体系,开展面向企业的营商环境宣传培训工作,提高调查问卷填报的准确性;多种题型结合,同时通过企业特征、行业地域特征、办事特性等标签精准匹配调查对象,提升企业答题体验和数据收集质量。完善监测指标动态调整机制,提升指标设置科学性,扩大数据直接抓取的覆盖面,提升抓取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度。强化监测预警分析功能,及时提醒相关地市补齐短板弱项。持续开展共同提升行动,针对各地工作薄弱项开展点对点指导帮扶,督促整改提升,促进区域间营商环境平衡发展。建立营商环境观察员工作机制,以“用户视角”通过观察员的实际参与和体验反馈,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营商环境中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
四、强化试点示范带动。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率先开展营商环境相关领域实践探索。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上示范,有条件的特定区域先行先试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条款,探索建立安全有序的数据出入境管理体系和“数据合规流通数字证书”制度,试点国际高标准电子商务规则,推动数字身份和电子认证跨境互联互通。在域内外法治创新上示范,探索矛盾纠纷充分过滤、合理分流、多层次实质化解程序前置,构建多元解纷机制。严格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推行企业涉案账户“阳光冻结”机制。建设海丝中央法务区,打造法治创新聚集区,形成立足福建、辐射两岸、影响全国、面向世界的国际化一流法律服务高地。在优化产业营商环境上引领,加快形成以科技创新为主引擎的动力机制,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创新中心。聚焦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和硬科技创业,打造全国性技术交易平台。加快建设标准互认及知识产权服务等新工业革命领域赋能平台。探索设立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建立与国际标准相适配的认证和测试体系。
五、强化宣传推介引导。完善畅通、便捷、高效的常态化政企沟通互动机制,提升企业诉求接诉即办工作效能,及时有效解决企业的急难愁盼问题。结合营商环境改革重点,突出政策解读、典型案例等主题宣传活动,确保企业找得到、看得懂、用得上。对经实践检验证明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加强互学互鉴,推动全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