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2月1日起,水资源费改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针对改革中闽浙两省边界流域面临的跨政策协同难、跨区域监管难、跨机构办税难等问题,寿宁、泰顺、庆元、景宁四地税务、水利部门建立“绿税通”协同共治机制,实现水资源税宣传、执法、服务、分析等全方面协作。
(一)宣传辅导扩面提质,凝聚税改共识
一是多维联动,拓宽宣传广度。联合制发跨省水资源税新电子税务局申报手册和政策解读短视频,开展“云上税课”政策解读直播培训。针对高频咨询事项制作政策解读类信息,通过税企互动平台、短信平台推送至纳税人,扩大水资源税政策宣传覆盖面。二是靶向聚焦,深化辅导精度。围绕跨省取水管征、创新跨区域服务、社会关切等协作内容,开展跨省远程会商,共同制定边界涉税问题处理指引,精准解决计税依据核定、减免政策适用等涉税诉求。针对两省边界水电、供水、供电等不同行业,组建专班上门开展针对性、定制化、场景式政策解读,做实“一企一策”办税辅导。
(二)税水联动强基固本,强化跨省共管
一是数据赋能,夯实税源基础。成立水资源税税务水利联合管征小组,归集和共享取水许可证、用水监控等内外部信息数据263条,形成边界地区水资源税源企业“一企一档”数据管理台账。运用水力发电企业上网发电量、发票开具金额等数据,建立水资源税风险管理预警指标;组建专家团队,对跨省取水异常触发预警企业开展分析研判,帮助企业化解涉税风险。二是跨省互认,统一执法标准。签订《跨省界“水税易办”合作框架协议》,确立数据互通、标准互认等5个方面18项协作内容,实现水资源税行政许可、取水设施、取水计量等信息互通互认。依据《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及两省省定事项,梳理跨省政策差异6大类11项,编制《两省水资源税省定事项政策口径对比清册》,明确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违章处理等5个环节的操作规范,进一步提升跨省界税收执法和政策执行的统一性。
(三)服务升级惠企利民,畅通业务共办
一是网上智办,云端服务零跑动。创新“连线即办”服务,设立远程帮办中心“云窗口”,提供跨省取水量申报辅助、最新政策实施提醒服务,为跨省纳税人远程解决申报难题13项,申报复杂度、办税成本大幅下降50%。打造纳税人申报“数据归集+智能预填”模式,并强化申报合规性校验,推动纳税人申报“容错纠错”。二是线下集成,一站服务通省域。设立“闽浙通办”专窗4个,将跨省纳税人纳税申报、发票开具等高频涉税事项纳入通办事项清单,提供“优先受理、容缺办理、跨省通办”的“一站式”服务,办税效率提升50%。同时,共建4个跨省域“水资源税争议调解室”,构建“分局初判—县局复核—四县联审”三级争议处理机制,及时有效处理涉税争议。
(四)闭环跟踪问效赋能,拓展绿税共治
一是动态监测,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加强政策实施动态监测反馈,收集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13个,向上级报送可行性建议6条。如,针对两省对水利发电企业计税依据采集方式不同的问题,及时联合调研并形成统一意见上报。开展“水税易办”协作政策效应分析,量化水资源税改革对企业节水技改、区域产业升级、边界生态修复的推动作用,为政府提供绿色发展政策建议。二是机制探索,延伸协同共治边界。将跨省取用水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与两省水利部门取水许可、计量等合规性管理相结合,推动以税控水、精准监管。在完善水资源税“水税易办”协作机制的基础上,探索将耕地占用税、环境保护税等其他绿色税种纳入“绿税通”共治范围,构建“水资源—土地—生态”多维治理模式,打造跨省界绿色税收协作品牌。
三、取得成效
国家及各省市发展改革委
本省设区市发改委系统
省直厅局单位
国家及各省市发展改革委
本省设区市发改委系统
省直厅局单位
主办单位: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维护单位: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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