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事局建设海上运输“单一窗口”

发布时间 : 2025-07-10 21:0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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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情况

2022年,《国际便利海上运输公约》附则修正案规定,自2024年起,各国港口应建立海上运输“单一窗口”。在此背景下,福建海事部门联合厦门自贸委共同推动“厦门海上运输‘单一窗口’”(以下简称“平台”)项目,通过创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打破信息壁垒,推动港口数字化、智能化改革,解决船舶进出港中的信息分散、重复申报等问题,提升港口服务效率,优化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

二、主要做法

(一)从“多头申报”到“一站集成”,实现“船舶通关零障碍”

深度整合港航数据资源,构建全流程“一单三报”体系,优化船舶进出港申报流程。一是统一信息填报标准。集成船舶进出港报告、危险货物申报、船舶证书协同办理等业务,采用标准化数据接口,提高信息填报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二是提升数据复用率。通过数据在线保存、数字化检验等功能,减少企业重复申报、海事部门重复审核,确保数据“一次提交、多方共享”。三是强化安全管理。依托智能数据校验机制,确保申报信息的合规性与安全性,提高海事监管的准确性。

(二)从“信息孤岛”到“数据共享”,实现“航运服务一站通”

整合跨部门间港航服务资源,构建“低成本、高效率”的信息共享机制,打造“一站式”信息查询中心。一是实时船舶跟踪。覆盖船舶进港、在港、出港全过程,接入船舶动态跟踪、引航、拖轮、码头作业等信息,实现港口业务动态可视化,为船公司、代理、货主、船员提供一站式查询平台。二是精准匹配需求。依托智能数据分析,实现船舶运营需求与港口服务资源的精准匹配,提升海上运输全链条相关企业、人员信息获取便利度。三是数据同步更新。建立高效的数据更新机制,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助力企业合理安排运营计划,提高作业效率。

(三)从“人工监管”到“智能预警”,实现“风险防控无死角”

充分利用技术优势,推动海事监管智能化,提升航运安全管理水平。一是打造智能监管体系。建立船舶安全检查、现场监督、劳工条件检查等数据库,实现智能风控分析,提升监管精度和效率,减少企业通关成本。二是引入异常提醒功能。升级船载集装箱危险货物积载隔离排查功能,探索易流态化货物远程检查,确保监管“零死角”。

(四)从“分散作业”到“统筹规划”,实现“船舶作业更高效”

建设统一的船舶运营服务入口,优化船舶在港期间的作业流程,提高港口作业协同效率。一是优化作业调度。统筹分析船舶污染物接收、物料供应、油料供受等作业时间,提供智能规划方案,助力港航企业高效运作。二是提升企业服务体验。平台联动监管部门与企业,形成高效的信息交互网络,降低沟通成本,提高服务质量。

三、取得成效

一是提升港口通关效率与推动数字监管创新。平台优化了船舶进出港排班、减少了重复申报、简化了审批流程,显著提升了船公司、船代等企业,以及监管部门的效率,推动了监管与服务一体化。平台运行以来,已保障3000余艘次国际航行船舶进出港申报、审批等平均提速一小时,预计每年可为航运企业节省运营成本约1.5亿元。

二是推动港口间信息共享与示范推广。平台依托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系统业务数据,实现了厦门与宁波港口之间的船舶信息共享,探索出国内不同港口间的海事业务数据交互与业务共享模式。

三是助力智慧口岸建设和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厦门主动对接国际海事组织的公约要求,建成海上运输“单一窗口”,既是厦门推进智慧口岸建设的具体举措,也是智慧海事和智慧口岸联动建设的生动案例。平台建设中制定的数据元和数据接口等相关标准规范,有望成为参与全球海上运输“单一窗口”建设的标准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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