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创新府院“联合共益执破”机制 推进“严重失信主体”整治

发布时间 : 2025-03-08 17:1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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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情况

宁德市强化府院联动,针对因无财产执行导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市场主体,迭代升级“联合共益执破”工作机制,推进困境企业重生和“僵尸企业”出清。

二、主要做法

(一)全面系统发力,畅通程序流转。一是突出内外联通。制定出台府院“联合共益执破”规范性文件,建立“僵尸企业”甄别、会商、移送工作机制和法院、政府部门、破产管理人三方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通过组织召开全市“联合共益执破”专项工作会议等,推动政府部门、法院、企业、破产管理人“共同参战”执行与破产工作,提速法院执行积案“终本出清”。2024年以来,累计移送破产近250件,助力出清1000余件审判、执行案件。二是突出数据融通。搭建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台,建立执行、破产双向信息互通机制,实现不动产、银行存款、车辆、证券、保险等财产信息快速查控,有效提升破产案件甄别准确性和办案效率。优化“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服务,将破产办案系统与执行查控系统有机链接,实现破产企业财产信息快速查控,有效解决各方主体信息不对称、查询处置效率低、沟通不畅通等难题。三是突出内部贯通。构建法院内部“立审执破”全流程贯通工作机制,“立审执破”部门良性配合互动,实现“立转破”“审转破”“执转破”程序动态转化。特别是针对破产程序“财产接管难、处置周期慢”的痛点,深度融合执破程序共通的“查控、处置、分配”财产三项流程,探索建立“2+1>3”的执行主查主卖破产主分的“二执一破”财产处置工作新模式,避免程序空转和资源浪费,有效缩短财产处置周期。

(二)强化综合施策,提升共治效果。一是联合开展共益执破。在开展前端全方位甄别研判的基础上,采取“一企一策”方式精准处置问题企业。比如,针对仍具有发展潜力和经营价值的企业,积极引导进入破产重整或破产和解程序,推动企业从“濒死”走向“新生”;针对耗费社会资源、透支社会信用、缺乏运营价值的企业,由联合单位向法院申请导入破产清算程序,推动企业有序退出,促进市场要素盘活。二是联动处置破产资产。针对疑难个案中的不动产处置问题,建立由法院主导、各相关单位配合的资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有效解决一批时间跨度长、牵涉范围广、处理难度大的历史遗留问题。比如,针对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一案,法院联合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15家单位进行强制清场,妥善腾退违规占用烂尾楼的40余家商铺,有效破解管理人无法接管财产、破产程序无法推进的难题,让中心城区烂尾近20年的商业广场项目“起死回生”。三是联促企业破产重生。针对事关地方发展的重点产业企业破产问题,推动属地政府会同法院、破产管理人等组建工作专班,全程跟踪推动企业“先破后立”、加速重生,最大限度实现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比如,针对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属地政府在发现企业业绩下滑、资不抵债的情况下,立即组建工作专班,配合法院和破产管理人推进重整计划草案执行和意向投资人招募等工作,顺利推动企业“蝶变重生”,实现资产和产业双盘活。

(三)着眼常态长效,完善保障体系。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探索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明确相关破产事务办理的主体责任和操作指引,厘清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的职责边界,确保“执破融合”于法有据,有效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存在的企业注销、税费清缴、职工安置、信用修复等方面“中梗阻”问题,实现“联合治理”的协同效应。二是强化资金保障。建立破产援助资金制度,制定出台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为无产可破或资不抵债的企业破产审判提供经费援助,有效保障破产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三是强化落实保障。将“联合共益执破”工作纳入市对县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分解细化市县任务分工,常态化开展会商会诊、联合调研、督导检查、通报情况。同时,创新建立破产管理人考核评价机制,为管理人履职提供全流程、全方位指导,规范管理人依法履职尽责。

三、取得成效

创新升级“联合共益执破”工作机制以来,全市法院共化解执行案件近万件,执转破审查后裁定受理率达96.93%。全市9个县市均建立援助资金制度,累计发放援助资金570余万元,保障超340家“无产可破”企业顺利出清,促进“僵尸企业”处置规范化、法治化、高效化。宁德企业失信数从峰值的2206家减少至330余家,下降84.72%,有效推动县域企业“零失信”联动机制进程,激发地方信用评价、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共益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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