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经营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审批等事项177项,受众面广。龙岩市紧紧围绕经营主体对市场监管审批事项“好办、快办”之关切,聚焦经营主体准入、准营、退出三大环节,深入推进营业执照与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等48项市场监管审批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持续优化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整链式服务。先后印发了《推进“证照同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化“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证照同变”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证照并销”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为“一件事一次办”提供明确指导依据。
二、主要做法
(一)“一表申请”“一套材料”:化繁为简,极简申报
对申请新办的,整合营业执照与相关许可证(备案凭证)申请表格,对企业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人等相同信息进行整合,无需重复填写,其它事项个性化申请内容作为附件,形成“一张表单”。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等共性材料只需提交一份,对该事项由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办理结果不再作为提交材料。对申请变更、注销的,申请人仅需凭营业执照变更申请材料和相关许可证(备案凭证)原件即可一次性办理营业执照与相关许可证(备案凭证)变更或注销登记,无需提交相关许可证(备案凭证)的变更或注销申请表及相关变更或注销材料,做到“免交材料即办”。
(二)“一窗受理”“一窗通办”:提速增效,实现“最多跑一趟”
坚持“证随照办”原则,采取帮代办、网上办等方式,申请人向经营主体登记机关一并提出营业执照与相关许可证(备案凭证)申请,明确营业执照在哪办理、审批事项就在哪办理。对于许可证(备案凭证)审批机关与经营主体登记机关属同一层级的,受理人员对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对于许可证(备案凭证)审批机关与经营主体登记机关跨不同层级的,登记机关受理人员及时做好申请材料内部流转工作,无需现场核查的当场核发、换发或注销相关许可证(备案凭证),需要现场核查的,一次性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出具核查意见,缩短办事时限。申请人可到相应窗口领取相关证照,也可要求邮寄证照,实现“最多跑一趟”。此外,利用政务数字机器人智能获取需其它部门后置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确保办事群众办事“一次成”。
(三)“一套档案”:集成管理,方便经营主体查询
证照属同一市场监管部门的,将“证照同办”、“证照同变”、“证照并销”的一套材料及受理审批产生的文书形成“一套档案”归档,切实减轻窗口人员工作量。证照分属不同市场监管部门的,申请材料及受理审批产生的文书分别归档。归档后及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方便经营主体后续查询。
三、取得成效
目前,全市已超过7.8万户经营主体享受到市场监管审批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带来的便利,经营者共减少填写表单10万余份,少提交材料10万余份,真正实现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最大限度利企便民。通过一次告知经营条件,积极引导经营主体同步办理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有效避免“无证经营”和“准入不准营”的难点。同时有效解决了同部门之间“证照分散办、群众多趟跑”的问题。
国家及各省市发展改革委
本省设区市发改委系统
省直厅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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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维护单位: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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