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态环境质量创“十三五”最优
2020年,厦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4,优良率99.7%,全国排名并列第3;水环境质量为近年最好,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及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主要流域国控隘头潭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主要流域省考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均为100%;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序推进,土壤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2021年上半年,厦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8,优良率100%,全国排名并列第1;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及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主要流域国控隘头潭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主要流域省考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均为100%,国控隘头潭断面连续6个月进入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前30名红榜。
(二)营商环境建设力度为近年最大
生态环境领域审批服务效能全国领先,环评管理“五个一”机制获评全市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探索建立环评审批、排污许可、排污权交易“一证式”管理模式,推行重点项目审批“全周期服务”工作机制;在全国率先实现“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应用,保障新机场工程海洋环评取得生态环境部批复,生态环境部向全国展示全市“三线一单”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成果。
(三)改革经验推广项目全国最多
筼筜湖综合治理、海上环卫机制等五项改革入选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措施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厦门岛东南部海域美丽海湾建设”案例入选2021年省“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并被推荐参评全国优秀案例;深化生态系统生产价值核算改革试点,在全国率先构建核算八原则和技术体系;荣获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先进集体、排污许可全覆盖先进集体;创新建立工地扬尘“测管联动”机制,持续保持空气质量在全国领先;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与入河入海排污口设置审批融合改革,推广“排口长”制。
(四)厦门植物园创5A工作。
根据创5A景区标准对厦门植物园进行整改提升,2020年底厦门植物园通过国家文旅部景观评定。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0年,按照空气质量指数(AQI)进行评价,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53,较2019年改善15.1%,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第4,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7%,同比上升2.2个百分点,全国排名并列第3。六项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均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其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可吸入颗粒物(PM10)符合一级标准要求,PM2.5浓度18微克/立方米全省并列第1,优于世界卫生组织《空气质量准则》第二阶段标准。
2021年上半年,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87,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8,在全省9个设区市中排名第3。空气质量优良率100%,在全省与福州并列第一。空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6微克/立方米、21微克/立方米、0.7毫克/立方米、130微克/立方米、40微克/立方米、24微克/立方米。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1.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2020年,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北溪引水、坂头-石兜水库和汀溪水库)以及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古宅水库、石垄水库)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水质主要监测指标全年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与2019年相比,北溪引水、坂头-石兜水库、汀溪水库、古宅水库水质持平;石垄水库水质有所改善,由Ⅲ类上升为Ⅱ类。
2021年上半年,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北溪引水、坂头-石兜水库和汀溪水库)以及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石垄水库)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水质主要监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与2020年同期相比,北溪引水、坂头-石兜水库、汀溪水库、石垄水库水质持平。
2.主要流域水质状况
2020年,主要流域国控隘头潭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100%,3月单月水质全国排名第3,上半年水质改善率排名第21。主要流域省考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100%。
2021年上半年,主要流域国控隘头潭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100%,1-6月水质全国排名第27。主要流域省考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100%。
3.湖库水质状况
2020年、2021年上半年,新丰水库、两二水库、溪东水库水质类别均为Ⅱ类;上李水库水质类别均为Ⅲ类。
4.筼筜湖水质状况
2020年,筼筜湖水质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无机氮浓度均值0.549毫克/升,活性磷酸盐浓度均值0.036毫克/升,同比分别下降44.2%、29.4%,较2015年基准年分别下降71.7%、57.6%。
2021年上半年,筼筜湖水质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无机氮浓度均值0.524毫克/升,活性磷酸盐浓度均值0.032毫克/升,与2020年基准年相比,分别下降4.5%、10.0%,水质有所改善。
(三)土壤环境状况
2020年,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序推进,土壤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省考核目标(91%);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危险废物产生量11.50万吨(不含医疗废物),全部安全处置;医疗废物产生量0.59万吨,处置率100%;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由6000吨/年提高至15000吨/年。
2021年上半年,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7.25万吨(不含医疗废物),全部安全处置;医疗废物产生量0.54万吨(含涉疫垃圾),处置率100%。
(四)林业生态状况
2020年,全市营造林面积33466亩,占省级下达任务(13500亩)的247.90%,其中,植树造林4381亩,占省级下达任务(3500亩)的125.17%,完成森林抚育29085亩,占省级下达任务(10000亩)的290.85%。
(一)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2021年上半年,组织开展两轮“2021年守护蓝天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开展863家重点VOCs企业现场检查和精准帮扶,加强83家工业锅炉窑炉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开展新车注册登记和外地机动车转入审核79059辆次,查处高排放机动车闯限行395辆,拦查检测261辆柴油货车;加强船舶大气排放控制区管理,抽测569艘次,推进桥电使用率提高到95.63%。强化扬尘污染管控,制定实施进一步加强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七项措施,累计督查通报扬尘问题3429个;建立扬尘污染问题线索移交及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立案443起,罚款381万元、同比增加172%;率先开展测管联动,走航监测15次,检查通报14个工地。
(二)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2021年上半年,深入实施“水十条”和碧水工程年度计划。落实“难、硬、重、新”工作部署,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整治,完成农村水源地排查,建立名录清单。深入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开展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专项行动,持续巩固提升埭头溪等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全市入河排口完成新一轮全覆盖检查监测。深入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建设,累计完成“绿盈乡村”创建申报127个,其中高级版认定完成13个,占比达10.24%。
(三)扎实打好净土保卫战
2021年上半年,调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33家,7家省级重点监管单位全面率先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制定实施《厦门市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方案(试行)》,健全重金属排放总量管理制度;组织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监测现状调查信息审核,启动地下水调查与监测;修订疫情防控涉疫垃圾应急处置预案、涉疫冷链食品无害化处置规程等规范,强化医疗废物环境监管平台应用,上半年共收运处置医疗废物3459.05吨。
(四)全力保护森林资源
下达2021年绿化工作任务,分解绿化建设目标,建设园林绿化项目125个,完成6处“口袋公园”(小游园)建设。加强森林资源监测,严格执行林地使用定额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和林木采伐消耗,发挥森林督查“天上看、地面查、网上管”的监督作用,强化森林督查的问题整改,预防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发生。
国家及各省市发展改革委
本省设区市发改委系统
省直厅局单位
国家及各省市发展改革委
本省设区市发改委系统
省直厅局单位
主办单位: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维护单位: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