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获得信贷指标交流材料

发布时间 : 2021-08-18 09:22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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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打造一体化信贷融资平台

立足企业发展,打造覆盖企业全周期的一体化融资信贷平台“信易贷”厦门站,被授予“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示范平台”。截至20216月末,平台已注册企业53272家,入驻金融机构44家,累计发布特色金融产品279个,撮合贷款3.88万笔,贷款总额815.02亿元。

(一)着力信贷资源集聚。利用金融科技手段充分挖掘资源,率先探索“信用+科技+普惠金融”创新应用,实现企业需求与金融供给的精准匹配和高效转化,实现企业融资“降本增效”。

(二)着力公共数据共享。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解决金融机构贷前、贷中、贷后全周期对信用信息数据的诉求,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画像”,帮助金融机构对企业全面风险研判、降低尽调成本。

(三)着力政策系统集成。畅通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及信用机构之间的交流“直通车”,将政府出台的一揽子惠企金融政策挂靠信易贷平台,实现申报、受理、审核及兑现等环节一站式在线办理,提升惠企金融政策精准性、有效性、便利度和覆盖面。

二、建立一对一上市辅导体系

鼓励企业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作用,加大对企业上市融资指导,提高对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和扶持力度。截至6月末,厦门境内上市公司共64家(含过会),新三板挂牌企业101家,数量均位居福建全省第一,每百平方公里拥有上市公司3.47家,仅次于深圳和上海,在全国排名第三。

(一)建设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实施上市公司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从融资支持、培训辅导、人才培养、监管服务等提出18条具体举措,建立健全资源挖掘、责任分解、问题解决、政策帮扶、宣传动员“五大机制”。

(二)畅通上市平台渠道。分别与上交所、深交所合作在厦设立服务基地,同时设立厦门市企业上市培育中心,形成“两基地一中心”的上市服务平台,根据企业不同阶段和特点量身定制上市计划,持续加强政策辅导,提供全过程跟踪服务。

(三)导入优质金融服务资源。与头部券商开展战略合作,为上市后备企业提供贴心、精准、专业服务。加大股权基金支持力度,设立厦门市产业引导基金、国企战略发展基金,重点投向本地上市后备企业。

三、出台一揽子金融纾困措施

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级,创新出台金融帮扶措施,满足企业在发展与纾困等不同情景下的多元化融资需求,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疫情期间第一时间出台金融支持企业方案,提出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发挥纾困基金作用、实施“一企一策”、建立“绿色通道”等11个方面28条金融支持措施,帮助48751家次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融资5045亿元;累计为17414家次企业降息3.3亿元,降息覆盖率23.71%;累计为1053家次企业减免逾期利。

(一)应急还贷助力企业“爬坡过坎”。以“政府主导、国企主办、政策化运行”为原则,为贷款到期需要临时资金周转的企业提供“无偿、短期”还贷资金,具有低门槛、覆盖广、高额度、全程免费等特点,通过线上申请、提高联审效率等方式3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审批放款。截至20216月末,应急还贷服务已与27家金融机构开展合作,累计服务企业394家,放款笔数642笔,金额219.32亿元,其中民营企业388家,小微企业361家。

(二)增信基金为中小微企业“精准灌溉”。通过为企业增加信用、为银行风险补偿,实现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降低门槛、提高额度、减少成本、加快放款”的目标。截止20216月末,增信基金已为全市2828户中小微企业提供了3527笔、合计55亿元的信用额度。其中民营企业占比99%,小微企业占比95%

(三)纾困基金为民营企业“驰援”。设立纾困发展基金等百亿级基金,采取股权投资和债券投资两种方式投资企业,通过不同方式提供多样化的资金支持方案,化解上市、非上市重点企业经营危机。

(四)融资担保“贷”来动力。在省内率先出台《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实施办法》,深化“政府+银行+担保”合作机制,实现市区两级政策性担保机构全覆盖,为厦门市超5000家中小微企业累计解决资金难题超400亿元。

四、完善一整套金融法制服务

营造良好的金融法制环境,打通“立审执破”金融风险防控的全链条,满足当前金融创新和发展的法制需求。

(一)率先地方金融立法。发挥特区立法先行先试作用,率先出台《厦门经济特区地方金融条例》,于今年11日正式施行,同时配套出台系列规章制度,为全市金融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保障。

(二)创新推进金融司法协同。成立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集中管辖厦门全市金融和破产案件,在同一平台上实现了金融纠纷快立、快审、快执、快结,被称为金融司法协同厦门方案。20195月至20216月,中心共受理金融案件48561件,标的618.13亿元,办结案件43580件,结案标的440.95亿元;金融审判执行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年均办结金融纠纷2.5万件,标的283亿元,审判执行时间缩短三分之二,执行标的到位提升2.96倍。

(三)完善仲裁调解模式。成立厦门国际金融仲裁中心,主动推动仲裁与行政、司法在化解金融纠纷方面的有机互补、有序衔接,成为海西金融司法协同创新的特色示范。

(四)加大金融消费者保障。设立全国首个金融消费者权益工作站,整合金融司法、金融监管、金融行业等多方资源,建立司法保障+金融监管+金融服务+行业自治等多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功能。工作站成立以来,年均调解各类金融纠纷2230件,标的达16.5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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