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多主体远程协作共享机制,确保破产程序高效进行
针对破产案件涉及主体多、沟通协调多、信息交互不够便利等问题,建立全面覆盖法官、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金融机构、战略投资人等多角色应用平台,实现办理破产信息化、集约化、便利化。
一是便利债权人参与破产审判程序。
债权人可以通过手机微信小程序查询所有破产案件公告,直接进入申报债权、提交债权申报材料、与管理人进行沟通、获知债权审核结果。通过智能会议管理功能,实现在线签到、投票及统计,准确、实时反映债权人的出席、表决情况,在线召开债权人会议、在线发表意见。2020年至今,在厦门中院智慧破产平台注册管理人37家,线上发布债权申报公告736个、申报债权1548次、处理交办事项85个,请示批复296个,资金监管854件次,线上债权人会议86次、涉1300余人次。
二是便利管理人办理破产事务。
厦门中院联合市政府20家相关单位,建立破产企业资产接管与处置综合保障机制,打通府院协作互通信息渠道,通过智慧破产系统,实现互动交流、实时账户查询、智能会议管理、免费开户、账户交易、一键资产查询、在线询价、一键资产拍卖、一键资金分配、一键档案建档等功能,提高管理人办理破产事务的便利性和效率。
三是便利法院与管理人沟通交流。
具体案件开辟法院与管理人互动平台,管理人可随时向法院汇报工作进展、提出问题;法官随时查阅、回复。在法院和管理人之间建立起及时反馈、高效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破产程序高效推进。2020年,厦门中院推进福建“第一高楼”项目以29.12亿元成功拍出,创下福建法拍房成交金额最高纪录,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得到地方党委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认可。
二、提高办案团队高效协同水平,实现全程动态监督留痕
针对破产案件办理中反馈信息不及时、各方配合不协同、监督制约弱化等问题,搭建一体化办公系统,涵盖PC端及手机端,包含33项主功能、76项子功能,促进办案团队高效协同、动态留痕、强化监督制约。
一是多角色赋权,债权信息全记录。
根据案件办理角色设置相应权限,为债权人、债务人畅通表达渠道,对法院和管理人的工作内容实时监督,系统上线以来,破产案件信访率为零。出台《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破产审判的指导性意见》,积极引导、严格要求管理人通过该系统进行破产公告、债权申报、召开债权人会议。智慧破产系统全面记录每一笔债权申报和审核情况,规避债权信息不对称风险,保障债权人“零成本”保护合法权利。
二是全流程覆盖,债权数据全分类。
在破产事务 “一网办通”基础上,自动分类统计债权金额,明确债权类型和数额比例,为法院和管理人提供准确的信息基础。通过智能化统计,实现资金分配自动化,通过数据连接,实现对债权人的精准、公平、快速清偿。通过网络拍卖方式,使破产财产处置平均溢价率超过30%。
三是可视化展示,资金管理全公开。
通过资金管理功能,强化对破产资金的监督管理,法官、管理人可以通过手机即可实现资金查询、历史交易、转账批复等功能,实现破产流程和信息全公开、确保资金运用依法依规、公开透明。
三、完善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实现破产审判新成效
国家及各省市发展改革委
本省设区市发改委系统
省直厅局单位
国家及各省市发展改革委
本省设区市发改委系统
省直厅局单位
主办单位: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维护单位: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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