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市场监管指标交流材料

发布时间 : 2021-08-15 17:22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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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重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为信用监管筑牢根基

针对信用信息归集不充分、信用应用场景不多等共性问题,厦门市以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市公共信用平台)为载体,在信息互联互通上下功夫,在拓宽应用面上下功夫,在实施联合奖惩上下功夫,向社会公众和政府部门提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实时在线查询服务,有效地推动各部门信用监管的实施。

一是打破信息壁垒,实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统一数据标准、统一报送格式、统一应用管理。

市公共信用平台已接入全市69家行政司法机关、公用事业单位,梳理信用目录8798三项,依据信用目录归集信用信息88565万条。将注册登记、许可审批、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司法信息等18个类别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分门别类划入相关市场主体名下,全市74.4万家市场主体均建立独立信用档案,实现“一眼了解概况”“一跳快速定位”“一页查看全貌”“一点下载报告”“一项提交异议”。同时,依据区域、行业等监管属性分层分类建立了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金融、港口等796个监管对象库,夯实精细化监管基础。

二是丰富应用场景,稳步推进信用联合奖惩。

建立“一个办法+两个清单”(管理办法、行为清单、措施清单)联合奖惩机制。梳理联合奖惩措施659项,实现红黑名单和措施目录的动态管理。全市69个部门依托跨部门信用监管及联合奖惩平台依法实施信用联合奖惩。联合激励方面,牵头建设的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示范平台,累计421个城市入驻平台,其中信易贷厦门站累计注册企业5.4万家,累计授信笔数3.8万笔,累计授信金额815.92亿元,近一年放款笔数10544笔,近一年放款金额72.96亿元;创新发布市民个人信用分“白鹭分”,注册用户超181万人,用信次数突破1335万次;累计构建信用就医、信用停车等便民惠民“信易+ ”应用场景47个,总惠民金额近2亿元。联合惩戒方面,依法依规将市场监管的经营异常名录、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税务的重大税收违法等失信信息向全社会公示,并区分不同性质和类型,在办理登记审批、政府招投标、评奖评优、办理银行业务中依法实施限制惩戒。其中,失信被执行人累计核查1606万次,依照各地法院来函依法冻结8966名股东股权并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在各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依法受到业务限制逾3万次。

三是抓住重点领域,打造食品安全“一张网”。

在市公共信用平台基础上,不断推进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示范工程,拓宽信息归集应用的广度和深度,以“来源可溯、去向可追、风险可控”为导向,研发出跨部门、跨环节的厦门市食品安全信息系统,实现全市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一张网”全覆盖。目前,已将7.58万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36.8万种食品纳入系统,生产经营者累计备案台账超过3亿笔,追溯覆盖面超过80%为日常监管、风险管理、产品召回、案件查处、突发事件处置、舆情应对等提供有力支撑。如2020513日,媒体曝光“倍安敏”固体饮料涉嫌消费欺诈事件,市场监管部门立即通过系统追查到涉事饮料本地经销商并开展精准核查,1个多小时就完成过去至少一周才能完成的调查。同时,经“食安厦门”微信号可进行便捷溯源,消费者刷条码可查询食品的质量合格证明和厂家证照,增强公众的食品安全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注重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推进精准高效监管

通过依据信用等级高低的差异化监管、瞄准违法失信风险的精准监管以及部门协同监管,有效破解大量市场主体与有限的执法力量之间的矛盾。

一是强化分级分类,科学实施差异化监管。

积极探索建立具有厦门特色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定量指标体系和定性标准,开展分级分类监管领域33个,从医、食、住、行、购、娱等领域,推动全链条信用监管。如食品领域,建立厦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评定信息系统,自动关联许可、案件管理、日常及双随机监督检查、抽检检测等系统业务数据,实现对全市食品经营者ABCD四个风险等级的自动评定、监督检查频次的自动核定,已完成全市40890户餐饮服务提供者风险等级评定,销售环节43340户经营主体风险分级评定,食品生产环节企业评级840家,并依据不同的信用风险等级设置不同的监督检查频次和比例,实施差异化分级分类监管。又如,住房领域,对全市 1242 家房地产经纪机构、2265家门店、1.94 万名房地产经纪人员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评价,在全省首创对纳入信用监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门店)进行星级评定,发放经纪机构信用公示牌,可通过公示牌上的二维码扫码查询机构基础信息及信用等级。

二是加强风险预警,“对症下药”实施精准打击。

建立失联企业、登记异常、年报催报等风险预警模型,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群体自动进行实时监测,当出现预设风险点时自动弹出警示,由监管执法人员尽早采取措施。开发金融风险防控预警平台,整合政务、金融、互联网舆情等数据,建立五个维度的风险预警模型,对企业风险度进行动态评分,形成风暴指数,根据不同指数采取对应措施,有效预防金融风险。

三是推进联合监管,建立综合监管执法机制。

将双随机抽查和跨部门综合执法有机结合,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执法机制,将涉及多部门监管事项、基层重复检查交叉执法发生频率高、同一时间同类主体检查事项梳理、汇总形成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统一抽查标准、统一开展检查。研发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各部门均依托该平台开展抽查,实现抽查过程全程电子化,程序固化留痕,责任可追溯,抽查结果全面公示。打造一支跨部门联动监管执法队伍,实现对同一企业一次检查多任务实施。2020年以来,市、区两级175个监管执法部门依托平台制定实施抽查计划2449批次,抽查企业3.2万家。

三、注重做好包容审慎监管,引导激发市场主体诚信守法

相关部门陆续出台包括信用承诺、快速信用修复、轻微违法不予处罚等制度文件,把监管重心放在督促市场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引导和激发市场主体诚信守法意识。

一是让监管行为更有“温度”。

全面实施信用承诺审批,对守信企业实行信用承诺审批,简化流程、压缩时限,实行告知承诺审批事项161项、容缺受理审批事项1307项。研究制定《平台企业个体工商户政务接入暂行规则》,为平台经济项目运营发展提出一揽子解决方案,提供多部门联合的政务接入通道,规范平台企业运营、降低平台企业税负,为平台企业个体户的身份验证、商事登记、涉税事项办理等服务提供便利。市场监管部门出台支持复工复产28条措施,简化优化信用修复流程,由每周定时现场办理调整为邮寄办理、即收即办,对涉及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保障民生等企业允许容缺受理予以信用修复,22269家企业进行了信用快速修复,解除任职限制578人次,容缺填报方式便利企业2.3万家。

二是让违法行为处罚更有“尺度”。

市场监管部门出台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根据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明确不同裁量等级,明确处罚力度及适用规则;出台《厦门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实施办法》《厦门市交通运输领域首次或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实施办法(试行)》,将商事主体登记备案、商标专利、广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价格、交通运输等16个领域103项行为列入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有利于市场主体及时纠错、修复信用、放下包袱,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目前轻微处罚免予处罚已超5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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