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推行“证照合办”改革 食品经营企业准入即准营

发布时间 : 2021-02-26 08:35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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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情况

  “证照合办”改革前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的市场主体需先办理营业执照,再凭营业执照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部分信息重复采集、至少跑两趟、办理时间较长。为解决群众的“堵点”“痛点”,更好地便民利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胆迈出试点第一步,于2019年9月开始在泉州全市范围内实行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限预包装食品销售)合并办理,并探索在安溪开展企业“证照合办”试点工作,均取得良好成效。

  在此基础上,2020年10月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决定进一步扩大“证照合办”的实施范围,在全市范围内将适用对象扩大到登记权限在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市场主体的设立、变更、注销;许可经营项目也进一步扩大到预包装食品销售、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专营餐饮外烩的食品经营。

  二、主要做法

  “证照合办”改革不是简单地将市场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两个审批事项进行表格材料的简单合并相加,而是对两个事项进行打碎重整,深度融合。一是重新制定表格。将《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进一步简化为《证照合办申请书附表》,作为《营业执照申请书》的附表,申请表格减少9页,实现“两件事”“一表登记”;二是引入承诺制。推进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免予现场核查,免予提交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同时强化告知和行政指导,引导经营者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三是简化提交材料。同步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住所变更及注销的,免于提交《证照合办申请书附表》,直接予以变更或注销;四是实现一地一窗办理。按照原有的权限划分申请人需要到县级窗口和辖区监管所分别办理的,或由县级或所里的两个窗口分别办理的,“证照合办”后申请人只需向一个窗口提交即可。五是压缩办理时间。实行“一套材料、一窗受理、合并审批、一人办结、同步发证”,审批及发证(照)时限缩短到合并办理前市场主体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承诺时限,办件时长最多可压缩67%。

  三、取得的成效

  “证照合办”改革由个体工商户拓展至企业等其他市场主体,从设立延伸到变更、注销环节,改革的推进,是市场监管部门落实省、市“一件事”集成套餐改革的工作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重要举措。改革以“合办”推动“简政”,进一步减少提交材料,简化办事程序,降低办事成本,提升工作效率,缩短办件时长,不仅实现两个事项“最多跑一趟”,也实现了预包装食品经营市场主体的“准入即准营”,为下一步探索将许可改备案奠定了基础。政策实施以来,已有近万家市场主体享受了政策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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