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省级部门预算经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6〕22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福建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承担我省大中型和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为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创造条件;开展我省重点产业、重大工程项目布局和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的咨询和专题研究,为地区、行业的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和政策建议;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咨询评估,为政府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承担有关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后至初步设计阶段的前期工作建设管理及后评价,提高经济效益;承担省重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评审,承担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委托评审的任务;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前期工作有关政策、法规的研究;承担工程咨询专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专家参与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的决策咨询;按照省政府(或省发展改革委)要求开展相关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福建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内设7个机关职能处室,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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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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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 
			
				 财政核拨  | 
			
				 48人  | 
			
				 42人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中心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的中心任务,按照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发展改革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找准坐标定位,主动融入,积极作为,着力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作出应有贡献。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要在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提供服务保障,围绕加快现有企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聚集发展、现代服务业培育壮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三去一降一补”等重点工作,开展评估评审咨询服务。
二要主动对接全省重点建设项目,抓好一批水利、能源、交通、现代服务业、信息、环保、社会事业、美丽乡村等项目的评估评审,为政府投资项目把好第一道关口。
三要在推进业务转型上取得进展。结合新型智库建设,整合内设机构和人员力量,发挥好专家委员会和专家库作用,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问题,自立研究课题,以产业发展为重点开展一些前瞻性、战略性、综合性研究,为省委省政府提供有价值高质量的咨询和研究成果。
四要统筹推进机关党建和文明创建,加强理论武装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推进以“三优”“三和”“三尊(遵)”为主要内容的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和巡视整改成果,深化学习教育和后续整改,着力建立长效机制。
五要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着眼推进业务转型现实需要,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能力不足的危机意识,创造条件为干部职工理论和业务学习提供平台,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干部队伍履职能力。探索建立现有参公管理体制下的正向激励机制,调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根据工作需要,探索编外人才招录和引进工作,进一步发挥专家库的作用,努力提升中心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综合研究能力。
六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贯彻落实《准则》《条例》等党纪党规为重点,增强纪律意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加强警示教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持续开展。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年,福建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部门收入预算为2065.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1.71万元,单位其他收入4.0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1000.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065.7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95.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0.84万元,公用支出179.91万元,项目支出1119.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61.7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事业运行555.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支出及公用支出。
(二)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5.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咨询评估评审业务支出。
(三)事业单位离退休18.29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离休费与生活补贴、其它补助、改革性补贴,离退休人员公务费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9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五)事业单位医疗56.3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57.7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七)提租补贴17.1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提租补贴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为零。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20.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调研学习、业务交流,以提高业务人员素质、提升项目成果质量。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18.00万元。主要用于专家参与项目咨询评估、上级部门来闽调研、兄弟省市同业机构来闽业务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8.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8.00万元, 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附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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