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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建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福建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时间:2016-02-19 22:22

2016年部门预算经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福建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承担我省大中型和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为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创造条件;开展我省重点产业、重大工程项目布局和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的咨询和专题研究,为地区、行业的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和政策建议;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咨询评估,为政府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承担有关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后至初步设计阶段的前期工作建设管理及后评价,提高经济效益;承担省重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评审,承担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委托评审的任务;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前期工作有关政策、法规的研究;承担工程咨询专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专家参与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的决策咨询;按照省政府(或省发展改革委)要求开展相关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福建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内设7个机关职能处室,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福建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财政核拨

50人

44人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中心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个发展”理念,按照省委九届十四次、十五次全会的总体部署,围绕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省发展改革工作视频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找准定位,主动作为,着力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作出应有的贡献。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要围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主动服务我省主导产业、重点产业和高成长产业加快发展,促进全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特别要高质量完成福建省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办法、申报工作方案和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编制工作,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二要积极对接全省重点建设项目,抓好一批水利、交通、能源、服务业、城建环保、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项目的评估评审,为政府投资项目把好第一道关口,充分发挥投资在稳增长中的关键作用。做好我省“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持续推进南平市低碳试点城市系列咨询项目,编制好南平市低碳发展规划,制订低碳建设制度和行动计划,通过试点任务,全面总结“低排放、高效能、高效率”的低碳经济建设。

三要在巩固和提升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评估评审等新咨询业务的同时,积极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选择一些重点行业、重大项目开展后评价,使后评价成果在规划制定、项目审批、投资决策、项目管理等方面发挥重要参考作用。

四要大力推进新型智库建设和评审(咨询)专家委员会建设。紧紧抓住省委省政府将中心纳入新型智库建设试点的发展机遇,及时制定中心智库建设的实施办法,通过自主开展课题研究,从个性项目中提炼共性规律,同时发挥好专家委员会和专家库专家的作用,积极开展前瞻性、战略性、综合性研究,为省委省政府提供有价值有水平高质量的咨询成果。

六要统筹推进机关党建和文明创建,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加强理论武装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大力推进以“三优”“三和”“三尊(遵)”为主要内容的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持续开展“三学”实践和共建共享,做好人才招录和引进,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干部队伍履职能力。

七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警示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切实从源头上抓好防范。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福建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部门收入预算为1867.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0.23万元,单位其他收入4.0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723.2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867.4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85.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8.02万元,公用支出190.45万元,项目支出904.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40.2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事业运行679.3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支出及公用支出。

(二)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咨询评估评审业务支出。

(三)事业单位离退休34.51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离休费与生活补贴、其它补助,退休人员改革性补贴、其它补助,离退休人员公务费支出。

(四)事业单位医疗50.2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出。

(五)住房公积金58.5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提租补贴17.6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提租补贴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安排20.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调研学习、业务交流,以提高业务人员素质、提升项目成果质量。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18.00万元。主要用于专家参与项目咨询评估、上级部门来闽调研、兄弟省市同业机构来闽业务交流、援助单位来闽考察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考虑到省公车改革办尚未批复各省直单位公车改革实施方案,各单位保留的车辆情况暂时还无法准确核定,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暂不公开。待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批复后,届时根据具体核定情况,再向社会公开说明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情况。

 

附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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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福建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