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福建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时间:2013-04-26 14:38
												
											
											
	    2013年省级部门预算经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1〕214号)要求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2013年度部门预算的函》(闽财指〔2013〕122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3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咨询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闽委编〔2003〕8号)、《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工程咨询中心名称调整的批复》(闽委编〔2009〕4号)、《福建省公务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同意福建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批复》(闽人复〔2011〕59号),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受省政府(或省发改委)的委托,承担我省大中型和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承担政府投资项目可研报告咨询评估、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评审和建设项目的后评价。开展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布局和区域规划的研究,参与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前期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划的研究制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总编制数50人,实有人数43人,其中事业编制50人。包括7个机关职能处室,其中:列入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为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三、201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3年,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主要任务是:以“学习十八大,贯彻十八大”为主线,按照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省委九届历次全会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心的职能,坚持改革创新,突出抓好机关党的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通过创新工作方式,改进工作作风,树立中心正气,发展中心文化,充分调动和发挥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凝心聚力,为促进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好服务。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1、深刻领会十八大精神实质。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处级以上党员干部为重点,突出十八大精神的宣讲与辅导,引导党员干部认真研读十八大报告,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的内涵实质,增强政治自信。
	    2、按十八大精神加强中心党的建设。按照中央提出的“七个深刻领会”的要求,在全面把握十八大精神的基础上,贯彻落实十八大报告对党的建设的主线、布局、目标、任务、改革等方面的新部署和新要求,深刻领会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加强中心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党的建设“八项任务”,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
	    3、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紧密联系实际,把学习十八大精神的理论成果与我省的“四化”同步、“三群”联动、“三维”对接等工作部署结合起来。在咨询工作中,以形成新的经济发展方式为目标,以“五位一体”的新咨询理念开展产业和区域规划、重大项目咨询、评估和评审,更好地服务新时期福建的转型发展、科学发展和跨越发展。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强中心的体制机制建设、咨询业务质量管理和行政综合服务的改革和发展,推动中心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努力在我省加快发展、科学发展中,充分发挥投资决策的参谋和助手作用
	    1、确保完成省政府、省发改委下达的业务任务。投资项目评估评审、规划专题研究等前期咨询业务以省政府、省发改委下达的计划为重点,着力提升评估、评审咨询工作的时效和技术内涵,做优投资项目评审业务,做强规划专题研究业务,为政府投资决策、谋划发展提供用得上、信得过的咨询成果,当好省政府、省发改委重点工作的参谋部。
	    2、积极为我省重大项目建设和重要区域发展提供评估评审咨询服务。继续发挥中心在前期咨询及规划研究中的优势,努力做好省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咨询评估业务、节能评估评审业务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以及重要经济增长区域的产业发展规划咨询业务。
	    3、加强咨询业务考察交流。结合项目咨询,经常性地安排组织专业人员学习和交流,开阔员工视野,学习先进经验,提高咨询能力和成果质量;推进中心内部业务交流制度化,形成项目处内部交流、项目处之间交流和咨询项目案例交流常态化,达到凝聚咨询合力、启发咨询思路、创新咨询方法的目的。
	    (三)努力在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工作中,不断提升中心的工作质量和水平
	        1、进一步完善业务管理制度。针对业务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调整业务绩效考核办法及咨询业务收入计划,制定业务交流制度,采用多种方式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2、努力推进咨询质量管理工作。总结咨询成果评价的经验,补充、完善工程咨询业务导则、工程咨询成果评价办法及评分标准,坚持工程咨询成果代表作评价制度;鼓励项目处及业务人员申报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和福建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开展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交流和表彰活动,在中心形成重视工程咨询质量的氛围。
	       3、加快信息系统建设。结合中心实际,建设符合咨询业务需要和保密管理规定的计算机内、外网络,委托开发包括项目管理、专家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协同管理等功能模块的业务应用软件,分期建立、逐步完善中心的信息化系统,提高决策的执行力与工作效率,强化中心内部各处室和项目组的合力。
	    (四)继续保持中心稳定、持续、健康的发展
	    1、高起点引进专业人才。通过公务员公开招聘的方式,引进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专业人才,及时补充中心紧缺的专业骨干人才,形成中心人才梯次结构。
	    2、加强专业培训工作。继续做好选派业务人员参加全国性咨询业务培训,抓好项目案例交流、聘请专家授课等内部培训;结合中心实际开展与高校合作开展建筑、给排水、交通等专业培训,确保教育培训实效,加快业务人员知识结构调整。
	    3、加强专家委员会工作。要在原有专家人才库的基础上,调整充实健全专家数据库建设,充分发挥各类专家的作用。
	    (五)努力在加强中心党建工作中,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确保中心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1、打造中心咨询的优质软环境。 坚持“以发展求和谐、以为民求和谐、以风正求和谐、以提高工程咨询能力求和谐”,通过不定期地举办通报会、交流会、报告会、上党课等活动,加强支部内、处室内的协调沟通,加强支部间、处室间的交流与协作。通过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活动,提高干部职工思想业务素质、化解工作矛盾,努力形成全体员工各尽所能、和谐共处、发奋向上的良好氛围。
	    2、持续服务中心的发展和改革。按照省直党工委的工作部署,有效组织中心党组织和党员投身我省发展大局,建功立业,使中心党建与中心业务工作同频共振。党员率先有效履职,以“五位一体”新的咨询理念,创造性地开展咨询工作,建设创新型党组织,带动中心全体员工在更高起点上为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优质的决策咨询服务。
	    3、建设高素质的党员队伍。要坚持一手抓工程咨询事业发展,一手抓工程咨询队伍建设,通过创先争优、下基层、出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建言献策等活动平台,中心党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中砥砺品质、锤炼作风、增长才干,充分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
	    四、2013年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2013年,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部门收入预算为1448.79万元,其中:当年公共预算拨款(补助)748.79万元,财政专户拨款500.00万元,动用单位结余结转资金200.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448.7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46.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0.08万元,公用支出102.42万元,项目支出7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748.7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事业运行(发展与改革事务)399.0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在职人员公用支出等单位基本支出。
	    (二)事业单位离退休246.3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费支出、离退休人员公务费支出。
	    (三)事业单位医疗45.1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四)住房公积金43.5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提租补贴14.7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标准,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支出。
	    附件:
	    1、收支预算总表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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