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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福建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福建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时间:2014-03-26 09:19

2014年省级部门预算经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1〕214号)要求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2014年度部门预算的函》(闽财指〔2014〕122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4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咨询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闽委编〔2003〕8号)、《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工程咨询中心名称调整的批复》(闽委编〔2009〕4号)、《福建省公务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同意福建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批复》(闽人复〔2011〕59号)、《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机构编制清理规范方案的批复》(闽委编〔2013〕144号),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按照省政府(或省发改委)的要求,承担我省重点产业、重大工程项目布局和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的咨询和专题研究,为地区、行业的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和政策建议;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后至初步设计阶段的前期工作建设管理及后评价,提高经济效益;参与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前期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划的研究制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内设7个机关职能处室。列入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为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三、201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我中心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九届十次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围绕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实现“生态美、百姓富”有机统一的目标,以中心成立30周年为契机,以创建省直文明单位为载体,着力推进中心改革发展稳定,着力提升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着力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发挥好省委省政府投资决策参谋部和智囊团的作用。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南平市低碳城市发展规划》等一批区域和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推进产业优化升级。

(二)抓好一批分布式能源、陆上、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等项目的评估评审,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

(三)抓好一批防洪工程、水库工程和中心(一级)渔港工程项目的评估评审,提升城乡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四)开展一批污水垃圾处理、新型城镇化、社会事业等方面项目的评估评审咨询工作,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五)继续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工作,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和对项目推进的制约,促进项目高效、和谐建设。

(六)认真总结“十二五”各类规划的经验与成效,提前谋划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基本思路的重点课题前期研究和准备工作,为全面启动“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打好基础。

四、2014年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2014年,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部门收入预算为1326.3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26.3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00.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326.3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77.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2.03万元,公用支出156.61万元,项目支出500.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826.3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事业运行(发展与改革事务)473.5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遗属生活补助支出、政府购买服务经费补助支出、在职人员公用支出。

(二)事业单位离退休253.2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费支出、离退休人员公务费支出。

(三)事业单位医疗42.2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支出。

(四)住房公积金43.4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提租补贴13.9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提租补贴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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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福建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