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等关于核定电大系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新设专业收费标准的复函
时间: 2002-12-03 00:00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福建省广播电大系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新设专业收费标准的函》(闽教财[2002]17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省电大系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新设专业收费标准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电大系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2002]费148号)执行,各专业具体标准如下:
    一、本科类:
    (一)小学教育专业:90元/学分。
    (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75元/学分。
    二、专科类:
    (一)现代文员、物业管理专业:80元/学分。
    (二)动物生产专业:65元/学分。
    以上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下调,各专业课程设定和学分计算,按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的教学计划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03年春季入学的新生开始执行,此前的在册生仍按原标准执行。电大教学单位应及时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有关手续,实行亮证收费、公开收费文件,收费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所收资金纳入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来源:省物价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