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批复精神,核定莆田、晋江、厦门3家LNG燃气电厂临时上网电价为0.5957元/千瓦时,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2018年底将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清算。
福建省物价局
2018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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