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劳务报酬支付行为,依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年第26号令)《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闽发改法规〔2025〕2号)《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法规〔2025〕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委起草了《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劳务报酬指导标准(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即日起至2026年12月5日。请将反馈意见传真至0591-87063491或邮寄至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8号福建省发改委政策法规处,并注明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洵,0591-87063686。
附件:1.《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劳务报酬指导标准(征求意见稿)》
2.《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劳务报酬指导标准(征求意见稿)》解读说明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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