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中心在处理内部管理和对外服务等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得到有效法律保障,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购买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现以公告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二、项目地点: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
三、项目内容:福建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四、项目预算价:人民币8万元/年,3年合计人民币24万元
五、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六、采购方式:本项目通过公告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福建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供应商。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提供本项目所采购服务的能力。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0日起至2025年10月20日止(正常工作时间)。
获取磋商文件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6层
联 系 人:陈国栋
联系电话:0591-88390016
八、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参与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可在规定的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到福建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未经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九、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9:00止(北京时间)。
2.供应商应在上述时间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层
联 系 人:陈国栋
联系电话:0591-88390016
福建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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