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时间: 2025-01-16 09:09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所列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拓展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方式,以高质量政府信息公开助力推动发展改革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委门户网站设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专题专栏,展示学习成果和转化推动工作的具体落实举措。坚持法定公开事项全面公开到位,全年主动公开文件447件,聚焦在重大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事项等重点领域;主动公开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结果28件,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结果13件,人事信息30件,财务信息14件。持续优化主动公开内容质量,设立“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专题专栏,集中统一公开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两新”工作等重点领域政策举措、政策解读、进展动态,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优化办理答复流程,加强政策咨询、处室会商、审核把关,准确适用《条例》规定,提升答复规范性。全年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87件,办结(含结转)89件,全部按时办结。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1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我委行政行为。从申请形式看,网络申请51件、信函申请36件。从申请内容看,以建设项目批复信息、价格收费信息为主。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巩固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成果,做好我委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动态更新工作,确保文件库数据准确、规范统一。全年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9件,集中展示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85件。严格执行政策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流程,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科学合理确定公开形式,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提升门户网站建设水平。紧密围绕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政务公开的需求,围绕推进全省重点项目投资、保供稳价等热点,及时在“数据开放”专栏发布数据图解、统计信息,每个工作日及重要节假日在“价格管理”专栏更新全省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粮油肉蛋奶果蔬等31种重要民生商品平均价格。对门户网站内容发布实行“日校对”“月检测”自查机制,用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提升信息发布质量。二是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我委微信公众号订阅用户数突破7.1万人,官方微博订阅用户数近180万人,在微信公众号平台新开通视频号,及时通过可视化方式解读重大政策、经济数据。全年政务微信发布稿件1671篇,政务微博发布稿件791篇,政务新媒体新增阅读量超700万人次,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持续增强。

  (五)解读回应情况

  通过门户网站“解读回应”栏目设立“民生关注”“政策解读”“政策问答”等专区,集中公开解读信息,回应社会关切。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门户网站全年发布政策解读32篇,做到应解读尽解读。全年举办8期在线访谈,组织召开或牵头参与“惠企利民政策”系列等19场新闻发布会和新闻通气会,深入解读发改政策,充分展示发改工作成效。注重增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全年开展网上调查3期、民意征集14期。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通过省12345便民服务平台和门户网站“在线咨询”栏目,全年受理诉求超过650件,群众满意率100%。

  (六)强化监督保障

  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对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强化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运用,督促各处室及时改进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9

7

18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4

3

0

0

0

0

8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一)予以公开

28

2

0

0

0

0

3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2

0

0

0

0

0

4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1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4

0

0

0

0

0

4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86

3

0

0

0

0

8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根据2024年4月发布的2023年度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结果,我委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获取便捷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需进一步拓展。针对上述问题,我委认真研究改进。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建设力度,提高政府信息获取便捷性。包括更新2024年版《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改良政务新媒体信息展示方式,畅通公开信息获取渠道,实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便捷式一键跳转;优化主动公开内容展示页面,完善基础信息公开,整合同类信息,设置相关目录或提供超链接至相应专门网站,增强信息可视化和获取便利性。二是增强政策公开水平,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科学性和透明度。包括通过网络征集、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意见征集,同步公开征求意见稿的解读;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等方式对重点政策进行专门解读,密切关注社会反映,对误解误读及时作出回应,稳定市场预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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