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时间: 2024-01-17 16:16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编制,报告所列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机制,提高公开质量,全力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打造“优化营商环境”“福建省重点项目专题”“生态文明”“海洋经济”“价格管理”等专题专栏,通过专题专栏集中发布相关政策、解读回应、工作动态等信息情况;动态更新我委权责清单和行政处罚清单;通过“民意征集”栏目,围绕《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等重大政策开展草案公开、解读和意见征集、意见反馈,推动重大决策信息预公开。2023年我委发布主动公开文件393件,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3357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875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713条。二是推进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完善我委行政规范性文件库,高质量发布文件正式版本。2023年发布1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三是增强政策解读效果。门户网站“解读回应”栏目通过“民生关注”“政策解读”“政策问答”“惠企纾困政策”等专区,集中公开解读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深入解读相关政策,通过图片、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33篇,举办在线访谈13期,组织召开或牵头参与我省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等17场新闻发布会,积极引导社会预期,确保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四是优化政策咨询服务。通过省12345便民服务平台和门户网站“在线咨询”栏目解答企业、群众等各类咨询,2023年办理回复各类诉求超过560件,回复率100%,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

  (二)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升为民服务能力水平

  更新2023年版《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流程,强化合法合规审核,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2023年我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3份,申请办结83份,全部按时办结。从申请形式看,网络申请49件、信函申请32件、当面申请2件。从申请内容看,以建设项目的批复信息、政策文件信息为主。

  (三)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提高政策公开质量

  一是打造及时有效、动态更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开展多轮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包括将原福建省物价局的51件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并至我委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二是推进合法性审查流程规范化、标准化。严格执行项目审批(核准)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三是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科学合理确定公开形式,规范文件公开属性源头管理,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及时查纠门户网站错字错链以及栏目信息动态更新情况等,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无误、网站运行安全。

  (四)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浏览使用体验

  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完成门户网站页面改造,加强门户网站页面信息实用性、准确性、及时性、规范性。优化网站服务功能,通过升级智能搜索、适老化无障碍访问、增加智能问答机器人、数据图解等功能,优化用户体验。强化网上交流互动,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巩固新媒体阵地,提升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建立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之间互动连通机制,相互配合进行信息公开、舆情收集、民意调查等,共同构建服务型政府的信息公开体系。我委微信公众号订阅用户数6.2万人,官方微博订阅用户数近180万人,关注度和影响力稳步提升。 

  (五)强化监督保障,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推动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多维度多渠道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特别是在重大节日、极端天气等重点时段,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市场预期引导,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对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开展2022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回头看”,梳理形成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抓好政务公开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2

12

17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注:本年度现行有效件数含原福建省物价局合并至我委行政规范性文件库的51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7

6

0

0

0

0

8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3

3

0

0

0

0

3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3

0

0

0

0

0

3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0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0

1

0

0

0

0

3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1

2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7

6

0

0

0

0

8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政策解读的多样性、有效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渠道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

  2023年我委认真研究改进,一是完善门户网站目录设置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包括在“民意征集”栏目征求意见的同时,同步公开草案解读或说明。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下设置“规划计划”“建议提案办理”“权责清单”“行政处罚”等目录集中统一公开相关信息。在目录专栏下展示分类整理信息,比如“规划计划”目录按照“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规划计划进展和总结”“历史规划”等4个子目录归集展示,提高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信息集中性、实用性。二是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丰富政策解读方式。通过图片、视频、新闻发布会、政策问答等多角度多形式开展政策解读,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联动解读,增强政策解读效果。三是完善门户网站公开平台功能,畅通互动平台渠道。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格式设置,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设置智能问答机器人,快速响应用户的问题,加快用户查询速度,优化用户体验。完善微信公众号互动功能,确保能及时接收和反馈群众的问题咨询和意见建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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