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编制,报告所列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fgw.fujian.gov.cn)下载。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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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聚焦加强用权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提高办事服务公开透明和便利化,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机制,全力做好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
(一)加强用权公开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一是实现权责清单网上全公开。省发改委权责事项135项,同时推动各级发改部门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二是坚持以服务为导向,对权责清单中与企业群众关系密切的事项,相应编制简明易懂的运行流程和服务指南,方便公众查询、使用和监督,进一步规范和约束行政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在我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和更新本部门主要职责、有关职责分工、内设机构设置及其职能配置等信息,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2.全面推进基层政务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要求,进一步推进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9〕62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9〕75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委分别编制了《福建省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并在我委门户网站公开发布。《福建省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明确了重大建设项目领域涉及的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方面主要公开事项的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公开对象和公开方式等,将公开事项和内容进一步细化和清单化、目录化,便于基层行政审批部门对照操作,提供了开展重大项目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框架。指导督促有关公共资源交易行业监督部门、各区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牵头部门,对照《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信息公开自查工作并报送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3.重点加强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类政府信息管理。
组织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定期清理机制,对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产权、公平竞争审查、民法典精神和相关规定等要求不相适应的,依照法定程序及时进行修改和废止。印发《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营商〔2020〕733号),在我委门户网站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目录。
(二)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1.加强宣传引导,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围绕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抓亮点、拓平台,创新形式,强化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及时发布保供稳价、保基本民生、保粮食能源安全等相关政策信息,有效稳定预期、提振信心,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主流媒体共刊发我委政策解读和工作动态类信息8022条次,其中,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中央媒体报道3187条次,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等省内主流媒体和其他新闻网站报道4835条次,发改政策的知晓度和发改工作的影响力持续扩大。
2.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落实政务公开,第一时间发布部门的重大政策法规、通知公告、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动态信息,2020年共发布信息1438条。提升政务服务,按照省政府的统一要求,在我委门户网站提供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入口,并对本部门的权责清单、办理事项进行及时的梳理更新,确保网上办事所涉及的所有内容准确无误,并与线下保持一致。二是大力提升政务新媒体应用水平。通过向中央和省委网信办积极争取,将微信公众号一日一推功能扩展为一日三推,加大信息推送的频次和数量,提升微信信息质量。一年来推送微信信息963条,同比增长76%,工作日日均推送4条信息。我委微信公众号日益成为发改部门新闻宣传和政策发布的重要平台,微信点击率、影响面不断提升,受到社会各界和公众更多更大关注。一年来我委官方微博发布微博328条,被网友转发1500多次。
3.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是加强新闻发布,持续扩大发改新闻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2020年,我委共组织召开和参与20场新闻发布会和新闻通气会,其中,我委召开季度新闻通气会4场,专题新闻通气会2场;参加省委新闻发布会1场,省政府新闻发布会8场,省委宣传部新闻通气会5场。二是强化网上互动交流。通过我委门户网站搭建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实现在线访谈、征集调查、咨询投诉等功能,为听取民意、了解民愿、汇聚民智、回应民声提供平台支撑,2020年共处理门户网站咨询信件163件,通过12345平台回复网上诉求信件8562条。定期整理网民咨询及答复内容,按照主题进行分类汇总和结构化处理,编制形成知识库,实行动态更新,更好地服务群众。
(三)加强办事服务公开透明和便利化
1.大力弘扬“马上就办”优良作风。一是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全流程“网上办”。除涉密等事项外,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全部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并同步入驻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审批过程全程可查,审批结果主动公开。项目单位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等查看我委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上传并提交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并自行下载办理结果。优化投资项目备案,对备案类投资项目一律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实行网上备案“零材料、零环节、零上门”。优化网上出件功能,办件结束后自动生成批文电子证照,方便项目单位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等获取审批结果。二是推进审批工作标准化。建立了以通用基础标准分体系为基础,服务提供标准分体系为核心,管理标准分体系和岗位工作标准分体系为支撑的行政服务标准体系,共收集、制定标准230项(其中自主制定标准214项)。编制《行政服务中心办事指南》《行政审批标准工作指南》《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事项解答》,所有行政审批项目的办事指南全面公开,办件流程与审查工作细则实行标准化管理,确保审批服务的准确性,减少自由裁量。结合权责清单和审批权限取消、下放情况,编制了我省发改系统“四级四同”目录清单,共梳理、明确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238项。国家、省、市、县发改部门审批服务事项的事项名称、基本编码、法律依据、事项类别统一,实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事项无差别审批。在“四级四同”基础上,拓展到15个方面要素相同,全面规范事项办理的关键要素,梳理编制我省发改系统“五级十五同”目录清单,共梳理、明确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390项,拟于近期公布实施。三是提升服务助推“一趟不用跑”,梳理一批“一趟不用跑”事项,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上对社会公开。开通咨询服务,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主动公开并设立联系电话,为项目单位远程提供政策解答、流程指引、释疑解惑等优质便捷服务,及时响应、解决相关项目单位提出的问题,实现线上线下无缝衔接。
2.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是做好省级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50个应用支撑系统和43个政府网站运维工作,保障平台中的网站7×24小时安全稳定运行,开展平台拓展升级建设,提升平台运维监控和安全监测预警能力。二是完成省政府门户网站全新改版上线和全省政务公开综合管理平台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优化文件检索和下载等功能,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通过动态生成数据图表方式发布社会关注度高的统计数据,提供数据查询和数据下载等功能,并通过图表图解方式展现和解读。三是每季度开展全省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规范化政务新媒体运行,改善政务新媒体发布环境,启动全省政务新媒体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建成以“中国福建”和“闽政通”为龙头,整体协同、优质高效的全省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更好地为公众和企业提供政务公开服务,提高公众、企业的满意度。四是完善网上政务服务,全面推进“一网好办”。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向公众提供网上“一站式”办事服务,形成了全省行政审批“一张网”,建设网上办事大厅“开卷式”审批、“一件事”办理集成套餐等系统。闽政通APP整合全省便民服务事项25类905项,全面推进“一号通认”和“一码通行”,提升政务服务电脑端“网上办”、手机端“掌上办”、服务大厅“一窗办”水平,构建了覆盖全省的省、市、县、乡多级联动、规范透明、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一网通办”网上政务服务体系。推广“e政务”自助便民服务,提升我省政务服务“就近办、自助办”服务水平,构建“15分钟便民利企服务圈”,全省部署自助服务一体机终端超过800台。持续压减审批时限,让企业和群众实实在在享受改革成果。
(四)加强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和落实
1.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一是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科学推进政策制定。如,在我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公开渠道开设“开门问策 集思广益—请您为福建省‘十四五’规划建言献策”专题和“福建省‘十四五’专项规划建言献策”专栏等,《福建省信息化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福建省信息化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福建省信息化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拟定期间,多次在我委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二是聚焦重点政务信息,推进重要业务信息公开。如,在我委门户网站发布《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福建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村通电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三是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其中包括及时在我委门户网站公开人事信息、机关公务员招录和省价格认定中心工作人员招聘等事项信息;设置“信息公开—代表委员之声”栏目,发布13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情况;对于本年度我委无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公开说明。三是进一步统一规范公开方式。在我委门户网站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涵盖主动公开的公开范围、政府信息编排体系、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方式等政府信息公开事项。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在我委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专栏中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指导。四是及时更新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计划。如,将“乙级资信工程咨询单位抽查”纳入《福建省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将“政府投资水利工程进度检查”“政府投资渔港工程进度检”列入省“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编制的“2020年省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抽查工作计划”。同时,推进随机抽查结果信息依法公开。如,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在建重大水利工程项目专项督导”,实地查验“五江一溪”防洪工程、大中型水库、高水高排等各类项目,抽查结果均及时公示在我委门户网站。调整明确我委日常监管事项清单,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全委有10个处室组织49人次,先后开展了15批次的随机抽查工作,实地检查49个项目,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在我委门户网上进行公示。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2020年我委共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93份,申请办结98份,全部按时办结。从申请形式看,以信函申请和网络申请为主。从申请内容看,以建设项目的批复信息为主。坚持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在答复中写明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和可进行行政诉讼的法院名称;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从答复类型看,属于已主动公开答复5件,同意公开答复29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12件。本年度本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事项为0件。
3.强化相应保障措施。为加强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委效能办已将政务公开纳入委内部绩效考核,督促各处室、所属单位按期完成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存在用权公开、政策发布解读、办事服务公开透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和落实等不及时、不到位的,按情节轻重,1次扣该处室年度绩效的1-2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2 |
12 |
3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0 |
4 |
96 |
其他对外管理 服务事项 |
6 |
-4 |
16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2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5 |
1895962.0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总计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2 |
9 |
0 |
1 |
0 |
1 |
9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7 |
7 |
0 |
0 |
0 |
0 |
3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2 |
2 |
0 |
1 |
0 |
1 |
4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87 |
9 |
0 |
1 |
0 |
1 |
9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改进情况
针对2019年政务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的问题,2020年,我委认真研究改进。一是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坚持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到位,如在我委门户网站增加机构办公时间、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办理情况、公开议案提案办理结果等事项的公开,更加规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事项和结果、公务员招考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开方式。贯彻执行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加强公开机制建设,在我委门户网站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流程图。将政务公开纳入委内绩效考核,强化政务公开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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