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编制,报告所列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www.fjdpc.gov.cn)下载。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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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2018年,福建省发改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正确、准确、及时”,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一)扎实推动落实政务公开年度工作任务
1.牵头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一是抓好任务细化落实。将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委《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分解落实方案》(闽发改办〔2018〕393号)予以重点推进,并研究制定了《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操作办法》(闽发改投资〔2018〕408号),重点围绕我委负责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和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以及节能审查、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等,对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公开时限要求、组织实施保障等提出具体要求。二是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对省网上办事大厅、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省发改委门户网站相关专栏进行改造,推进项目批准服务信息及时在相关平台公开,便利公众查阅。同时,积极推动将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信用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三是加强部门协调对接。依托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项目统一代码,通过对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优化升级改造,实现省市县和部门间纵横联动的信息交换共享。同时,结合国家对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情况评价工作,我委会同省经济信息中心赴省有关单位及部分市县对接推动在线平台应用和数据交换共享,并把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要评价内容。目前省林业、人防等部门的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已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数据交换共享和公开。
2.积极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共享机制。制定并出台《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作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的桥梁和数据汇聚枢纽,以“互联网+”招标采购为实施路径,推动省、市各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互联互通,联接全省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平台等资源,同时与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地市交易平台和省直部门等系统进行信息交换和资源整合,不断完善公共资源信息发布,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二是推进公共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建设以来公布的信息情况:交易公告189729条,资格审查信息359条,交易过程信息42716条,成交信息207343条,更正公告19018条。2018年公布情况:交易公告43598条,资格审查信息191条,交易过程信息9234条,成交信息48151条,更正公告13422条。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对接工作,促进省直机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
3.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共享共用。一是基本建成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目前,平台已经正式建成投入使用。同时,重新组织梳理和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已梳理完成省、市二级336个单位的58800多个业务事项、62000多条业务信息、1300多个业务系统和503个业务数据库。二是数据集中汇聚进展顺利。目前汇聚平台已汇聚了公安、工商、民政、人社等59个省直(中直)部门有关法人、自然人、信用、电子证照、传感监测等多种类别的1600多项共计29亿多条数据记录(含文件),日均汇聚414.5万条数据记录。数据涵盖全省130多万家企业及8万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信息、全省3800多万常住人口和220多万流动人口信息、4900多万本电子证照、1亿多条信用记录信息和10亿多条环境监测数据,基本建成全省自然人对象档案(“一人一档”)和企业法人对象档案(“一企一档”)。三是数据共享服务成效初显。面向全省政府部门开展政务数据交换和共享服务。为全省各设区市和50多家省直部门提供了1200多项数据批量交换服务,交换总记录数9亿多条,日均交换记录数167.3万条;2018年6月份底以来平台发布了包括身份证、机动车、养老保险、企业、个体工商户、婚姻、社保等最常用的服务接口40多个,支持了全省各设区市和20多个省直部门的在线调用服务,目前调用总次数达到900多万次,日均调用5万多次。
4.协调推进网上办事和政府网站管理。一是推动信息同源管理。依托省网上办事大厅建立统一的权责清单库和政务服务事项库,开发全省统一的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和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实现省、市、县、乡四级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一库汇聚,以及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化、动态化的集中管理,同时通过数据交换系统,实现各服务渠道的同源公开,多方使用。依托闽政通APP建设省级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授权平台,可为全省各政务服务平台提供身份认证支撑服务。对接财政非税支付缴费平台、多卡融合公共平台、微信支付和支付宝等多个渠道,提供统一支付服务。二是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通过对网络转译设备配置、云解析记录配置、WEB中间件升级,目前福建省政府门户网站已支持IPv6访问。三是积极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福建省公共信息资源统一开放平台已经搭建完成。梳理省直部门首批信息资源开放目录,并由各部门逐一确认。目前福建省公共信息资源统一开放平台开放数据集超过500个,开放数据量超过9800万条,其中普遍开放数据集超过430个,普遍开放数据量超过500万条。
(二)切实履行政务公开责任部门工作职责
一是推进权责清单调整公开。推行清单管理,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将权责清单纳入本委政务公开清单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陆续公布完善我委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全省发改系统纵向清单、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最多跑一趟”事项清单、权责清单、“四级四同清单”等。二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认真落实预决算公开规定要求,2018年2月28日,在委门户网站公开本委2018年部门预算;2018年8月31日,在委门户网站公开本委2017年部门决算。三是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构建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构建覆盖全省的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全省网上办事大厅,接入省市县乡村五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16万项。整合全省政务服务资源,开通“闽政通APP”,全面接入全省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初步实现群众办事“马上就办”掌上办。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陆续公布完善本委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责任清单等。推行“三集中”第二阶段改革,71项事项实行集中办理。对重大行政审批事项,建立“行政服务窗口集中受理和业务处室共同审核审查”机制。精简投资项目审批申报材料幅度达50%以上。审批环节统一缩减为受理、审查、决定3个环节,审批时限比法定时限压缩50%。
(三)持续提升本委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1.全面落实“五公开”。一是决策公开。推动重大决策预公开,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二是执行公开。主动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大政策措施、重大项目建设的推进举措、阶段性成效和后续措施。三是管理公开。在实行清单公布的基础上,结合核准目录和审批事项等工作要求的变化,适时调整本委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四是服务公开。全面落实“一个窗口”受理。除涉密和特殊要求外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委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五是结果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
2.扎实开展政策解读。今年,全委共刊发政策解读相关新闻235条,新闻稿件被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中央媒体,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等省内主流媒体和各类网络媒体刊播556条次。其中中央媒体243条次、福建日报报业集团89条次、省广播影视集团25条次、其他媒体199条次。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我委门户网站对《福建省开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实施方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进行政策解读。
3.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联办机制。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完善委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建立行政服务标准体系,对入驻委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同步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网络办理、全程监控、限时办结。创新并联审批服务。
4.充分发挥媒体平台作用。2018年,我委共举办了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前集中采访座谈会、中国(永安)石墨烯创新创业大赛新闻发布会、第十六届6·18新闻发布会、2017年第四季度新闻通气会、2018年第一、二、三季度新闻通气会等7场新闻通气会。其中在省政府新闻发布大厅召开新闻发布会2场、季度新闻通气会4场、专题新闻通气会1场。
5.推进规范性文件刊登公报试点。落实省政府办公厅统一部署,将今年以来我委出台的《福建省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认定暂行办法(修订)》、《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共享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远程异地评标暂行办法》、《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级政府食盐储备管理办法》、《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7份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按要求及时报送省政府法制办和信息公开办,提请刊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逐步推动本委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在省政府公报上刊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主动公开信息368件,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和两馆(省档案馆、省图书馆)查阅场所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主动公开省发改委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如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认定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 》(闽发改服务〔2018〕62号)。
2.行政许可类。主动公开省发改委行政许可办理情况,以及通过网上行政审批的行政许可文件,如《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平市伍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200台轻量化挂车生产项目核准的复函》(闽发改网审工业函〔2018〕8号)。
3.规划计划类。主动公开省发改委制定的各项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如《关于印发《福建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闽发改农业〔2018〕395号)。
4.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主动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重大建设项目建设情况和为民办实事项目情况,如《关于木兰溪防洪工程仙度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闽发改网审农业〔2018〕20号)。
5.扶贫教育医疗社保就业类。主动公开省发改委制定的关于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方面的信息,如《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妇产医院项目设计招标事项的复函》(闽发改网审法规函〔2018〕50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一是通过本委门户网站公开。专栏页面访问超过139万人次。共计接受网上咨询147次,对于公众所咨询问题,经搜集整理后根据涉及内容分送各相关业务处室进行答复,经处室负责人认可后,及时给予回复,2018年的网上咨询目前已基本得到回复。二是通过政务微信、微博公开。“福建发改委”微信自2018年10月8日开通以来,坚持以正面宣传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发改工作动态、民生保障重大事项等内容,运营情况良好,累计发布214条稿件,累计阅读量74344人/次,转发量达到12536人/次。粉丝数量稳步增长,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共累计粉丝3083个。继续发挥政务微博的信息公开渠道,全年共发布微博一百多条次。三是通过省档案馆、省图书馆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今年我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按规定在20个工作日内送交省档案馆、省图书馆,全年共送交信息368条,方便群众查询。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我委共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51份,全部按时办结。从申请形式看,以信函申请和网络申请为主。从申请内容看,以建设项目的批复信息为主。从答复类型看,同意公开答复5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2件;其他类型答复44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省发改委未收取信息公开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省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出现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18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信息公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内容仍需进一步深化等。2019年,我委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五公开”的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促进政务公开规范化运作。全面梳理本委政务公开清单,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内部办理流程,确保政府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二是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围绕中心工作、经济社会体制机制改革、重大项目建设、脱贫攻坚、生态文明等方面,积极推动政府部门工作透明化,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三是构建多渠道政务信息供给体系。完善门户网站管理,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机制。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
七、附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8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368 |
5361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 |
条 |
368 |
5361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7 |
7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51 |
323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1 |
12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10 |
122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40 |
189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51 |
323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5 |
95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2 |
19 |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7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43 |
201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述、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4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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