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来源:本网 时间: 2018-02-13 08:43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编制,报告所列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www.fjdpc.gov.cn)下载。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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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述

  2017年,省发改委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国家和省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两馆(省档案馆、省图书馆)查阅、官方微博等渠道,积极稳妥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规范,努力发挥政府信息对经济发展的引导作用。

  (一)积极推进政务阳光透明。

  1.推进决策公开。推动重大决策预公开,对社会关注度高

  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如在修订《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暂行管理办法》过程中,广泛征求包括国家部委、省直单位、设区市、有关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在内的30多家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在牵头制定我省《关于加快康复产业发展的八条措施》时,对省第二人民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开展深入调研,多次征求省直有关部门、福建医科大学、高校、行业协会及专家意见和建议,注重收集对发展康复产业政策的意见,使出台政策更具可操作性。

  2.推进执行公开。主动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大政策

  措施、重大项目建设的推进举措、阶段性成效和后续措施。如制定印发《福建省“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福建省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建设基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细则(暂行)》、《福建省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并向社会公开。及时公布经济社会体制机制改革、购售电改革、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等改革任务进展情况。

  3.推进管理公开。在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基础上,结合调整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和取消非许可审批、取消部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等工作要求,适时调整本委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权力事项由45项(另含子项36项)调整为36项(另含子项75项),公共服务事项由22项调整为10项(另含子项4项),适时上报省审改办,由其统一向社会公开。牵头规范和统一全省发改系统省、市、县(区)三级承担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4.推进服务公开。全面落实“一个窗口”受理。将我

  委除涉密和特殊要求外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委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加强受理过程的规范,全面推行受理单制度,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规范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5.推进结果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

  的重要事项,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如在主抓全省大项目、好项目工作中,按月做好项目建设情况统计,每月均向社会公布项目建设成效,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建成、投产等情况均通过编报简报的形式向社会公开。

  (二)推动重大项目信息公开。2017年,通过委门户网站、

  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我省易地扶贫搬迁、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一是做好重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针对福州市闽江下游南岸防洪六期工程、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综合实训中心、晋江防洪工程(二期)、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防洪排涝体系溪源泄洪洞工程等审批类项目;福建双富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年产1000辆专用汽车生产、海西天然气管网德化支线工程、福州港松下港区元洪作业区1#、2#泊位工程等核准类项目;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设立阳光城嘉世国际有限公司项目、福州长乐机场基地建设项目等备案类项目,依托网络、媒体等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公布项目批复结果。二是推进资金安排信息公开。如在扶贫方面,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分解下达情况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分解下达情况、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建设基金拨付情况、易地扶贫搬迁中央财政贴息贷款额度核定情况,以及易地扶贫搬迁中央财政贴息贷款贷款资金申请流程、使用范围、管理要求等都已向社会公布。三是着力推进重大项目实施过程公开。公开龙海中海油LNG开建、南平联络高速建成通车、闽北库最大的智能化储备仓启动储量等与老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大项目实施情况,方便群众知晓。

  (三)推动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目前,已完成海峡交

  易中心关于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海域权、林权等交易项目的平台对接初步方案,包括:实时推送交易信息,依法应当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以及履约信息等在统一的平台上发布以及在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设立环境资源类板块,直接进入交易通道等。

  (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将国家和我省出台的有关 PPP 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在网站向社会公开;二是发布省级PPP项目库清单,及时将项目清单、落地项目等信息向社会公开;三是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了3批82个PPP项目,并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推介,将项目的投资规模、合作方式等向社会公开,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热情。

  (五)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是整合互联8个部门自建办事平台。整合公安、人社、交通运输、住建、工商、质监、地税、财政等8个部门自建办事服务平台,实现省网上办事大厅注册用户身份接入,开发拓展便民服务事项入驻栏目,扩大“一次注册,一网通办”的服务事项范围。二是开设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服务事项专栏。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开设专栏,集中公布“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办事清单。三是延伸省网上办事大厅服务到乡镇街道。拓展省网上办事大厅功能,开设乡镇(街道)分厅和相关栏目,将乡镇(街道)服务事项纳入进驻范围。四是推进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依托省网上办事大厅,开发全省统一的预约服务功能,实现预约、咨询、受理、办理、查询、反馈等环节的线上线下无缝衔接。与中国邮政EMS客户订单服务管理系统实现全面对接,为申请材料和办理结果的快递服务提供全程无缝技术支持,推动更多事项实现“一次不用跑”。与省财政非税收入网上缴费平台对接,实现省网上办事大厅入驻服务事项的网上缴费和票据信息查询等功能。五是推进全省各级部门证照电子化生成转换。存量证照生成涉及36个省直部门,和10个设区市(包括平潭综合实验区)的620个证照种类和2160个批文种类。省直部门共593项审批服务事项支持同步生成电子证照。福州、厦门、泉州、龙岩、莆田等地行政服务中心开始在办事过程中使用电子证照库,可以通过身份识别介质关联行政服务对象的证照,简化办事材料。

  (六)推进本部门预决算公开。2017年2月27日,在委门户网站公开本委2017年部门预算;2017年8月30日,在委门户网站公开本委2016年部门决算。

  (七)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制度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办公室的委领导具体抓,加强对中央和省里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信息公开,涉及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除涉密项目外,一律按要求主动公开;公开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步骤和程序;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以及区域发展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我省政府投资重点投向等信息,公布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及其实施进展情况,公布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年度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以及全省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情况。同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到信息制作与保密审核同步,生成与公开同步,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八)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依托委办公室,设置专门工作机构及人员负责信息公开,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接受群众有关政府信息的咨询,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主动公开信息391件,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和两馆(省档案馆、省图书馆)查阅场所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主动公开省发改委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如《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7〕104号)。

  2.行政许可类。主动公开省发改委行政许可办理情况,以及通过网上行政审批的行政许可文件,如《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田武陵风电场项目核准的复函》(闽发改网能源函〔2016〕241号)。

  3.规划计划类。主动公开省发改委制定的各项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如《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实施福建省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的通知》(闽发改交通〔2017〕757号)。

  4.重大建设项目建设信息。主动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重大建设项目建设情况和为民办实事项目情况,如《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省第二季度“五个一批”项目具体实施情况的通报》(闽发改重点〔2017〕465号)。

  5.为民办实事类。主动公开基层企事业单位在我委办理的有关事项信息,如《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抓紧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工作的通知》(闽发改农业〔2017〕537号)。

  6.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主动公开省发改委制定的关于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方面的信息,如《关于印发<福建省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建设基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区域〔2017〕429号)。

  7.科教文体卫生类。主动公开省发改委制定的关于科技文化、发展教育事业、医疗卫生工作、公共卫生监督检查等方面的信息,如《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发改高技〔2017〕167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一是通过本委门户网站公开。专栏页面访问超过147万人次。共计接受网上咨询141次,对于公众所咨询问题,经搜集整理后根据涉及内容分送各相关业务处室进行答复,经处室负责人认可后,及时给予回复,今年的网上咨询目前已基本得到回复。二是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新浪官方微博共发布微博 223条,其中政务信息131条,平均每条博文阅读量3万多人次,其中单条阅读量超过10万人次的有4条。微博被转发2687条次,收到网友评论92条,回复网友咨询75条。三是通过省档案馆、省图书馆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今年我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按规定在20个工作日内送交省档案馆、省图书馆,全年共送交信息391条,方便群众查询。 (三)规范并强化政策解读 1.报刊媒体为主要载体。2017年,全委各处室共刊发政策解读相关新闻180条,相关新闻稿件被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中央媒体,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等省内主流媒体和各类网络媒体刊播500条次。

  2.新闻发布会为依托。我委举办的新闻发布会(通气会)不乏与政策解读相关。第一季度新闻通气会投资处介绍了2017年投资工程包情况,高技术处解读了《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数字福建综合规划处介绍了《2017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相关内容;农业处、服务业处、外经处、股证处、重点办综合处分别就福建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乡镇创建名单、我省现代服务业产业发展基金正式注册设立、2017年福建省重点招商项目、2017年度全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及今年以来省发改委推动企业直接融资有关情况、2017年第一季度全省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等。第二季度新闻通气会投资处解读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对接国家2016年本)》、《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社会处就《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生态处介绍了我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主要情况;服务业处、重点办综合处分别就第二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情况等。10月末,外经处就关于印发《进一步引导和规范我省企业境外投资方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发改外经〔2017〕664号)进行了解读;12月初,高技术处就《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2017〕49号)、投资处就《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7〕133号)分别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了解读。

  3.在线访谈为重要渠道。4月27日,林向东总规划师接受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专访,就《发挥福建省生态优势,建设生态文明试验区》进行了解读,回答了主持人和网友的一系列问题。我委还在门户网站上开设在线访谈栏目,邀请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进行解读,今年有9位处室相关负责人接受访谈。

  4.更好发挥媒体作用。今年,每逢重大活动新闻中心均邀请各大媒体前来报道,如我委每季度一次的新闻通气会、第十五届6?18,加强与媒体沟通交流,加强对外宣传报道力度。在已有新闻发布会、门户网站、官方微博等信息发布渠道的基础上,省发改委新闻宣传微信群内有媒体30多家,既涵盖了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也包括网络、微信、客户端等新兴媒体。新闻中心针对全委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工作,主动、适时地通过微信群向新闻媒体提供报道线索和素材,提出报道要求,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使我委信息发布渠道更加畅通。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我委共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43份,全部按时办结。从申请形式看,以信函申请和网络申请为主。从申请内容看,以建设项目的批复信息为主。从答复类型看,同意公开答复16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3件;其他类型答复24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省发改委未收取信息公开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省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出现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16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信息公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内容仍需进一步深化等。2017年,我委将继续完善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二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做好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媒体宣传、舆情监测等各项工作,建立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互动回应、舆情处理等分工合作机制,完善重大决策预公开机制及重大舆情主动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三是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着力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七、附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7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391

4993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

391

4993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43

27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

11

    2.网上申请数

17

112

    3.信函、传真申请数

25

149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43

272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6

9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

17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0

7

    4.其他类型答复数

24

158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述、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4

行政诉讼数

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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