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时间: 2014-03-10 15:52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编制,报告所列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www.fjdpc.gov.cn)下载。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8号(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063469  传真:0591-87063111

  一、概述

  2013年,省发展改革委围绕中心工作,全面贯彻实施《条例》,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两馆(省档案馆、省图书馆)查阅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努力发挥政府信息对经济发展的引导作用。

  (一) 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1.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保障、定期报告等制度。

  2.继续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加强对中央和省里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信息公开,涉及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除涉密项目外,一律按要求主动公开;公开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步骤和程序;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以及区域发展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我省政府投资重点投向等信息,公布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及其实施进展情况,公布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年度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以及全省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情况。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9件,均已通过本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3.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遵守《条例》,完善依申请公开的流程,认真受理申请人的公开申请,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48件,全部给予认真答复。

  4. 严格信息公开过程中的保密审查。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到信息制作与保密审核同步,生成与公开同步,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5.加强与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单位、管理服务相对人以及省聘行评代表、委聘行评代表之间的沟通与交流,通过不定期发送短信,宣传我委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具体措施,以及区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安排落实情况等。

  (二) 不断优化信息公开渠道

  我们采取各种形式,积极开展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

  门户网站。 将其作为主要的信息公开载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页面全年访问82万人次。

  “两馆”查阅。 定期将本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省档案馆、省图书馆等查阅场所公开。共向两馆送交2013年政府信息469件。

  政务微博。2013年,我委新浪官方微博围绕中心工作,突出资讯发布、交流互动和咨询服务,全年共发布微博513条,博文被转发14500多次,收到网友评论、咨询4600多条,回复网友咨询390多次,新增粉丝71万人,累积粉丝172万人。

  新闻媒体。(1)新闻发布。2013年4月,与省委宣传部联合发起组织“央企入闽”专题采访活动,邀请15家中央媒体和地方媒体20多名记者深入6家央企一线进行采访报道,共刊发报道320多条(不含网络),其中中央媒体50多条,梳理出近200页的宣传报道集。每季度就经济形势分析、“三维”项目对接、重大项目建设等,主动向新闻媒体通报信息,发布有关情况。(2)报刊媒体。全委共刊发新闻544条,新闻稿件被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中央媒体,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等省内主流媒体和各类网络媒体刊播1631条次,其中,中央媒体近323条次,福建日报报业集团312条次,省广播影视集团457条次,其他媒体540条次。(3)新闻云平台。与中国电信合作开发“新闻云”系统,通过便携式客户端,与人民日报、新华社、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等近30家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的指定记者,进行信息实时交互,共有90余篇新闻素材通过该平台上传供即时下载,据不完全统计,累计下载使用次数近2600次。

  服务窗口。(1)群众直接咨询。对直接前来咨询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情况的群众,由专人接待并解答相关咨询,通过直接互动,现场答询,有效地弥补其他公开形式的不足,进一步拓展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外延。(2)人民日报电子阅报栏。利用与人民日报数字传播办公室合作,及时提供我省发展改革工作动态,并在“发改动态”栏目上刊播,半月左右更新一次,已播发15期。(3)电子显示屏、触摸屏。 在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置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设备,动态发布公开的发展改革工作信息。(4)档案查阅。在档案室增设必要的查阅服务设施,方便群众查阅我委制作的政务信息。

  (三)推进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及时公布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牵头开展了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省级行政审批项目从2013年初的379项精减到331项,并以闽发改体改〔2013〕829号文及时向社会公布予以保留的省级行政审批项目。

  2.推行审批标准化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出台了《关于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管理的工作意见》,对审批事项的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告知等环节,通过设定统一的标准、条件、权责、时限,推行标准化运作。在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的同时,我省将行政审批办事依据、条件、所需材料、程序、时限等法定要件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通过纸质、网络等形式予以公开,方便群众了解办事流程和进行社会监督,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单位门户网站的“网上办事大厅”栏目,针对行政服务对象需要提供的办事申报材料,也都列出具体、明确的清单。

  3.推行网上审批实时公开审批过程及结果。推动建成一个覆盖省直各部门、各市县区的全省统一的网上审批系统,实现了除涉密事项外的所有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申报和办理,并实现省、市、县三级互联审批。通过网上审批系统,行政审批服务相对人可以实现对网上审批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实时跟踪,了解审批进展情况及审批结果。

  4.设立行政服务中心推进信息公开。全省市、县级都已经全面建立了行政审批服务中心。2011年10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的十条意见》,2013年省效能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对行政审批等行政行为提出了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并对行政审批事项上网办理提出了明确要求,推动行政审批服务信息进一步公开化。

  5.推动涉及我委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认真梳理涉及我委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及时取消、下放一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同时,我委加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调整情况的宣传,通过各种方式将承接审批事项的依据、内容、权限、条件、程序、时限等向社会公开,让行政相对人及社会公众知晓。2013年10月我委行政服务中心开始运行,在梳理本委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基础上,凡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能进入“中心”的本委审批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的,都进入“中心”,转变管理方式事项中限额以下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也进入“中心”办理,有关依据、程序、环节、时限都依据规范格式予以公开。“中心”加强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对直接前来咨询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情况的群众,由专人接待并解答相关咨询,直接互动,现场答询。

  二、政府信息公开具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主动公开信息469件,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和两馆(省档案馆、省图书馆)查阅场所公开。

  1、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主要公开了我委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如《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

  2、行政许可类。主要公开了我委行政许可办理情况,以及通过网上行政审批的行政许可文件,如《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东山城垵陆岛交通码头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闽发改网交通〔2013〕57号)。

  3、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重大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重大建设项目建设情况和为民办实事项目情况,如《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省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发改重点〔2013〕798号)。

  4、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主要公开了我委制定的关于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方面的信息,如《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海新厝风电场项目核准的复函》(闽发改网能源函〔2013〕80号)。

  5、科教文体卫生类。主要公开了我委制定的关于科技文化、发展教育事业、医疗卫生工作、公共卫生监督检查等方面的信息,如《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二期室外体育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复函》(闽发改社会函〔2013〕367号)。

  6、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如《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泉州)2012-2013年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复函》(闽发改农业〔2013〕864号)。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48件,已全部予以答复。同时,继续加强网上咨询平台建设,注重与公众在线互动,全年共接受网上咨询168次,均已回复。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到信息制作与保密审核同步,生成与公开同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委未收取信息公开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我委2013年共发生3起因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其中,决定维持的2起,仍在复议的1起。全年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1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信息公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内容仍需进一步深化等。2014年,我委将继续完善工作机制,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继续完善责任明确、运转协调、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围绕本委中心工作,及时掌握并回应社会关切的事项,努力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时效性,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继续组织各处室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及我省相关文件,深化对《条例》实施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按照《条例》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提高干部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

  3.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和措施,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具体问题研究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措施,规范工作程序,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4.加强对全委各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我委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

  六、附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末统计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469

3374

其中:1.网站公开

469

3374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48

89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18

35

    5.信函申请数

30

52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48

137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6

33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2

5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4

4

    4.其他

26

47

行政复议数

3

4

行政诉讼数

0

1

行政申诉数

0

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