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900-2026-00214
  • 文号:闽发改网审交通函〔2026〕107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6-07-16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G1532泉州至梅州高速公路泉州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G1532泉州至梅州高速公路泉州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G1532泉州至梅州高速公路泉州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时间: 2026-07-17 15:33

省交通运输厅:

  报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商请审批G1532泉州至梅州高速公路泉州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闽交规函〔2026〕134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G1532泉州至梅州高速公路泉州段工程已纳入《国家公路网规划(2022—2035年)》,项目建议书已批复。本项目的建设对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布局,补齐区域通道短板,支撑沿线产业协同发展,助力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服务城乡融合发展,改善群众出行条件,提高国防交通和应急保障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建设G1532泉州至梅州高速公路泉州段工程(项目编码:2020-350500-48-01-096194)。

  二、项目建设地点:泉州惠安县、台商投资区、洛江区、南安市。

  三、项目单位:泉州市泉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路线起于泉州市惠安县黄塘镇G15沈海高速草埔园枢纽,向西经台商区洛阳镇,洛江区河市镇,南安市洪濑镇、康美镇及梅山镇后,终于码头镇铺前村,设铺前枢纽汇入G72泉南高速(与泉梅高速共线)。路线全长约37.4公里,全线设置草埔园(枢纽)、洛阳、洛江东、洪濑、新丰、林坂(枢纽)、铺前(枢纽)7处互通式立交,服务区1处。同步建设洛阳互通连接线、洪濑互通连接线。

  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整体式)、2×16.75米(分离式)。其它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执行。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01.8亿元,其中静态投资约99.5亿元,建安费约60.9亿元,采用政府收费(还债)模式建设。项目资本金按总投资的37.3%(约37.14亿元)设置,由省级35%、泉州65%的股比分摊。省财政厅出具本项目省级出资有关情况的意见,泉州市人民政府出具市级资金筹措方案。项目建设资本金通过申请中央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等多渠道筹措解决,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不违规举债;资本金以外投资由省交通运输厅、泉州市人民政府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实施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六、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含重要设备、材料)、监理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泉州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G1532泉州至梅州高速公路泉州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意见》(泉政函〔2025〕123号);泉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出具的《G1532泉州至梅州高速公路泉州段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通知书》(泉稳评备〔2025〕33号)。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你厅加强与泉州市沟通对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督促项目单位在下阶段设计中,严格执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应急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优化设计:

  (一)加强地质、水文勘察,结合施工组织、征地拆迁等情况,进一步优化设计,合理控制构造物规模,严格控制造价,集约节约用地,尽可能减少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

  (二)加强沿线桥梁方案设计和施工防护措施。

  (三)结合路网交通流向特征、地形条件和沿线乡镇便捷上高速的需求,优化互通立交及接线方案。

  (四)协调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做好施工期交通组织设计和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道路安全、畅通。

  十、请你厅会同泉州市督促项目单位按照绿色低碳、智慧高效、优质耐久、安全可靠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

  十一、请据此函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征迁标准、确定征迁范围、履行评估程序,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投资概算管控,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二、如需对本函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省交通运输厅:

  报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商请审批G1532泉州至梅州高速公路泉州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闽交规函〔2026〕134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G1532泉州至梅州高速公路泉州段工程已纳入《国家公路网规划(2022—2035年)》,项目建议书已批复。本项目的建设对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布局,补齐区域通道短板,支撑沿线产业协同发展,助力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服务城乡融合发展,改善群众出行条件,提高国防交通和应急保障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建设G1532泉州至梅州高速公路泉州段工程(项目编码:2020-350500-48-01-096194)。

  二、项目建设地点:泉州惠安县、台商投资区、洛江区、南安市。

  三、项目单位:泉州市泉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路线起于泉州市惠安县黄塘镇G15沈海高速草埔园枢纽,向西经台商区洛阳镇,洛江区河市镇,南安市洪濑镇、康美镇及梅山镇后,终于码头镇铺前村,设铺前枢纽汇入G72泉南高速(与泉梅高速共线)。路线全长约37.4公里,全线设置草埔园(枢纽)、洛阳、洛江东、洪濑、新丰、林坂(枢纽)、铺前(枢纽)7处互通式立交,服务区1处。同步建设洛阳互通连接线、洪濑互通连接线。

  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整体式)、2×16.75米(分离式)。其它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执行。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01.8亿元,其中静态投资约99.5亿元,建安费约60.9亿元,采用政府收费(还债)模式建设。项目资本金按总投资的37.3%(约37.14亿元)设置,由省级35%、泉州65%的股比分摊。省财政厅出具本项目省级出资有关情况的意见,泉州市人民政府出具市级资金筹措方案。项目建设资本金通过申请中央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等多渠道筹措解决,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不违规举债;资本金以外投资由省交通运输厅、泉州市人民政府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实施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六、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含重要设备、材料)、监理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泉州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G1532泉州至梅州高速公路泉州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意见》(泉政函〔2025〕123号);泉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出具的《G1532泉州至梅州高速公路泉州段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通知书》(泉稳评备〔2025〕33号)。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你厅加强与泉州市沟通对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督促项目单位在下阶段设计中,严格执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应急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优化设计:

  (一)加强地质、水文勘察,结合施工组织、征地拆迁等情况,进一步优化设计,合理控制构造物规模,严格控制造价,集约节约用地,尽可能减少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

  (二)加强沿线桥梁方案设计和施工防护措施。

  (三)结合路网交通流向特征、地形条件和沿线乡镇便捷上高速的需求,优化互通立交及接线方案。

  (四)协调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做好施工期交通组织设计和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道路安全、畅通。

  十、请你厅会同泉州市督促项目单位按照绿色低碳、智慧高效、优质耐久、安全可靠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

  十一、请据此函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征迁标准、确定征迁范围、履行评估程序,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投资概算管控,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二、如需对本函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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