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900-2026-00111
  • 文号:闽发改网审交通函〔2026〕52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6-04-23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上饶至福建浦城高速公路(福建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上饶至福建浦城高速公路(福建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上饶至福建浦城高速公路(福建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时间: 2026-04-24 15:13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报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商请审批江西上饶至福建浦城高速公路(福建段)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闽交规函〔2026〕25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江西上饶至福建浦城高速公路(福建段)是《福建省国省道公路网规划(2024-2035年)》福建省高速公路S89上饶至松溪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的建设对完善福建省高速公路网布局,加强闽赣两省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增强高速公路应急保障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建设江西上饶至福建浦城高速公路(福建段)工程(项目编码:2510-350000-04-01-845299)。

  二、项目建设地点:南平市浦城县。

  三、项目单位:南平上浦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路线起于闽赣两省交界的盘亭乡界牌村,顺接在建江西上饶至福建浦成高速公路江西段,路线经下洋坑村、盘江村、深坑村、庙湾村、乡河村,终于官路乡李处村,设官路枢纽互通衔接既有G3京台高速。项目全长约19公里,全线设置盘亭、官路(枢纽)2处互通式立交,浮盖山1处服务区(设出入口),并同步建设互通及服务区出入口连接线。

  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6米。其它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执行。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采用政府收费(还债)模式,总投资估算31.23亿元(静态投资30.30亿元),建安费约24.48亿元。项目资本金按照静态投资的40%设置(约12.12亿元),由省级、南平市按51%、49%股比分摊(省级6.18亿元,南平市5.94亿元,南平市承担部分由浦城县为主落实),通过地方财政性资金及地方政府专项债筹集,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分年度下达。资本金以外投资由省交通运输厅、浦城县多渠道筹措解决,不违规举债,项目实施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六、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含重要设备、材料)、监理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浦城县人民政府出具《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江西上饶至福建浦城高速公路(福建段)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意见的函》(浦政函〔2025〕52号);浦城县委政法委员会出具《江西上饶至福建浦城高速公路(福建段)工程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通知书》。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你厅加强与南平市加强沟通对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督促项目单位在下阶段设计中,严格执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应急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优化设计:

  (一)加强地质、水文勘察,结合施工组织、征地拆迁等情况,进一步优化设计,合理控制构造物规模,严格控制造价,集约节约用地,尽可能减少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

  (二)加强沿线桥梁、隧道方案设计和施工防护措施。

  (三)结合路网交通流向特征、地形条件和沿线乡镇便捷上高速的需求,优化互通立交及接线方案。

  (四)协调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做好施工期交通组织设计和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道路安全、畅通。

  十、请你厅会同南平市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

  十一、请据此函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征迁标准、确定征迁范围、履行评估程序,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投资概算管控,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二、如需对本函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报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商请审批江西上饶至福建浦城高速公路(福建段)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闽交规函〔2026〕25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江西上饶至福建浦城高速公路(福建段)是《福建省国省道公路网规划(2024-2035年)》福建省高速公路S89上饶至松溪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的建设对完善福建省高速公路网布局,加强闽赣两省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增强高速公路应急保障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建设江西上饶至福建浦城高速公路(福建段)工程(项目编码:2510-350000-04-01-845299)。

  二、项目建设地点:南平市浦城县。

  三、项目单位:南平上浦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路线起于闽赣两省交界的盘亭乡界牌村,顺接在建江西上饶至福建浦成高速公路江西段,路线经下洋坑村、盘江村、深坑村、庙湾村、乡河村,终于官路乡李处村,设官路枢纽互通衔接既有G3京台高速。项目全长约19公里,全线设置盘亭、官路(枢纽)2处互通式立交,浮盖山1处服务区(设出入口),并同步建设互通及服务区出入口连接线。

  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6米。其它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执行。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采用政府收费(还债)模式,总投资估算31.23亿元(静态投资30.30亿元),建安费约24.48亿元。项目资本金按照静态投资的40%设置(约12.12亿元),由省级、南平市按51%、49%股比分摊(省级6.18亿元,南平市5.94亿元,南平市承担部分由浦城县为主落实),通过地方财政性资金及地方政府专项债筹集,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分年度下达。资本金以外投资由省交通运输厅、浦城县多渠道筹措解决,不违规举债,项目实施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六、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含重要设备、材料)、监理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浦城县人民政府出具《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江西上饶至福建浦城高速公路(福建段)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意见的函》(浦政函〔2025〕52号);浦城县委政法委员会出具《江西上饶至福建浦城高速公路(福建段)工程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通知书》。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你厅加强与南平市加强沟通对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督促项目单位在下阶段设计中,严格执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应急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优化设计:

  (一)加强地质、水文勘察,结合施工组织、征地拆迁等情况,进一步优化设计,合理控制构造物规模,严格控制造价,集约节约用地,尽可能减少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

  (二)加强沿线桥梁、隧道方案设计和施工防护措施。

  (三)结合路网交通流向特征、地形条件和沿线乡镇便捷上高速的需求,优化互通立交及接线方案。

  (四)协调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做好施工期交通组织设计和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道路安全、畅通。

  十、请你厅会同南平市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

  十一、请据此函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征迁标准、确定征迁范围、履行评估程序,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投资概算管控,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二、如需对本函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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