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900-2025-00300
- 文号:闽发改网审交通〔2025〕129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5-11-17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G235线永定抚市协兴至抚溪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G235线永定抚市协兴至抚溪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报审批国道G235线永定抚市协兴至抚溪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龙发改工交能〔2025〕32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是国道G235线的组成部分,该项目建设对完善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提升国道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永定区和龙岩市区同城化发展,构建龙岩新机场集疏运体系,增强国防交通和应急保障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建设国道G235线永定抚市协兴至抚溪段公路工程项目(项目编码:2506-350000-04-01-597551)。
二、项目建设地点:永定区。
三、项目单位:福建客家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起于龙岩市永定区抚市镇协兴村牛栏山,顺接规划建设的国道G235线永定坎市文馆至抚市协兴段(一级公路),路线往东南方向,终于抚市镇抚溪村大坪,顺接规划建设的国道G235线永定抚市抚溪至中湖段(一级公路)。路线全长约2.63公里。
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3米。其它技术标准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2.41亿元,其中建安费约1.75亿元。项目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安排财政资金解决,纳入地方财政年度预算分年度下达,不违规举债,项目实施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六、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出具《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国道G235线永定抚市协兴至抚溪段公路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永政综〔2025〕103号)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永定区政法委出具《国道G235线永定抚市协兴至抚溪段公路工程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通知书》。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你委督促项目单位在下阶段设计中,严格执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做好优化设计工作:
(一)做好与区域规划和沿线路网的衔接,进一步优化交叉口布置。加快起终点衔接地方道路改造,并明确投资界面划分。进一步优化路线平、纵面设计,合理控制构造物规模,尽量避让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造价。
(二)深化桥梁桥位、桥型、桥跨布置设计,做好桥梁安全性、耐久性、经济性等研究。
(三)做好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和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道路安全、畅通。
十、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进一步优化设计,最大限度保护自然景观,减少对生态环境破坏。
十一、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征迁标准,确定征迁范围,履行评估程序,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二、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报审批国道G235线永定抚市协兴至抚溪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龙发改工交能〔2025〕32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是国道G235线的组成部分,该项目建设对完善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提升国道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永定区和龙岩市区同城化发展,构建龙岩新机场集疏运体系,增强国防交通和应急保障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建设国道G235线永定抚市协兴至抚溪段公路工程项目(项目编码:2506-350000-04-01-597551)。
二、项目建设地点:永定区。
三、项目单位:福建客家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起于龙岩市永定区抚市镇协兴村牛栏山,顺接规划建设的国道G235线永定坎市文馆至抚市协兴段(一级公路),路线往东南方向,终于抚市镇抚溪村大坪,顺接规划建设的国道G235线永定抚市抚溪至中湖段(一级公路)。路线全长约2.63公里。
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3米。其它技术标准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2.41亿元,其中建安费约1.75亿元。项目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安排财政资金解决,纳入地方财政年度预算分年度下达,不违规举债,项目实施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六、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出具《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国道G235线永定抚市协兴至抚溪段公路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永政综〔2025〕103号)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永定区政法委出具《国道G235线永定抚市协兴至抚溪段公路工程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通知书》。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你委督促项目单位在下阶段设计中,严格执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做好优化设计工作:
(一)做好与区域规划和沿线路网的衔接,进一步优化交叉口布置。加快起终点衔接地方道路改造,并明确投资界面划分。进一步优化路线平、纵面设计,合理控制构造物规模,尽量避让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造价。
(二)深化桥梁桥位、桥型、桥跨布置设计,做好桥梁安全性、耐久性、经济性等研究。
(三)做好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和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道路安全、畅通。
十、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进一步优化设计,最大限度保护自然景观,减少对生态环境破坏。
十一、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征迁标准,确定征迁范围,履行评估程序,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二、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12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