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900-2025-00264
  • 文号:闽发改网审交通〔2025〕113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5-09-30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甬莞高速青云山服务区出入口工程项目资本金比例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甬莞高速青云山服务区出入口工程项目资本金比例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甬莞高速青云山服务区出入口工程项目资本金比例的批复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时间: 2025-10-10 09:03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请调整甬莞高速青云山服务区出入口工程项目资本金比例的请示》(榕发改交通〔2025〕8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具体批复如下:

  2024年3月我委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甬莞高速青云山服务区出入口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闽发改网审交通〔2024〕34号)批复甬莞高速青云山服务区出入口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投资约2727万元,资本金比例为100%。现你委提出为加快推动项目实施,拓宽项目筹融资渠道,根据项目投资收益分析评价及地方财政出资能力,申请将项目资本金比例调整为20%。永泰县政府以《永泰县政府关于申请调整甬莞高速青云山服务区出入口工程项目资本金比例的函》(樟政函〔2025〕96号)承诺资本金纳入财政预算分年度下达,资本金以外投资多渠道筹措解决,不违规举债,项目实施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经征求省交通运输厅意见,其无不同意见。

  据此,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19〕26号)规定,同意将甬莞高速青云山服务区出入口工程项目资本金比例调整为20%(约545.4万元),纳入永泰县财政预算分年度下达,资本金以外投资由永泰县多渠道筹措解决,不违规举债,项目实施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其余事项仍按闽发改网审交通〔2024〕34号执行,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请你委指导永泰县加强项目资金筹措,落实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请调整甬莞高速青云山服务区出入口工程项目资本金比例的请示》(榕发改交通〔2025〕8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具体批复如下:

  2024年3月我委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甬莞高速青云山服务区出入口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闽发改网审交通〔2024〕34号)批复甬莞高速青云山服务区出入口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投资约2727万元,资本金比例为100%。现你委提出为加快推动项目实施,拓宽项目筹融资渠道,根据项目投资收益分析评价及地方财政出资能力,申请将项目资本金比例调整为20%。永泰县政府以《永泰县政府关于申请调整甬莞高速青云山服务区出入口工程项目资本金比例的函》(樟政函〔2025〕96号)承诺资本金纳入财政预算分年度下达,资本金以外投资多渠道筹措解决,不违规举债,项目实施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经征求省交通运输厅意见,其无不同意见。

  据此,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19〕26号)规定,同意将甬莞高速青云山服务区出入口工程项目资本金比例调整为20%(约545.4万元),纳入永泰县财政预算分年度下达,资本金以外投资由永泰县多渠道筹措解决,不违规举债,项目实施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其余事项仍按闽发改网审交通〔2024〕34号执行,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请你委指导永泰县加强项目资金筹措,落实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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