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900-2025-00174
- 文号:闽发改网审交通〔2025〕82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5-06-25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G1535潮州至南昌高速公路三明宁化曹坊至建宁均口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G1535潮州至南昌高速公路三明宁化曹坊至建宁均口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请审批G1535潮州至南昌高速公路三明宁化曹坊至建宁均口段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明发改交能〔2025〕100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G1535潮州至南昌高速公路三明宁化曹坊至建宁均口段是《国家公路网规划》沈海高速联络线G1535潮州至南昌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的建设对完善国家和福建省高速公路网布局,落实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高国家高速公路应急保障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建设G1535潮州至南昌高速公路三明宁化曹坊至建宁均口段工程(项目编码:2309-350000-04-01-789086)。
二、项目建设地点:三明市宁化县、建宁县。
三、项目单位:三明昌潮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起于三明市宁化县曹坊镇滑石村,顺接规划G1535潮南高速龙岩段,经宁化县曹坊镇、安乐镇、城南镇、城郊镇、中沙乡、水茜镇、安远镇,终于建宁县均口镇修竹村,设均口枢纽互通接入现状莆炎高速(G1535潮南高速共线段)。全线设置治平、夏坊、安乐、宁化南、宁化(枢纽)、中沙、水茜、安远、均口(枢纽)9处互通式立交,设置曹坊、水茜服务区2处,设置养护工区、路段监控通信站各1处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管理设施。项目全长约96.2公里。同步建设治平、中沙等互通连接线及曹坊服务区出入口连接线。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的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互通连接线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其它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执行。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36.1亿元,其中建安费约99.6亿元。项目建设资本金按总投资的37.51%(51.05亿元)设置,由省级、三明市按35%、65%股比分摊,其中省级承担部分17.87亿元,由省财政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渠道筹集,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三明市承担部分33.18亿元由中央资金24.42亿元和宁化县7.51亿元财政性资金、建宁县1.25亿元财政性资金承担,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分年度下达。资本金积极争取中央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支持。资本金以外投资由省交通运输厅、三明市多渠道筹措解决,不违规举债,项目实施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六、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三明市人民政府出具《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G1535潮州至南昌高速公路三明宁化曹坊至建宁均口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函》(明政函〔2025〕9号)、宁化县人民政府出具《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G1535潮州至南昌高速公路三明宁化曹坊至建宁均口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函》(宁政函〔2025〕23号)、建宁县人民政府出具《建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G1535潮州至南昌高速公路三明宁化曹坊至建宁均口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函》(建政函〔2025〕1号)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你委加强与省交通运输厅沟通对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督促项目单位在下阶段设计中,严格执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应急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优化设计:
(一)加强地质、水文勘察,结合施工组织、征地拆迁等情况,进一步优化设计,合理控制构造物规模,严格控制造价,集约节约用地,尽可能减少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
(二)加强沿线桥梁、隧道方案设计和施工防护措施。
(三)结合路网交通流向特征、地形条件和沿线乡镇便捷上高速的需求,优化互通立交及接线方案。
(四)加强与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沟通对接,做好施工期交通组织设计和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道路安全、畅通。
(五)加强与铁路部门沟通协调,深化涉铁路段设计方案,合理安排工期,减少对铁路正常运营的影响。
十、请你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等有关部门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
十一、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征迁标准、确定征迁范围、履行评估程序,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投资概算管控,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二、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请审批G1535潮州至南昌高速公路三明宁化曹坊至建宁均口段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明发改交能〔2025〕100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G1535潮州至南昌高速公路三明宁化曹坊至建宁均口段是《国家公路网规划》沈海高速联络线G1535潮州至南昌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的建设对完善国家和福建省高速公路网布局,落实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高国家高速公路应急保障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建设G1535潮州至南昌高速公路三明宁化曹坊至建宁均口段工程(项目编码:2309-350000-04-01-789086)。
二、项目建设地点:三明市宁化县、建宁县。
三、项目单位:三明昌潮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起于三明市宁化县曹坊镇滑石村,顺接规划G1535潮南高速龙岩段,经宁化县曹坊镇、安乐镇、城南镇、城郊镇、中沙乡、水茜镇、安远镇,终于建宁县均口镇修竹村,设均口枢纽互通接入现状莆炎高速(G1535潮南高速共线段)。全线设置治平、夏坊、安乐、宁化南、宁化(枢纽)、中沙、水茜、安远、均口(枢纽)9处互通式立交,设置曹坊、水茜服务区2处,设置养护工区、路段监控通信站各1处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管理设施。项目全长约96.2公里。同步建设治平、中沙等互通连接线及曹坊服务区出入口连接线。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的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互通连接线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其它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执行。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36.1亿元,其中建安费约99.6亿元。项目建设资本金按总投资的37.51%(51.05亿元)设置,由省级、三明市按35%、65%股比分摊,其中省级承担部分17.87亿元,由省财政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渠道筹集,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三明市承担部分33.18亿元由中央资金24.42亿元和宁化县7.51亿元财政性资金、建宁县1.25亿元财政性资金承担,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分年度下达。资本金积极争取中央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支持。资本金以外投资由省交通运输厅、三明市多渠道筹措解决,不违规举债,项目实施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六、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三明市人民政府出具《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G1535潮州至南昌高速公路三明宁化曹坊至建宁均口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函》(明政函〔2025〕9号)、宁化县人民政府出具《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G1535潮州至南昌高速公路三明宁化曹坊至建宁均口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函》(宁政函〔2025〕23号)、建宁县人民政府出具《建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G1535潮州至南昌高速公路三明宁化曹坊至建宁均口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函》(建政函〔2025〕1号)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你委加强与省交通运输厅沟通对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督促项目单位在下阶段设计中,严格执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应急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优化设计:
(一)加强地质、水文勘察,结合施工组织、征地拆迁等情况,进一步优化设计,合理控制构造物规模,严格控制造价,集约节约用地,尽可能减少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
(二)加强沿线桥梁、隧道方案设计和施工防护措施。
(三)结合路网交通流向特征、地形条件和沿线乡镇便捷上高速的需求,优化互通立交及接线方案。
(四)加强与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沟通对接,做好施工期交通组织设计和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道路安全、畅通。
(五)加强与铁路部门沟通协调,深化涉铁路段设计方案,合理安排工期,减少对铁路正常运营的影响。
十、请你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等有关部门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
十一、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征迁标准、确定征迁范围、履行评估程序,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投资概算管控,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二、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