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900-2025-00145
- 文号:闽发改网审农业〔2025〕63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5-05-27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东山县澳角中心渔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东山县澳角中心渔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呈报审批福建省东山县澳角中心渔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东发改审〔2025〕2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福建省东山县澳角中心渔港工程建设(项目编码:2504-350000-04-01-424176),有利于完善当地渔业生产作业条件,对保障渔业生产和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建设东山渔港经济区、促进当地渔业产业多元化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东山县陈城镇。
三、项目单位:福建东山县澳角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年设计卸港量13.17万吨;建设东防波堤长190米,西防波堤兼码头长550米,引桥长207米,系缆岸线长392米,护坡加固长116米,旧堤拓宽380米,旧堤拆除78米,渔港综合管理中心980平方米,港池疏浚9.0万立方米,以及配套渔港信息化工程、环保工程、水电设施等。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6813万元,资金除省级财政补助55%、省级预算内投资补助10%外,其余由项目单位多方筹措解决,如有不足,由县财政配套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建设期3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东山县人民政府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项目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优化布局,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防止发生港区水体污染事故,制定详细的渔港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对措施。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履行下一步报批程序,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呈报审批福建省东山县澳角中心渔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东发改审〔2025〕2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福建省东山县澳角中心渔港工程建设(项目编码:2504-350000-04-01-424176),有利于完善当地渔业生产作业条件,对保障渔业生产和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建设东山渔港经济区、促进当地渔业产业多元化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东山县陈城镇。
三、项目单位:福建东山县澳角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年设计卸港量13.17万吨;建设东防波堤长190米,西防波堤兼码头长550米,引桥长207米,系缆岸线长392米,护坡加固长116米,旧堤拓宽380米,旧堤拆除78米,渔港综合管理中心980平方米,港池疏浚9.0万立方米,以及配套渔港信息化工程、环保工程、水电设施等。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6813万元,资金除省级财政补助55%、省级预算内投资补助10%外,其余由项目单位多方筹措解决,如有不足,由县财政配套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建设期3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东山县人民政府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项目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优化布局,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防止发生港区水体污染事故,制定详细的渔港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对措施。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履行下一步报批程序,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