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900-2025-00079
- 文号:闽发改网审农业函〔2025〕41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5-03-18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海南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改扩建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海南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改扩建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报来《关于报送福建省海南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改扩建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闽农种函〔2025〕20号)及有关附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福建省海南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改扩建一期(项目编码:2501-350000-04-01-301529)。项目建设对落实粮食安全保障和国家种业振兴行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藤桥镇经济作物场。
三、项目建设单位:福建省种子总站。
四、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建设1栋科研楼及试验田改造提升工程。新建科研楼总建筑面积4143.2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3128.0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15.24平方米。试验田改造提升工程431.99亩,包括:土地平整、田埂硬化、新建下田坡道、通透围栏、灌溉渠、排水沟、机耕路、抽水泵房及农田智能化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235万元,由省财政资金统筹安排。
六、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七、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三亚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办公室出具社会稳定风险为低风险的意见。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八、根据招标投标法以及国家和福建省、海南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设计、勘察、监理、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九、项目单位应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请据此函复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作,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报来《关于报送福建省海南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改扩建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闽农种函〔2025〕20号)及有关附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福建省海南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改扩建一期(项目编码:2501-350000-04-01-301529)。项目建设对落实粮食安全保障和国家种业振兴行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藤桥镇经济作物场。
三、项目建设单位:福建省种子总站。
四、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建设1栋科研楼及试验田改造提升工程。新建科研楼总建筑面积4143.2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3128.0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15.24平方米。试验田改造提升工程431.99亩,包括:土地平整、田埂硬化、新建下田坡道、通透围栏、灌溉渠、排水沟、机耕路、抽水泵房及农田智能化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235万元,由省财政资金统筹安排。
六、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七、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三亚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办公室出具社会稳定风险为低风险的意见。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八、根据招标投标法以及国家和福建省、海南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设计、勘察、监理、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九、项目单位应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请据此函复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作,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