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900-2025-00067
- 文号:闽发改网审交通〔2025〕33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5-03-11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厦门港石码港区进港航道工程(Z4~SM2航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厦门港石码港区进港航道工程(Z4~SM2航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审批厦门港石码港区进港航道工程(Z4~SM2航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漳发改交能〔2024〕3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石码港区航运基础设施,保障船舶通航安全,促进港口开发建设,释放港区码头运力,缓解港口装卸能力紧张,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同意实施厦门港石码港区进港航道工程(Z4~SM2航段),项目编码:2406-350000-04-01-664723。
二、项目建设地点:漳州市石码港区、厦门湾南岸招银港区。
三、项目单位:漳州市龙海区交通运输局。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工程建设范围自在建招银航道扩建二期末端Z4点至海门岛附近石码3000级吨航道SM2点,航道长约4.87公里,其中:新建Z4~SM1航段长约2.85公里,满足1万吨级散、杂货船乘潮单线通航,同时满足3000吨级船舶乘潮双线通航要求;扩建SM1~SM2航段长约2.02公里,满足5000吨级散、杂货船乘潮单线通航要求,同时满足3000吨级船舶乘潮双线通航要求。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浚工程、航标工程、扫海工程等。
五、项目建设工期:13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估算5715.8万元,项目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由漳州市龙海区财政自筹,龙海区人民政府承诺该项目投资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分年度下达,项目实施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七、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重要材料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龙海区人民政府审查批复,项目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评估报告提出的各项社会稳定风险对策措施,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项目在实施工程中应严格按照环评、通航、安全等专项报告提出的有关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各项应对措施,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疏浚物处置方案,完善施工组织方案及风险应急预案,尽快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相关事宜报批工作,做好与招银港区二期扩建工程(Z2~Z4航段)的衔接工作。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审批厦门港石码港区进港航道工程(Z4~SM2航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漳发改交能〔2024〕3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石码港区航运基础设施,保障船舶通航安全,促进港口开发建设,释放港区码头运力,缓解港口装卸能力紧张,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同意实施厦门港石码港区进港航道工程(Z4~SM2航段),项目编码:2406-350000-04-01-664723。
二、项目建设地点:漳州市石码港区、厦门湾南岸招银港区。
三、项目单位:漳州市龙海区交通运输局。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工程建设范围自在建招银航道扩建二期末端Z4点至海门岛附近石码3000级吨航道SM2点,航道长约4.87公里,其中:新建Z4~SM1航段长约2.85公里,满足1万吨级散、杂货船乘潮单线通航,同时满足3000吨级船舶乘潮双线通航要求;扩建SM1~SM2航段长约2.02公里,满足5000吨级散、杂货船乘潮单线通航要求,同时满足3000吨级船舶乘潮双线通航要求。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浚工程、航标工程、扫海工程等。
五、项目建设工期:13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估算5715.8万元,项目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由漳州市龙海区财政自筹,龙海区人民政府承诺该项目投资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分年度下达,项目实施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七、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重要材料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龙海区人民政府审查批复,项目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评估报告提出的各项社会稳定风险对策措施,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项目在实施工程中应严格按照环评、通航、安全等专项报告提出的有关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各项应对措施,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疏浚物处置方案,完善施工组织方案及风险应急预案,尽快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相关事宜报批工作,做好与招银港区二期扩建工程(Z2~Z4航段)的衔接工作。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