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900-2024-00352
- 文号:闽发改网审交通〔2024〕149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4-10-21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变更国道G235线漳平市象湖镇长塔至杨美段公路工程项目单位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变更国道G235线漳平市象湖镇长塔至杨美段公路工程项目单位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报国道G235线漳平市象湖镇长塔至杨美段、溪南镇上坂至芦芝镇圆潭段公路工程项目单位变更的请示》(龙发改工交能〔2024〕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意见如下:
我委于2020年10月21日以闽发改网审交通〔2020〕161号批复国道G235线漳平市象湖镇长塔至杨美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码:2017-350881-54-01-030408),项目单位为漳平市菁华路桥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现你委申请提出,根据漳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1〕15号,漳平市已成立漳平市菁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由其作为项目单位负责国道G235线漳平市象湖镇长塔至杨美段公路工程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等相关事宜。经征求省交通运输厅意见,结合《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国道G235线漳平市象湖镇长塔至杨美段公路工程项目单位变更的函》(漳政函〔2024〕20号)及《漳平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关于同意成立漳平市菁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的批复》,为推进项目顺利实施及后续相关工作开展,同意将国道G235线漳平市象湖镇长塔至杨美段公路工程项目单位调整变更为漳平市菁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并由该项目单位履行相关权利、义务。
项目其余事项仍按闽发改网审交通〔2020〕161号文执行。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力争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报国道G235线漳平市象湖镇长塔至杨美段、溪南镇上坂至芦芝镇圆潭段公路工程项目单位变更的请示》(龙发改工交能〔2024〕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意见如下:
我委于2020年10月21日以闽发改网审交通〔2020〕161号批复国道G235线漳平市象湖镇长塔至杨美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码:2017-350881-54-01-030408),项目单位为漳平市菁华路桥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现你委申请提出,根据漳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1〕15号,漳平市已成立漳平市菁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由其作为项目单位负责国道G235线漳平市象湖镇长塔至杨美段公路工程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等相关事宜。经征求省交通运输厅意见,结合《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国道G235线漳平市象湖镇长塔至杨美段公路工程项目单位变更的函》(漳政函〔2024〕20号)及《漳平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关于同意成立漳平市菁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的批复》,为推进项目顺利实施及后续相关工作开展,同意将国道G235线漳平市象湖镇长塔至杨美段公路工程项目单位调整变更为漳平市菁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并由该项目单位履行相关权利、义务。
项目其余事项仍按闽发改网审交通〔2020〕161号文执行。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力争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