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900-2023-00152
- 文号:闽发改网审交通〔2023〕64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3-06-07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G228线福清江镜农场至江镜前华段(蓝园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G228线福清江镜农场至江镜前华段(蓝园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期至 。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报审批国道G228线福清江镜农场至江镜前华段(蓝园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榕发改审批〔2023〕45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是国道G228线的组成部分,项目的建设对完善福州市境内普通国道网布局和区域港口集疏运体系,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交通与旅游融合发展,增强国防交通保障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建设国道G228线福清江镜农场至江镜前华段(蓝园段)公路工程(项目编码:2104-350000-04-01-791721)。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清市江镜镇。
三、项目单位: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路线起于福清江镜农场,顺接规划国道G228线福清三山南倪至江镜农场段,沿福清市规划的江华大道东延伸段、海洋大道、滨海大道线位布设,终于江镜镇前华村,顺接规划国道G228线福清江镜前华至江阴莆头段。路线总长约9.1公里。同步建设配套滨海风景道和必要的市政设施。
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兼具城市主干路功能,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43-55米。桥梁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按城-A级验算)。其它技术标准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3.76亿元,其中公路部分5.8亿元。项目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福清市人民政府财政筹措解决,纳入地方财政年度预算分年度下达,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福清市人民政府出具《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国道G228线福清江镜农场至江镜前华段(蓝园段)公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核意见的函》(融政函〔2023〕35号),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你委督促项目单位在下阶段设计中,严格执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做好优化设计工作:
(一)加强工程、水文地质勘察,构造物分布及环境敏感点调查,进一步优化路线平、纵面设计,合理控制构造物规模,尽量避让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造价。
(二)做好与区域规划和沿线路网的衔接,结合地方道路、沿线居民出行要求,进一步优化交叉口布置。做好公路与市政的工程界面和投资界面划分。
(三)做好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和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道路安全、畅通。
十、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进一步优化设计,最大限度保护自然景观,减少对生态环境破坏。
十一、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征迁标准,确定征迁范围、履行评估程序,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投资概算管控,合理安排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二、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报审批国道G228线福清江镜农场至江镜前华段(蓝园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榕发改审批〔2023〕45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是国道G228线的组成部分,项目的建设对完善福州市境内普通国道网布局和区域港口集疏运体系,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交通与旅游融合发展,增强国防交通保障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建设国道G228线福清江镜农场至江镜前华段(蓝园段)公路工程(项目编码:2104-350000-04-01-791721)。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清市江镜镇。
三、项目单位: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路线起于福清江镜农场,顺接规划国道G228线福清三山南倪至江镜农场段,沿福清市规划的江华大道东延伸段、海洋大道、滨海大道线位布设,终于江镜镇前华村,顺接规划国道G228线福清江镜前华至江阴莆头段。路线总长约9.1公里。同步建设配套滨海风景道和必要的市政设施。
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兼具城市主干路功能,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43-55米。桥梁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按城-A级验算)。其它技术标准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3.76亿元,其中公路部分5.8亿元。项目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福清市人民政府财政筹措解决,纳入地方财政年度预算分年度下达,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福清市人民政府出具《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国道G228线福清江镜农场至江镜前华段(蓝园段)公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核意见的函》(融政函〔2023〕35号),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你委督促项目单位在下阶段设计中,严格执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做好优化设计工作:
(一)加强工程、水文地质勘察,构造物分布及环境敏感点调查,进一步优化路线平、纵面设计,合理控制构造物规模,尽量避让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造价。
(二)做好与区域规划和沿线路网的衔接,结合地方道路、沿线居民出行要求,进一步优化交叉口布置。做好公路与市政的工程界面和投资界面划分。
(三)做好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和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道路安全、畅通。
十、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进一步优化设计,最大限度保护自然景观,减少对生态环境破坏。
十一、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征迁标准,确定征迁范围、履行评估程序,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投资概算管控,合理安排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二、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