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900-2023-00124
- 文号:闽发改网审农业函〔2023〕47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3-05-24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水利厅:
报来《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商请审批福建省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闽水函〔2023〕258号)及有关附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福建省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项目编码:2210-350000-04-02-455325)已被水利部、国家发改委列入《全国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该项目的建设,可提升水文基础设施自动化和标准化水平,进一步实现水文要素监测自动化、业务服务智能化,促进新时代我省水利高质量发展。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全省范围内相关国家基本水文站、国家基本水位站、雨量站。
三、项目单位:福建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建设水文测站基础设施、业务应用与服务系统,购置仪器设备,包括:(1)35处国家基本水文站:改(新)建自记水位台、水平式ADCP(多普勒流速仪)安装设施、测速缆道及断面整治等基础设施,购置压力式水位计、水平式ADCP、网络安全设备、遥测数据接收处理系统等仪器设备465台(套);(2)15处国家基本水位站:改(新)建自记水位台、水尺等基础设施,购置雷达水位计、气泡式水位计、视频水位监测系统等仪器设备54台(套);(3)204处雨量站:改建雨量计基础设施204处,购置翻斗式雨量计(含采集传输系统)204套。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9194.37万元,其中:工程部分静态投资9188.02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3.07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3.28万元。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资金除争取中央资金补助外,省级配套资金由省发改委、省级财政各承担50%。
六、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和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社会稳定风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文测站改建,无需征地,省水利厅审定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其他事项
(一)请项目单位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意见,以及省水利厅行业审查意见、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估意见,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
(二)项目单位应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水利厅:
报来《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商请审批福建省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闽水函〔2023〕258号)及有关附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福建省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项目编码:2210-350000-04-02-455325)已被水利部、国家发改委列入《全国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该项目的建设,可提升水文基础设施自动化和标准化水平,进一步实现水文要素监测自动化、业务服务智能化,促进新时代我省水利高质量发展。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全省范围内相关国家基本水文站、国家基本水位站、雨量站。
三、项目单位:福建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建设水文测站基础设施、业务应用与服务系统,购置仪器设备,包括:(1)35处国家基本水文站:改(新)建自记水位台、水平式ADCP(多普勒流速仪)安装设施、测速缆道及断面整治等基础设施,购置压力式水位计、水平式ADCP、网络安全设备、遥测数据接收处理系统等仪器设备465台(套);(2)15处国家基本水位站:改(新)建自记水位台、水尺等基础设施,购置雷达水位计、气泡式水位计、视频水位监测系统等仪器设备54台(套);(3)204处雨量站:改建雨量计基础设施204处,购置翻斗式雨量计(含采集传输系统)204套。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9194.37万元,其中:工程部分静态投资9188.02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3.07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3.28万元。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资金除争取中央资金补助外,省级配套资金由省发改委、省级财政各承担50%。
六、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和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社会稳定风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文测站改建,无需征地,省水利厅审定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其他事项
(一)请项目单位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意见,以及省水利厅行业审查意见、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估意见,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
(二)项目单位应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