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900-2023-00043
  • 文号:闽发改网审交通〔2023〕17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3-02-21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G228线秀屿区平海上林至东峤上塘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G228线秀屿区平海上林至东峤上塘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G228线秀屿区平海上林至东峤上塘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时间: 2023-02-22 10:15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请批复国道G228线秀屿区平海上林至东峤上塘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莆发改〔2022〕489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是国道G228线的组成部分,项目建设对完善莆田市境内普通国道网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交通与旅游融合发展,增强应急和国防交通保障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建设国道G228线秀屿区平海上林至东峤上塘段工程(项目编码:2112-350000-04-01-544945)。

  二、项目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

  三、项目单位:莆田市秀屿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起于秀屿区平海镇上林村,顺接拟建国道G228线秀屿平海至上林段,途经赤歧、下房,后沿莆田盐场东南侧外围布线,终于东峤镇上塘村,与现状国道G228线东峤上塘至前沁段(二级公路)平交。路线全长约12.3公里。

  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2米。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设施和滨海风景道。其它技术标准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1.3亿元,其中建安费8亿元。项目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莆田市秀屿区政府安排财政资金解决,纳入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年度预算分年度下达,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莆田市秀屿区政府出具《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关于国道G228线秀屿区平海上林至东峤上塘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级的函》(莆秀政函〔2022〕155号),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你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在下阶段设计中,严格执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工信、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做好优化设计工作:

  (一)加强工程、水文地质勘察,构造物分布及环境敏感点调查,进一步优化路线平、纵面设计,合理控制构造物规模,尽量避让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造价。

  (二)做好与区域规划和沿线路网的衔接,进一步优化交叉口布置。

  (三)根据《福建省国道G228线滨海风景道规划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落实本项目风景道专项实施方案。

  (四)做好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和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道路安全、畅通。

  十、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进一步优化设计,最大限度保护自然景观,减少对生态环境破坏。

  十一、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征迁标准,确定征迁范围、履行评估程序,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二、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请批复国道G228线秀屿区平海上林至东峤上塘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莆发改〔2022〕489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是国道G228线的组成部分,项目建设对完善莆田市境内普通国道网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交通与旅游融合发展,增强应急和国防交通保障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建设国道G228线秀屿区平海上林至东峤上塘段工程(项目编码:2112-350000-04-01-544945)。

  二、项目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

  三、项目单位:莆田市秀屿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起于秀屿区平海镇上林村,顺接拟建国道G228线秀屿平海至上林段,途经赤歧、下房,后沿莆田盐场东南侧外围布线,终于东峤镇上塘村,与现状国道G228线东峤上塘至前沁段(二级公路)平交。路线全长约12.3公里。

  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2米。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设施和滨海风景道。其它技术标准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1.3亿元,其中建安费8亿元。项目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莆田市秀屿区政府安排财政资金解决,纳入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年度预算分年度下达,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莆田市秀屿区政府出具《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关于国道G228线秀屿区平海上林至东峤上塘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级的函》(莆秀政函〔2022〕155号),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你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在下阶段设计中,严格执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工信、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做好优化设计工作:

  (一)加强工程、水文地质勘察,构造物分布及环境敏感点调查,进一步优化路线平、纵面设计,合理控制构造物规模,尽量避让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造价。

  (二)做好与区域规划和沿线路网的衔接,进一步优化交叉口布置。

  (三)根据《福建省国道G228线滨海风景道规划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落实本项目风景道专项实施方案。

  (四)做好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和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道路安全、畅通。

  十、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进一步优化设计,最大限度保护自然景观,减少对生态环境破坏。

  十一、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征迁标准,确定征迁范围、履行评估程序,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二、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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