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900-2021-00255
  • 文号:闽发改网审交通〔2021〕132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1-09-16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厦门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南2号液体化工码头扩能工程核准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厦门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南2号液体化工码头扩能工程核准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厦门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南2号液体化工码头扩能工程核准的批复
来源:本网 时间: 2021-09-18 08:01

漳州古雷海腾码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报来《漳州古雷海腾码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报请核准厦门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南2号液体化工码头扩能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漳海腾〔2021〕006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适应船舶大型化发展趋势,充分利用现有港口岸线资源,提升港口吞吐能力、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同意建设厦门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南2号液体化工码头扩能工程(项目编码:2020-350691-48-02-087333)。

  项目单位为漳州古雷海腾码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厦门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南2号泊位。

  三、项目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厦门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南2号码头含南2#、南-1#、南-2#3个泊位,本工程将现有南2#15万吨级油品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30万吨级船舶设计)提升为30万吨级油品泊位,同时增加原油卸船功能,现有南-1#(3万吨级液体化工泊位)、南-2#(1万吨级液体化工泊位)维持不变,年设计通过能力由1160万吨提高到2010万吨,其中南2#30万吨级油品泊位年设计通过能力1700万吨。主要建设内容为:港池疏浚、挖泥炸礁等。

  四、项目总投资7796.5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比例为25%,由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支付,其余75%由项目单位贷款解决。

  项目的股东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占股70%,Vopak Terminal HT B.V占股30%。

  五、请你司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在施工、运营期间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各项要求;按照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

  六、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决定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你司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他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核准项目前置条件等相关文件是: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海域使用预审意见(漳古自然资〔2020〕57号);《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南2号液体化工码头扩能工程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的意见》(古管综〔2020〕85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1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古雷海腾码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报来《漳州古雷海腾码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报请核准厦门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南2号液体化工码头扩能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漳海腾〔2021〕006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适应船舶大型化发展趋势,充分利用现有港口岸线资源,提升港口吞吐能力、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同意建设厦门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南2号液体化工码头扩能工程(项目编码:2020-350691-48-02-087333)。

  项目单位为漳州古雷海腾码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厦门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南2号泊位。

  三、项目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厦门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南2号码头含南2#、南-1#、南-2#3个泊位,本工程将现有南2#15万吨级油品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30万吨级船舶设计)提升为30万吨级油品泊位,同时增加原油卸船功能,现有南-1#(3万吨级液体化工泊位)、南-2#(1万吨级液体化工泊位)维持不变,年设计通过能力由1160万吨提高到2010万吨,其中南2#30万吨级油品泊位年设计通过能力1700万吨。主要建设内容为:港池疏浚、挖泥炸礁等。

  四、项目总投资7796.5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比例为25%,由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支付,其余75%由项目单位贷款解决。

  项目的股东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占股70%,Vopak Terminal HT B.V占股30%。

  五、请你司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在施工、运营期间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各项要求;按照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

  六、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决定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你司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他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核准项目前置条件等相关文件是: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海域使用预审意见(漳古自然资〔2020〕57号);《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南2号液体化工码头扩能工程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的意见》(古管综〔2020〕85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1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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