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900-2021-00229
  • 文号:闽发改网审交通〔2021〕126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1-08-24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G228连江浦口官岭至琯头东边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G228连江浦口官岭至琯头东边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G228连江浦口官岭至琯头东边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本网 时间: 2021-08-27 11:26

福州市发改委:

  报来《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报审批国道G228连江浦口官岭至琯头东边段公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榕发改审批〔2021〕53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是国道G228线的组成部分,项目建设有利于完善福州市境内普通国道网布局,对提升国道通行能力,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国防交通保障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建设国道G228连江浦口官岭至琯头东边段公路工程(项目编码:2019-350122-48-01-008223)。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连江县。

  三、项目单位:连江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路线起于浦口镇官岭村,顺接国道G228线文山至官岭段,经中麻、山坑、松坞至澳头,设置澳头互通与甬莞高速浦头互通连接线、国道G228线老路立交,建浦口特大桥跨敖江至东岱大涂,经百胜海堤、牛头山至晓澳镇,提级改造现有晓澳横仑至赤湾段(二级公路),经长沙、安定、下岐至寨洋,设置寨洋互通与福州绕城高速琯安互通连接线立交,建大坪顶隧道至琯头岭,设置琯头岭互通与国道G104线立交,终于琯头镇东边村,顺接国道G228线琯头段。路线总长约30公里。

  浦口官岭至琯头下岐段(约24.6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其中:浦口官岭至松坞段采用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6米;浦口松坞至晓澳横仑段、晓澳道澳至琯头下岐段采用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8米;晓澳横仑至道澳段采用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4/28米,兼具市政功能,公路部分路基宽度17米。

  琯头下岐至东边段(约5.4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17米。

  全线在澳头、寨洋和琯头岭设置3处互通式立交,设置长沙服务区,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桥梁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它技术标准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浦口特大桥通航有关要求应严格按照《福建省港航管理局关于国道G228连江浦口至晓澳公路工程浦口大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闽港航建〔2018〕17号)执行,通航净高在设计最高通航水位以上不小于23.58米,满足500吨级海轮和渔船单孔双向、兼顾1000吨级杂货船单孔单向通航,通航孔净宽不小于105米。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35.75亿元,其中公路部分投资估算34.5亿元,市政部分投资估算1.25亿元。项目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连江县人民政府依法合规足额自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分年度下达,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48个月。

  七、项目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它采购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连江县人民政府已出具《关于国道G228连江浦口官岭至琯头东边段公路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意见函》(连政函〔2021〕41号),项目社会稳定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九、请你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在下阶段设计中,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水利、应急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等各项措施,进一步做好优化设计工作:

  (一)加强工程地质、水文勘察,构造物分布及环境敏感点调查,进一步优化路线平、纵面线型,合理控制构筑物规模,优化软基路段路基处理方案,避免高填深挖,尽可能减少占用海域、林地、耕地。

  (二)深化浦口特大桥桥型、桥跨布置,结构设计和施工方案比选,做好桥梁安全性、耐久性、经济性等研究。

  (三)结合城镇规划、沿线居民出行需要,优化完善本项目与沿线道路交叉口交通组织设计,确保路网衔接安全顺畅。做好公路与市政工程界面的划分。

  十、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

  十一、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关政策,合理安排建设工期,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十二、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市发改委:

  报来《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报审批国道G228连江浦口官岭至琯头东边段公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榕发改审批〔2021〕53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是国道G228线的组成部分,项目建设有利于完善福州市境内普通国道网布局,对提升国道通行能力,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国防交通保障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建设国道G228连江浦口官岭至琯头东边段公路工程(项目编码:2019-350122-48-01-008223)。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连江县。

  三、项目单位:连江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路线起于浦口镇官岭村,顺接国道G228线文山至官岭段,经中麻、山坑、松坞至澳头,设置澳头互通与甬莞高速浦头互通连接线、国道G228线老路立交,建浦口特大桥跨敖江至东岱大涂,经百胜海堤、牛头山至晓澳镇,提级改造现有晓澳横仑至赤湾段(二级公路),经长沙、安定、下岐至寨洋,设置寨洋互通与福州绕城高速琯安互通连接线立交,建大坪顶隧道至琯头岭,设置琯头岭互通与国道G104线立交,终于琯头镇东边村,顺接国道G228线琯头段。路线总长约30公里。

  浦口官岭至琯头下岐段(约24.6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其中:浦口官岭至松坞段采用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6米;浦口松坞至晓澳横仑段、晓澳道澳至琯头下岐段采用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8米;晓澳横仑至道澳段采用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4/28米,兼具市政功能,公路部分路基宽度17米。

  琯头下岐至东边段(约5.4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17米。

  全线在澳头、寨洋和琯头岭设置3处互通式立交,设置长沙服务区,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桥梁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它技术标准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浦口特大桥通航有关要求应严格按照《福建省港航管理局关于国道G228连江浦口至晓澳公路工程浦口大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闽港航建〔2018〕17号)执行,通航净高在设计最高通航水位以上不小于23.58米,满足500吨级海轮和渔船单孔双向、兼顾1000吨级杂货船单孔单向通航,通航孔净宽不小于105米。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35.75亿元,其中公路部分投资估算34.5亿元,市政部分投资估算1.25亿元。项目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连江县人民政府依法合规足额自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分年度下达,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48个月。

  七、项目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它采购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连江县人民政府已出具《关于国道G228连江浦口官岭至琯头东边段公路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意见函》(连政函〔2021〕41号),项目社会稳定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九、请你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在下阶段设计中,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水利、应急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等各项措施,进一步做好优化设计工作:

  (一)加强工程地质、水文勘察,构造物分布及环境敏感点调查,进一步优化路线平、纵面线型,合理控制构筑物规模,优化软基路段路基处理方案,避免高填深挖,尽可能减少占用海域、林地、耕地。

  (二)深化浦口特大桥桥型、桥跨布置,结构设计和施工方案比选,做好桥梁安全性、耐久性、经济性等研究。

  (三)结合城镇规划、沿线居民出行需要,优化完善本项目与沿线道路交叉口交通组织设计,确保路网衔接安全顺畅。做好公路与市政工程界面的划分。

  十、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

  十一、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关政策,合理安排建设工期,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十二、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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