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900-2018-00246
- 文号:闽发改网审农业〔2018〕146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18-09-26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泉州市山美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惠东南灌片和南安丰州灌片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泉州市山美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惠东南灌片和南安丰州灌片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期至 。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呈报泉州市山美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惠东南灌片和南安丰州灌片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泉发改审〔2018〕7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实施泉州市山美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惠东南灌片和南安丰州灌片,对于保障灌片的生产安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是十分必要的。原则同意泉州市山美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惠东南灌片和南安丰州灌片项目建设(项目代码:2018-350500-76-01-052250)。
二、项目建设单位:泉州市山美灌区管理处。
三、项目建设地点:泉州市台商投资区洛阳镇、南安市丰州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整治7条渠道总长度17.19公里;衬砌渠岸长度23.39公里;渠系建筑物配套改造21座;量水设施配套31座,恢复灌溉面积0.246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04万亩,渠系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61~0.63。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4925万元,资金由泉州市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建设年限按15个月控制。
七、招标内容:项目招标按照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泉州市政府审查,项目风险等级为低风险。下阶段请严格落实评估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
请项目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和评估意见进一步完善前期工作,优化工程设计方案,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并按程序报批。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呈报泉州市山美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惠东南灌片和南安丰州灌片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泉发改审〔2018〕7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实施泉州市山美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惠东南灌片和南安丰州灌片,对于保障灌片的生产安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是十分必要的。原则同意泉州市山美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惠东南灌片和南安丰州灌片项目建设(项目代码:2018-350500-76-01-052250)。
二、项目建设单位:泉州市山美灌区管理处。
三、项目建设地点:泉州市台商投资区洛阳镇、南安市丰州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整治7条渠道总长度17.19公里;衬砌渠岸长度23.39公里;渠系建筑物配套改造21座;量水设施配套31座,恢复灌溉面积0.246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04万亩,渠系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61~0.63。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4925万元,资金由泉州市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建设年限按15个月控制。
七、招标内容:项目招标按照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泉州市政府审查,项目风险等级为低风险。下阶段请严格落实评估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
请项目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和评估意见进一步完善前期工作,优化工程设计方案,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并按程序报批。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