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900-2018-00225
  • 文号:闽发改网审农业〔2018〕132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18-08-31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闽江下游长乐营前炎山段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闽江下游长乐营前炎山段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闽江下游长乐营前炎山段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本网 时间: 2018-09-03 16:57

长乐区发改局:

  你局《关于转报审批<闽江下游长乐营前炎山段防洪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长发改基﹝2018﹞18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长乐区防洪排涝体系,进一步提高抗御洪涝灾害的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长乐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同意建设闽江下游长乐营前炎山段防洪工程项目(投资项目编码2017-350182-05-01-082162)。

  二、项目建设单位:长乐区闽航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长乐区营前街道。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营前炎山堤段防洪堤2.988公里;新建护岸2.762公里;新建排涝闸、站各1座。

  五、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6993.1万元,资金由业主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建设工期:按30个月控制。

  七、招标内容:项目招标按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八、社会稳定风险:长乐区政府出具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同意该项目为低风险。请长乐区政府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落实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征地拆迁补偿、生产生活安置等工作,确保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九、请项目业主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意见,以及省水利厅行业审查意见、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估意见,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认真组织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程序上报审查审批。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长乐区发改局:

  你局《关于转报审批<闽江下游长乐营前炎山段防洪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长发改基﹝2018﹞18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长乐区防洪排涝体系,进一步提高抗御洪涝灾害的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长乐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同意建设闽江下游长乐营前炎山段防洪工程项目(投资项目编码2017-350182-05-01-082162)。

  二、项目建设单位:长乐区闽航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长乐区营前街道。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营前炎山堤段防洪堤2.988公里;新建护岸2.762公里;新建排涝闸、站各1座。

  五、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6993.1万元,资金由业主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建设工期:按30个月控制。

  七、招标内容:项目招标按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八、社会稳定风险:长乐区政府出具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同意该项目为低风险。请长乐区政府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落实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征地拆迁补偿、生产生活安置等工作,确保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九、请项目业主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意见,以及省水利厅行业审查意见、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估意见,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认真组织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程序上报审查审批。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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