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900-2018-00177
  • 文号:闽发改网审法规函〔2018〕96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18-07-03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宁德至古田高速公路六都复合式枢纽互通项目工程招标事项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宁德至古田高速公路六都复合式枢纽互通项目工程招标事项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宁德至古田高速公路六都复合式枢纽互通项目工程招标事项的批复
来源:本网 时间: 2018-07-05 09:02

宁德市发改委:

  你委《关于要求同意宁德至古田高速公路六都复合式枢纽互通工程施工实行委托等有关事项的请示》(宁发改投资〔2018〕40号)悉。2018年4月18日我委以闽发改网交通〔2018〕49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2018年5月3日交通厅和我委以闽交建〔2018〕66号文批复初步设计。宁古高速公路六都复合式枢纽互通,是沈海复线高速公路和宁古高速公路的转换枢纽互通,也是两条高速公路在蕉城区七都镇六都村的落地互通,同时作为上汽三屿园区配套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编制了《六都复合式枢纽互通建设影响因素及其对工期影响的分析报告》。报告提出:宁古高速公路六都复合式枢纽互通项目共设11条匝道,其中6条匝道需上跨或下穿沈海复线福安至蕉城漳湾段,另有5处需对沈海复线福安至蕉城漳湾段现有路基或桥梁进行拼宽处理,局部匝道挖方工程还需控爆处理,宁古高速公路六都复合式枢纽互通项目路基石方爆破、路基改桥、主线桥梁拼宽等方面均与沈海复线的施工存在不同程度的干扰。同时,宁古高速公路六都复合式枢纽互通项目区占地面积较小,与沈海复线福漳段的施工单位在同一工点展开作业,不可避免造成施工交叉干扰,加上施工工期紧张,施工协调更加困难,将影响该互通项目及沈海复线的施工组织、施工安全、工程投资和建设工期。在该分析论证报告基础上,宁德市交通局以宁交计〔2018〕102号文请示省交通厅,福建省交通厅出具了《福建省交通厅关于宁古高速公路六都复合式枢纽互通与沈海复线福安至蕉城漳湾段同步实施的意见》(闽交建函〔2018〕67号),认定六都复合式枢纽互通独立施工对沈海复线福安至漳湾段干扰大。2018年6月25日宁德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商请支持宁古高速公路六都复合式枢纽互通工程施工等实行直接委托有关事项的函》(宁政函[2018]106号),认定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编制的分析报告依据充分,结论客观,符合实际情况。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第八条第(七)项、第九条相关规定,同意宁古高速六都复合式枢纽互通工程施工、监理、检测直接委托沈海复线福安至漳湾段与其交叉标段的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的原中标且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接施工、监理、检测建设任务。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市发改委:

  你委《关于要求同意宁德至古田高速公路六都复合式枢纽互通工程施工实行委托等有关事项的请示》(宁发改投资〔2018〕40号)悉。2018年4月18日我委以闽发改网交通〔2018〕49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2018年5月3日交通厅和我委以闽交建〔2018〕66号文批复初步设计。宁古高速公路六都复合式枢纽互通,是沈海复线高速公路和宁古高速公路的转换枢纽互通,也是两条高速公路在蕉城区七都镇六都村的落地互通,同时作为上汽三屿园区配套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编制了《六都复合式枢纽互通建设影响因素及其对工期影响的分析报告》。报告提出:宁古高速公路六都复合式枢纽互通项目共设11条匝道,其中6条匝道需上跨或下穿沈海复线福安至蕉城漳湾段,另有5处需对沈海复线福安至蕉城漳湾段现有路基或桥梁进行拼宽处理,局部匝道挖方工程还需控爆处理,宁古高速公路六都复合式枢纽互通项目路基石方爆破、路基改桥、主线桥梁拼宽等方面均与沈海复线的施工存在不同程度的干扰。同时,宁古高速公路六都复合式枢纽互通项目区占地面积较小,与沈海复线福漳段的施工单位在同一工点展开作业,不可避免造成施工交叉干扰,加上施工工期紧张,施工协调更加困难,将影响该互通项目及沈海复线的施工组织、施工安全、工程投资和建设工期。在该分析论证报告基础上,宁德市交通局以宁交计〔2018〕102号文请示省交通厅,福建省交通厅出具了《福建省交通厅关于宁古高速公路六都复合式枢纽互通与沈海复线福安至蕉城漳湾段同步实施的意见》(闽交建函〔2018〕67号),认定六都复合式枢纽互通独立施工对沈海复线福安至漳湾段干扰大。2018年6月25日宁德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商请支持宁古高速公路六都复合式枢纽互通工程施工等实行直接委托有关事项的函》(宁政函[2018]106号),认定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编制的分析报告依据充分,结论客观,符合实际情况。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第八条第(七)项、第九条相关规定,同意宁古高速六都复合式枢纽互通工程施工、监理、检测直接委托沈海复线福安至漳湾段与其交叉标段的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的原中标且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接施工、监理、检测建设任务。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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