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5-00263
- 文号:闽发改网审数据函〔2025〕114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5-09-30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数字人社”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函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数字人社”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函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报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请批复福建省“数字人社”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函》(闽人社函〔2025〕17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省“数字人社”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数字人社”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项目编码:2509-350000-04-04-526541)。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44号。
三、项目单位: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升级、一体化人社业务应用、一体化服务支撑平台升级、一体化数据管理升级、人社专网整合等五部分。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升级包括政务服务、统一经办平台、福建就业网、移动端应用等内容的优化升级。一体化人社业务应用包括就业创业业务应用、劳动关系业务应用、人事业务管理、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智能化监管、科学化决策等内容的优化升级,新建人才业务管理、新业态职业伤害保障等内容。一体化服务支撑平台升级包括业务中枢、业务中台、设区市系统融合、服务支撑智能底座等内容的扩展升级。一体化数据管理升级主要是完善人社数据专区建设,在社保领域数据归集的基础上,实现就业创业、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领域数据的全量归集、全面治理,完成行业主题库、综合专题库建设,实现数据共享应用并建立安全有序的数据回流机制。人社专网整合主要是整合人社金保专网,实现与政务外网互联互通。
五、项目建设期限:批复后18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概算5328.7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957.0万元,项目建设其他费用371.78万元(详见附件)。建设资金由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和数字福建专项资金统筹安排,优先从中央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数字福建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其中数字福建专项资金承担部分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分两年拨付。
七、节能审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规定,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含重要设备、重要材料、系统集成)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标工作。鉴于该项目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均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九、建设应用要求
(一)项目单位应落实资产管理、安全使用等方面工作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落实项目建设应用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
(二)按照《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安排,抓好项目建设应用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涉及项目相关标准,与省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衔接。
(三)将相关数据接口接入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闽政务等基础公共平台,充分考虑全省政务服务的数据共享应用和业务协同,提升公众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项目建设要落实《福建省大数据发展条例》《福建省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建设方案》等政策法规,依法依规及时将本项目的无条件共享类、有条件共享类政务数据全量向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登记、汇聚、更新,暂不共享类政务数据通过向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开放数据服务接口,满足全省各级政务部门数据共享应用需求。
(五)依托省公共数据资源统一开放平台加大政务数据资源普遍开放力度,依托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服务平台推动数据资源场景式开发利用。
(六)落实国家信创工作要求,按照信创技术路线组织建设,相关应用系统应部署在省级信创云平台。
(七)项目应充分利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有资源和已建成果集约化开展建设。
十、项目方案或项目申报函若存在与本函内容不一致,以本函为准。
十一、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有重要变更,须报我委同意。
请据此函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福建省“数字人社”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投资概算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福建省“数字人社”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投资概算表
一 |
项目名称 |
投资概算 (万元) |
备注 |
一 |
工程建设费用 |
4,957.00 |
(一)+…+(五) |
(一) |
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升级 |
570.00 |
1+…+4 |
1 |
政务服务升级 |
50.00 |
|
2 |
统一经办平台升级 |
50.00 |
|
3 |
福建就业网(升级) |
350.00 |
|
4 |
移动端应用 |
120.00 |
|
(二) |
一体化人社业务应用 |
3,326.20 |
1+…+8 |
1 |
就业创业业务应用 |
541.40 |
|
1.1 |
职业技能提升(新建) |
236.80 |
|
1.2 |
就业帮扶(新建) |
51.20 |
|
1.3 |
厦门就业经办融合 |
112.00 |
|
1.4 |
就业一件事 |
15.00 |
|
1.5 |
就业资金补助管理(扩展) |
126.40 |
|
2 |
劳动关系业务应用 |
518.00 |
|
2.1 |
劳动者就业权益保障(升级) |
273.20 |
|
2.2 |
智慧调解仲裁管理(升级) |
244.80 |
|
3 |
人事业务管理 |
360.00 |
|
3.1 |
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重构) |
299.60 |
|
3.2 |
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升级) |
60.40 |
|
4 |
人才业务管理 |
822.80 |
|
4.1 |
人才综合信息管理(新建) |
14.80 |
|
4.2 |
高层次人才管理(新建) |
267.60 |
|
4.3 |
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新建) |
189.60 |
|
4.4 |
福建省继续教育公共服务(新建) |
114.80 |
|
4.5 |
福建省技工院校服务管理(新建) |
138.40 |
|
4.6 |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术等级考核(新建) |
35.20 |
|
4.7 |
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新建) |
62.40 |
|
5 |
新业态职业伤害保障(新建) |
320.00 |
|
6 |
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重构) |
182.00 |
|
7 |
智能化监管 |
194.40 |
|
8 |
科学化决策 |
387.60 |
|
(三) |
一体化服务支撑(升级) |
382.40 |
1+…+4 |
1 |
业务中枢(升级) |
31.20 |
|
2 |
业务中台(扩展) |
131.20 |
|
3 |
设区市系统融合 |
34.40 |
|
4 |
服务支撑智能底座 |
185.60 |
|
(四) |
一体化数据管理(升级) |
378.40 |
|
(五) |
人社专网整合 |
300.00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371.78 |
1+…+4 |
1 |
系统集成费 |
99.14 |
工程费用*2% |
2 |
项目监理费用 |
49.57 |
工程费用*1% |
3 |
项目系统测试、安全测评、信创符合性测试及密码评估费用 |
148.71 |
工程费用*3% |
4 |
项目管理费及可研暨初设费用 |
74.36 |
工程费用*1.5% |
三 |
总计 |
5,328.78 |
一+二 |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报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请批复福建省“数字人社”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函》(闽人社函〔2025〕17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省“数字人社”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数字人社”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项目编码:2509-350000-04-04-526541)。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44号。
三、项目单位: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升级、一体化人社业务应用、一体化服务支撑平台升级、一体化数据管理升级、人社专网整合等五部分。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升级包括政务服务、统一经办平台、福建就业网、移动端应用等内容的优化升级。一体化人社业务应用包括就业创业业务应用、劳动关系业务应用、人事业务管理、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智能化监管、科学化决策等内容的优化升级,新建人才业务管理、新业态职业伤害保障等内容。一体化服务支撑平台升级包括业务中枢、业务中台、设区市系统融合、服务支撑智能底座等内容的扩展升级。一体化数据管理升级主要是完善人社数据专区建设,在社保领域数据归集的基础上,实现就业创业、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领域数据的全量归集、全面治理,完成行业主题库、综合专题库建设,实现数据共享应用并建立安全有序的数据回流机制。人社专网整合主要是整合人社金保专网,实现与政务外网互联互通。
五、项目建设期限:批复后18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概算5328.7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957.0万元,项目建设其他费用371.78万元(详见附件)。建设资金由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和数字福建专项资金统筹安排,优先从中央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数字福建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其中数字福建专项资金承担部分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分两年拨付。
七、节能审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规定,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含重要设备、重要材料、系统集成)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标工作。鉴于该项目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均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九、建设应用要求
(一)项目单位应落实资产管理、安全使用等方面工作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落实项目建设应用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
(二)按照《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安排,抓好项目建设应用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涉及项目相关标准,与省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衔接。
(三)将相关数据接口接入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闽政务等基础公共平台,充分考虑全省政务服务的数据共享应用和业务协同,提升公众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项目建设要落实《福建省大数据发展条例》《福建省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建设方案》等政策法规,依法依规及时将本项目的无条件共享类、有条件共享类政务数据全量向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登记、汇聚、更新,暂不共享类政务数据通过向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开放数据服务接口,满足全省各级政务部门数据共享应用需求。
(五)依托省公共数据资源统一开放平台加大政务数据资源普遍开放力度,依托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服务平台推动数据资源场景式开发利用。
(六)落实国家信创工作要求,按照信创技术路线组织建设,相关应用系统应部署在省级信创云平台。
(七)项目应充分利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有资源和已建成果集约化开展建设。
十、项目方案或项目申报函若存在与本函内容不一致,以本函为准。
十一、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有重要变更,须报我委同意。
请据此函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福建省“数字人社”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投资概算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福建省“数字人社”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投资概算表
一 |
项目名称 |
投资概算 (万元) |
备注 |
一 |
工程建设费用 |
4,957.00 |
(一)+…+(五) |
(一) |
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升级 |
570.00 |
1+…+4 |
1 |
政务服务升级 |
50.00 |
|
2 |
统一经办平台升级 |
50.00 |
|
3 |
福建就业网(升级) |
350.00 |
|
4 |
移动端应用 |
120.00 |
|
(二) |
一体化人社业务应用 |
3,326.20 |
1+…+8 |
1 |
就业创业业务应用 |
541.40 |
|
1.1 |
职业技能提升(新建) |
236.80 |
|
1.2 |
就业帮扶(新建) |
51.20 |
|
1.3 |
厦门就业经办融合 |
112.00 |
|
1.4 |
就业一件事 |
15.00 |
|
1.5 |
就业资金补助管理(扩展) |
126.40 |
|
2 |
劳动关系业务应用 |
518.00 |
|
2.1 |
劳动者就业权益保障(升级) |
273.20 |
|
2.2 |
智慧调解仲裁管理(升级) |
244.80 |
|
3 |
人事业务管理 |
360.00 |
|
3.1 |
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重构) |
299.60 |
|
3.2 |
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升级) |
60.40 |
|
4 |
人才业务管理 |
822.80 |
|
4.1 |
人才综合信息管理(新建) |
14.80 |
|
4.2 |
高层次人才管理(新建) |
267.60 |
|
4.3 |
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新建) |
189.60 |
|
4.4 |
福建省继续教育公共服务(新建) |
114.80 |
|
4.5 |
福建省技工院校服务管理(新建) |
138.40 |
|
4.6 |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术等级考核(新建) |
35.20 |
|
4.7 |
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新建) |
62.40 |
|
5 |
新业态职业伤害保障(新建) |
320.00 |
|
6 |
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重构) |
182.00 |
|
7 |
智能化监管 |
194.40 |
|
8 |
科学化决策 |
387.60 |
|
(三) |
一体化服务支撑(升级) |
382.40 |
1+…+4 |
1 |
业务中枢(升级) |
31.20 |
|
2 |
业务中台(扩展) |
131.20 |
|
3 |
设区市系统融合 |
34.40 |
|
4 |
服务支撑智能底座 |
185.60 |
|
(四) |
一体化数据管理(升级) |
378.40 |
|
(五) |
人社专网整合 |
300.00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371.78 |
1+…+4 |
1 |
系统集成费 |
99.14 |
工程费用*2% |
2 |
项目监理费用 |
49.57 |
工程费用*1% |
3 |
项目系统测试、安全测评、信创符合性测试及密码评估费用 |
148.71 |
工程费用*3% |
4 |
项目管理费及可研暨初设费用 |
74.36 |
工程费用*1.5% |
三 |
总计 |
5,328.78 |
一+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