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5-00131
  • 文号:闽发改价格〔2025〕186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5-04-25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公布2025年我省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公布2025年我省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公布2025年我省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时间: 2025-05-23 15:47

各设区市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粮储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财政金融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公布2025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308号)精神,经报请省政府研究同意,2025年我省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格为每50公斤早籼稻(三等,下同)128元、中晚籼稻129元,请各地遵照执行。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5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设区市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粮储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财政金融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公布2025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308号)精神,经报请省政府研究同意,2025年我省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格为每50公斤早籼稻(三等,下同)128元、中晚籼稻129元,请各地遵照执行。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5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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