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5-00058
- 文号:闽发改网审数据〔2025〕25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5-03-03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政务网络监管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政务网络监管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报来《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关于申请批复福建省政务网络监管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请示》(闽信〔2025〕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省政务网络监管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政务网络监管平台(项目编码:2501-350000-04-04-752893)。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
三、项目单位: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四、项目应用需求单位:全省各级部门。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业务管理、资费管理、运行监管、服务评价、综合监管等五个部分。
六、项目建设期限:批复后15个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概算406.9万元,建设资金由数字福建专项资金安排。
八、节能审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规定,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鉴于该项目施工(含重要设备、重要材料、系统集成)、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均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十、建设应用要求
(一)项目单位应落实资产管理、安全使用等方面工作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落实项目建设应用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
(二)按照《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安排,抓好项目建设应用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涉及项目相关标准,与省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衔接。
(三)将相关数据接口接入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闽政务等基础公共平台,充分考虑全省政务服务的数据共享应用和业务协同,提升公众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项目建设要落实《福建省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建设方案》,依法依规及时将本项目的无条件共享类、有条件共享类政务数据全量向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登记、汇聚、更新,暂不共享类政务数据通过向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开放数据服务接口,满足全省各级政务部门数据共享应用需求。
(五)依托省公共数据资源统一开放平台加大政务数据资源普遍开放力度,依托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服务平台推动数据资源场景式开发利用。
(六)落实国家信创工作要求,按照信创技术路线组织建设,相关应用系统应部署在省级信创云平台。
(七)项目应充分利用省经济信息中心已有资源和已建成果集约化开展建设。
十一、项目方案或项目申报函若存在与本批复内容不一致,以批复为准。
十二、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有重要变更,须报我委同意。
请据此批复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福建省政务网络监管平台项目投资概算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福建省政务网络监管平台项目投资概算表
编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概算(万元) |
备注 |
一 |
工程费用 |
375.0 |
1+2+3+4+5 |
1 |
业务管理子系统 |
80.0 |
|
2 |
资费监管子系统 |
20.0 |
|
3 |
运行监管子系统 |
80.0 |
|
4 |
服务评价子系统 |
20.0 |
|
5 |
综合监管子系统 |
175.0 |
5.1+5.2+5.3+5.4 |
5.1 |
服务分析及可视化开发 |
34.0 |
|
5.2 |
监管工作门户开发 |
32.0 |
|
5.3 |
系统对接 |
90.0 |
|
5.4 |
管理规范制定 |
19.0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31.9 |
1+2+3+4 |
1 |
系统集成与培训费 |
7.5 |
工程费用×2% |
2 |
项目监理费 |
5.6 |
工程费用×1.5% |
3 |
系统测试、密码评估与安全测评费 |
11.3 |
工程费用×3% |
4 |
项目管理及可研设计费 |
7.5 |
工程费用×2% |
三 |
总 计: |
406.9 |
一+二 |
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报来《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关于申请批复福建省政务网络监管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请示》(闽信〔2025〕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省政务网络监管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政务网络监管平台(项目编码:2501-350000-04-04-752893)。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
三、项目单位: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四、项目应用需求单位:全省各级部门。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业务管理、资费管理、运行监管、服务评价、综合监管等五个部分。
六、项目建设期限:批复后15个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概算406.9万元,建设资金由数字福建专项资金安排。
八、节能审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规定,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鉴于该项目施工(含重要设备、重要材料、系统集成)、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均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十、建设应用要求
(一)项目单位应落实资产管理、安全使用等方面工作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落实项目建设应用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
(二)按照《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安排,抓好项目建设应用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涉及项目相关标准,与省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衔接。
(三)将相关数据接口接入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闽政务等基础公共平台,充分考虑全省政务服务的数据共享应用和业务协同,提升公众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项目建设要落实《福建省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建设方案》,依法依规及时将本项目的无条件共享类、有条件共享类政务数据全量向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登记、汇聚、更新,暂不共享类政务数据通过向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开放数据服务接口,满足全省各级政务部门数据共享应用需求。
(五)依托省公共数据资源统一开放平台加大政务数据资源普遍开放力度,依托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服务平台推动数据资源场景式开发利用。
(六)落实国家信创工作要求,按照信创技术路线组织建设,相关应用系统应部署在省级信创云平台。
(七)项目应充分利用省经济信息中心已有资源和已建成果集约化开展建设。
十一、项目方案或项目申报函若存在与本批复内容不一致,以批复为准。
十二、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有重要变更,须报我委同意。
请据此批复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福建省政务网络监管平台项目投资概算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福建省政务网络监管平台项目投资概算表
编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概算(万元) |
备注 |
一 |
工程费用 |
375.0 |
1+2+3+4+5 |
1 |
业务管理子系统 |
80.0 |
|
2 |
资费监管子系统 |
20.0 |
|
3 |
运行监管子系统 |
80.0 |
|
4 |
服务评价子系统 |
20.0 |
|
5 |
综合监管子系统 |
175.0 |
5.1+5.2+5.3+5.4 |
5.1 |
服务分析及可视化开发 |
34.0 |
|
5.2 |
监管工作门户开发 |
32.0 |
|
5.3 |
系统对接 |
90.0 |
|
5.4 |
管理规范制定 |
19.0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31.9 |
1+2+3+4 |
1 |
系统集成与培训费 |
7.5 |
工程费用×2% |
2 |
项目监理费 |
5.6 |
工程费用×1.5% |
3 |
系统测试、密码评估与安全测评费 |
11.3 |
工程费用×3% |
4 |
项目管理及可研设计费 |
7.5 |
工程费用×2% |
三 |
总 计: |
406.9 |
一+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