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5-00005
  • 文号:闽发改网审外经函〔2025〕4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5-01-02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变更年产功能性纺织品5000万米项目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的通知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变更年产功能性纺织品5000万米项目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的通知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变更年产功能性纺织品5000万米项目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时间: 2025-01-03 15:03

向兴(福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变更向兴(福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功能性纺织品5000万米项目<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2023年12月18日,我委对向兴(福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功能性纺织品5000万米项目出具《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闽发改外资确字〔2023〕10号,以下简称《项目确认书》)。

  现项目单位提出:由于设备供应商生产周期原因,需延长项目执行年限。同时由于项目终端客户工艺变更导致项目采购计划有变,需变更进口设备清单,为使项目顺利完成,经审核,同意将《项目确认书》中的“项目执行年限(起始年/截止年):2023年/2024年”变更为“项目执行年限(起始年/截止年):2023年/2025年”,同时变更设备清单(附后),其他内容仍

  按《项目确认书》执行。请按规定向海关办理进口设备免税手续。

  附件:向兴(福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功能性纺织品5000万米项目进口设备清单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向兴(福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变更向兴(福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功能性纺织品5000万米项目<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2023年12月18日,我委对向兴(福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功能性纺织品5000万米项目出具《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闽发改外资确字〔2023〕10号,以下简称《项目确认书》)。

  现项目单位提出:由于设备供应商生产周期原因,需延长项目执行年限。同时由于项目终端客户工艺变更导致项目采购计划有变,需变更进口设备清单,为使项目顺利完成,经审核,同意将《项目确认书》中的“项目执行年限(起始年/截止年):2023年/2024年”变更为“项目执行年限(起始年/截止年):2023年/2025年”,同时变更设备清单(附后),其他内容仍

  按《项目确认书》执行。请按规定向海关办理进口设备免税手续。

  附件:向兴(福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功能性纺织品5000万米项目进口设备清单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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