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4-00370
- 文号:闽发改网审外经函〔2024〕171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4-10-29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变更福建思麒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亿平方米工业基布项目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的通知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变更福建思麒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亿平方米工业基布项目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的通知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思麒新材料有限公司:
报来《福建思麒新材料有限公司关于年产1亿平方米工业基布项目申请<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延期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委于2022年1月对福建思麒新材料有限公司关于年产1亿平方米工业基布项目出具了《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闽发改外资确字〔2022〕1号,以下简称《项目确认书》)。
现项目单位提出申请:为避免无法正常使用剩余的进口设备用汇额度,申请变更该项目的执行年限。经审核,同意将《项目确认书》中的“项目执行年限(起始年/截止年):2021年/2024年”变更为“项目执行年限(起始年/截止年):2021年/2025年”,其他内容仍按闽发改外资确字〔2022〕1号执行。请按规定向海关办理进口设备免税手续。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思麒新材料有限公司:
报来《福建思麒新材料有限公司关于年产1亿平方米工业基布项目申请<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延期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委于2022年1月对福建思麒新材料有限公司关于年产1亿平方米工业基布项目出具了《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闽发改外资确字〔2022〕1号,以下简称《项目确认书》)。
现项目单位提出申请:为避免无法正常使用剩余的进口设备用汇额度,申请变更该项目的执行年限。经审核,同意将《项目确认书》中的“项目执行年限(起始年/截止年):2021年/2024年”变更为“项目执行年限(起始年/截止年):2021年/2025年”,其他内容仍按闽发改外资确字〔2022〕1号执行。请按规定向海关办理进口设备免税手续。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