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4-00344
- 文号:闽发改网审外经函〔2024〕159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4-10-11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在孟加拉合资新建70MW光伏电站项目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在孟加拉合资新建70MW光伏电站项目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在孟加拉合资新建70MW光伏电站项目变更的请示》收悉。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在孟加拉合资新建70MW光伏电站项目(项目编码:2311-350000-04-01-104329)经我委于2023年10月12日以《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闽发改外经备〔2023〕85号)备案。经研究,现就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在孟加拉合资新建70MW光伏电站项目申请变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同意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在孟加拉合资新建70MW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地点由“直接目的地:新加坡-新加坡”变更为:“直接目的地:孟加拉国-吉大港”。项目主要内容由“1.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其境外全资子公司永福新加坡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永福-
新加坡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与孟加拉国企业Pinnacle 0mni traders Ltd.共同出资在孟加拉国设立BDLAMA SOLARLTD.,其中中方股权占比87%,投资额8486.3976万美元,外方股权占比13%,投资额1268.0824万美元”变更为“1.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与孟加拉国企业Pinnacle 0mni traders Ltd.和Air & WavePvt.Ltd.共同出资在孟加拉国设立BDLAMA SOLARLTD.,其中中方股权占比87%,投资额8486.3976万美元,外方股权占比13%,投资额1268.0824万美元,其中Air & WavePvt.Ltd.占比8.01%、Pinnacle 0mni traders Ltd.占比4.99%。”
二、其他事项仍按照《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闽发改外经备〔2023〕85号)执行。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在孟加拉合资新建70MW光伏电站项目变更的请示》收悉。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在孟加拉合资新建70MW光伏电站项目(项目编码:2311-350000-04-01-104329)经我委于2023年10月12日以《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闽发改外经备〔2023〕85号)备案。经研究,现就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在孟加拉合资新建70MW光伏电站项目申请变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同意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在孟加拉合资新建70MW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地点由“直接目的地:新加坡-新加坡”变更为:“直接目的地:孟加拉国-吉大港”。项目主要内容由“1.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其境外全资子公司永福新加坡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永福-
新加坡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与孟加拉国企业Pinnacle 0mni traders Ltd.共同出资在孟加拉国设立BDLAMA SOLARLTD.,其中中方股权占比87%,投资额8486.3976万美元,外方股权占比13%,投资额1268.0824万美元”变更为“1.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与孟加拉国企业Pinnacle 0mni traders Ltd.和Air & WavePvt.Ltd.共同出资在孟加拉国设立BDLAMA SOLARLTD.,其中中方股权占比87%,投资额8486.3976万美元,外方股权占比13%,投资额1268.0824万美元,其中Air & WavePvt.Ltd.占比8.01%、Pinnacle 0mni traders Ltd.占比4.99%。”
二、其他事项仍按照《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闽发改外经备〔2023〕85号)执行。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