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4-00219
  • 文号:闽发改新能〔2024〕318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4-07-03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消纳基础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消纳基础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消纳基础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时间: 2024-07-04 16:51

各设区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华能福建公司、大唐福建公司、华电福建公司、国能福建公司、国电投福建公司、三峡福建公司、华润电力东南分公司、中核汇能福建公司、中广核新能源福建公司、古田中电建新能源福建公司、福建润峡新能源公司、武平出米岩风电公司,福建省能化集团、福建省投资集团、闽东电力公司: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4〕44号)以及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省新能源消纳基础数据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尽快完成系统注册

  在接到本通知后,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应立即登录新能源消纳数据填报和管理系统(网址:www.xnyxnyj.cn,以下简称数据填报系统)完成账户注册;各上述发电企业应尽快组织所属已并网发电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单位登录数据填报系统完成账户注册,另外还须做好所属在建风电、光伏项目进度跟踪,要求项目单位在并网投运当月登录数据填报系统完成账户注册。

  各设区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会同本地电力行业主管部门,通知辖区内增量配电网企业和非上述发电企业投资建设的已并网风电、光伏项目单位登录数据填报系统完成账户注册;对于在建项目,通知项目单位应在项目投运当月登录数据填报系统完成账户注册。

  所有在运风电、光伏项目单位应在2024年7月10日前完成账户注册。

  二、及时登录系统填报数据信息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所有注册的用户从2024年7月开始,应在每月15日前完成新能源消纳基础数据填报工作,填报内容见附件。

  三、认真做好信息填报工作安排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单位要安排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管理系统并负责数据填报,所填报数据必须通过内部严格审核,并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若发现数据填报过程中有瞒报、乱报的情况,我委将给予通报并要求其整改。

  四、按期报送系统负责人信息

  请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下班前将系统负责人(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我委;上述企业汇总所属风电、光伏项目的系统负责人信息后于2024年7月10日下班前报送我委;各设区市级发改部门负责汇总辖区内非上述企业所属的光伏项目系统负责人信息,于2024年7月10日下班前报送我委。后续若有变更系统负责人或有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注册,请及时将更新后人员信息报送我委。

  请各有关单位和企业高度重视本项工作,落实相关要求。在数据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相关联系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发改委 刘燕飞 0591-87063708

  电规总院(系统管理) 汤兰西 010-58388532

  邮箱:fgwxnyc@fj.gov.cn   

  附件:新能源消纳基础数据填报说明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新能源消纳基础数据填报说明

  一、填报系统基本情况

  系统网址:www.xnyxnyj.cn

  注册账户: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业主、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自行注册账户。

  二、填报内容

  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业主、电网企业需按场站填写基本信息和运行数据。场站基本信息只需填写一次,场站运行数据需每月填写。

  (一)场站基本信息

  包括场站名称、项目类型(风电/光伏)、开发方式(风电:集中式/分散式,光伏:集中式/分散式)、项目所在地(省、市、县)、项目业主名称、是否为大基地项目、是否为市场化并网项目、并网容量、并网日期、接入变电站名称、接入电压等级等。

  (二)场站运行数据

  包括本月可用发电量、可用发电量计算方法、本月实际发电量、本月受限电量、本月系统原因受限电量、本月特殊原因受限电量、受限原因(按受限原因分解受限电量)、本月利用率(仅考虑系统原因受限电量)、逐小时功率曲线、备注等。

  三、有关情况说明

  (一)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业主和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填报的数据差异较大,应向我委做情况说明,并负责数据更正工作。

  (二)在填写并正式提交场站基本信息或场站运行数据后,如需变更须通过填报系统提出申请,经我委审核确认后方能变更。

各设区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华能福建公司、大唐福建公司、华电福建公司、国能福建公司、国电投福建公司、三峡福建公司、华润电力东南分公司、中核汇能福建公司、中广核新能源福建公司、古田中电建新能源福建公司、福建润峡新能源公司、武平出米岩风电公司,福建省能化集团、福建省投资集团、闽东电力公司: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4〕44号)以及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省新能源消纳基础数据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尽快完成系统注册

  在接到本通知后,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应立即登录新能源消纳数据填报和管理系统(网址:www.xnyxnyj.cn,以下简称数据填报系统)完成账户注册;各上述发电企业应尽快组织所属已并网发电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单位登录数据填报系统完成账户注册,另外还须做好所属在建风电、光伏项目进度跟踪,要求项目单位在并网投运当月登录数据填报系统完成账户注册。

  各设区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会同本地电力行业主管部门,通知辖区内增量配电网企业和非上述发电企业投资建设的已并网风电、光伏项目单位登录数据填报系统完成账户注册;对于在建项目,通知项目单位应在项目投运当月登录数据填报系统完成账户注册。

  所有在运风电、光伏项目单位应在2024年7月10日前完成账户注册。

  二、及时登录系统填报数据信息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所有注册的用户从2024年7月开始,应在每月15日前完成新能源消纳基础数据填报工作,填报内容见附件。

  三、认真做好信息填报工作安排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单位要安排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管理系统并负责数据填报,所填报数据必须通过内部严格审核,并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若发现数据填报过程中有瞒报、乱报的情况,我委将给予通报并要求其整改。

  四、按期报送系统负责人信息

  请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下班前将系统负责人(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我委;上述企业汇总所属风电、光伏项目的系统负责人信息后于2024年7月10日下班前报送我委;各设区市级发改部门负责汇总辖区内非上述企业所属的光伏项目系统负责人信息,于2024年7月10日下班前报送我委。后续若有变更系统负责人或有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注册,请及时将更新后人员信息报送我委。

  请各有关单位和企业高度重视本项工作,落实相关要求。在数据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相关联系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发改委 刘燕飞 0591-87063708

  电规总院(系统管理) 汤兰西 010-58388532

  邮箱:fgwxnyc@fj.gov.cn   

  附件:新能源消纳基础数据填报说明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新能源消纳基础数据填报说明

  一、填报系统基本情况

  系统网址:www.xnyxnyj.cn

  注册账户: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业主、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自行注册账户。

  二、填报内容

  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业主、电网企业需按场站填写基本信息和运行数据。场站基本信息只需填写一次,场站运行数据需每月填写。

  (一)场站基本信息

  包括场站名称、项目类型(风电/光伏)、开发方式(风电:集中式/分散式,光伏:集中式/分散式)、项目所在地(省、市、县)、项目业主名称、是否为大基地项目、是否为市场化并网项目、并网容量、并网日期、接入变电站名称、接入电压等级等。

  (二)场站运行数据

  包括本月可用发电量、可用发电量计算方法、本月实际发电量、本月受限电量、本月系统原因受限电量、本月特殊原因受限电量、受限原因(按受限原因分解受限电量)、本月利用率(仅考虑系统原因受限电量)、逐小时功率曲线、备注等。

  三、有关情况说明

  (一)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业主和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填报的数据差异较大,应向我委做情况说明,并负责数据更正工作。

  (二)在填写并正式提交场站基本信息或场站运行数据后,如需变更须通过填报系统提出申请,经我委审核确认后方能变更。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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