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4-00202
  • 文号:闽发改网审投资函〔2024〕90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4-06-20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省本级子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函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省本级子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函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省本级子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函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时间: 2024-06-21 15:31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福建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省本级子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函》(闽海渔函〔2024〕78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省本级子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省本级子项目)初步设计方案(项目编码:2312-350000-04-04-922194)。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全省。

  三、项目单位: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一)升级改造地方海洋观测网31个海洋观测站点(岸基站点和浮标),14套岸基站点基础设施改造,在重点区域新布设3套10米大浮标2套海床基、3套地波雷达等观测站点,2套潮位仪、建设 2条多功能无人船、6台无人机、3套水下机器人、6套海洋灾害现场视频监控系统、6套海洋灾害实况卫星通信系统等海洋海上突发事件应急观测体系。对预警报产品制作发布系统、智能网格海上突发应急决策系统进行信创升级改造,满足海洋观测监测能力使用需求。  

  (二)开展海洋观测站点北斗卫星通信国产化应用建设,对福建省级现有基本海洋数据传输网进行网络安全及密码应用安全防护建设,保障省海洋与渔业局业务及数据安全。  

  (三)开展省级海洋预报配套业务机房、5套会商系统配套及音视频系统升级改造,加强4个实验室海洋生态灾害等检测分析能力,新建渔排基3套,建设12套无人机自动巡测机场;建设一套海洋生态预警监测系统,实现海洋生态系统动态监管。  

  (四)扩容原渔港视频会议系统,采购一批国产化的数据库和中间件,满足本期规划国产化系统信创建设的组件需求。采购电子海陆图、电子海图及工程软件,支撑海洋灾害决策支撑系统运行。建设海洋灾害综合决策支撑系统,实现海洋灾情信息及时反馈和承灾体隐患的研判预警。

  五、项目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概算24343.2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22760.9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222.49万元,项目预备费359.75万元。建设资金除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17040.25万元,剩余7302.97万元由省级促进海洋与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和省级海洋服务与渔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解决。

  六、项目建设应用要求

  (一)项目单位应落实资产管理、安全使用等方面工作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落实项目建设应用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

  (二)按照《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抓好项目建设应用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涉及项目相关标准,与省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衔接。

  (三)将相关数据接口、便民政务服务接入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等基础公共平台,充分考虑全省政务服务的数据共享应用和业务协同,提升公众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项目建设要落实《福建省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建设方案》等规定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将本项目的无条件共享类、有条件共享类政务数据全量向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登记、汇聚、更新,暂不共享类政务数据通过向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开放数据服务接口,满足全省各级政务部门数据共享应用需求。

  (五)依托省公共数据资源统一开放平台加大政务数据资源普遍开放力度,依托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服务平台推动数据资源场景式开发利用。

  (六)项目应充分利用省海洋与渔业局已有的信息化建设成果开展建设。

  七、项目方案或项目申报函若存在与本函内容不一致,以本函为准。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有重要变更,须报我委同意。

  请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按要求认真办理相关手续,据此函抓紧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附件:工程概算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工程概算表

序号

费用名称

投资概算

(万元)

备注

工程建设费

22760.98

 

(一)

设备方案

19342.71

 

1

海洋观测监测能力提升

10130.11

 

2

升级改造基本海洋数据传输网

1472.70

 

3

海洋灾害预报警报能力提升

6984.73

 

4

海洋灾害风险管控能力提升

755.17

 

(二)

工程方案

126.04

 

1

海洋观测监测能力提升

0.00

 

2

升级改造基本海洋数据传输网

0.00

 

3

海洋灾害预报警报能力提升

126.04

 

4

海洋灾害风险管控能力提升

0.00

 

(三)

数字化方案

3292.24

 

1

海洋观测监测能力提升

650.40

 

1.1

预警报产品制作发布系统升级改造

398.80

 

1.2

智能网格海上突发应急决策系统升级改造

251.60

 

2

升级改造基本海洋数据传输网

0.00

 

3

海洋灾害预报警报能力提升

350.00

 

3.1

海洋生态预警监测系统

350.00

 

4

海洋灾害风险管控能力提升

2291.84

 

4.1

海洋灾害综合决策支撑系统

2199.84

 

4.2

闽政通(海渔专区)

92.00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222.49

 

1

代建管理费

211.00

 

2

建设单位管理费

40.00

 

3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造价编审

20.51

 

4

图审费

0.30

 

5

工程保险费

0.38

 

6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

0.20

 

7

工程款支付担保

1.51

 

8

消防工程检测检查费

2.52

 

9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0.63

 

10

设计费

196.60

 

11

系统集成费

163.88

 

12

工程监理费

357.35

 

13

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费

113.80

 

14

密码测评费

113.80

 

项目预备费

359.75

 

总计

24343.22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福建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省本级子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函》(闽海渔函〔2024〕78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省本级子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省本级子项目)初步设计方案(项目编码:2312-350000-04-04-922194)。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全省。

  三、项目单位: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一)升级改造地方海洋观测网31个海洋观测站点(岸基站点和浮标),14套岸基站点基础设施改造,在重点区域新布设3套10米大浮标2套海床基、3套地波雷达等观测站点,2套潮位仪、建设 2条多功能无人船、6台无人机、3套水下机器人、6套海洋灾害现场视频监控系统、6套海洋灾害实况卫星通信系统等海洋海上突发事件应急观测体系。对预警报产品制作发布系统、智能网格海上突发应急决策系统进行信创升级改造,满足海洋观测监测能力使用需求。  

  (二)开展海洋观测站点北斗卫星通信国产化应用建设,对福建省级现有基本海洋数据传输网进行网络安全及密码应用安全防护建设,保障省海洋与渔业局业务及数据安全。  

  (三)开展省级海洋预报配套业务机房、5套会商系统配套及音视频系统升级改造,加强4个实验室海洋生态灾害等检测分析能力,新建渔排基3套,建设12套无人机自动巡测机场;建设一套海洋生态预警监测系统,实现海洋生态系统动态监管。  

  (四)扩容原渔港视频会议系统,采购一批国产化的数据库和中间件,满足本期规划国产化系统信创建设的组件需求。采购电子海陆图、电子海图及工程软件,支撑海洋灾害决策支撑系统运行。建设海洋灾害综合决策支撑系统,实现海洋灾情信息及时反馈和承灾体隐患的研判预警。

  五、项目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概算24343.2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22760.9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222.49万元,项目预备费359.75万元。建设资金除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17040.25万元,剩余7302.97万元由省级促进海洋与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和省级海洋服务与渔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解决。

  六、项目建设应用要求

  (一)项目单位应落实资产管理、安全使用等方面工作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落实项目建设应用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

  (二)按照《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抓好项目建设应用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涉及项目相关标准,与省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衔接。

  (三)将相关数据接口、便民政务服务接入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等基础公共平台,充分考虑全省政务服务的数据共享应用和业务协同,提升公众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项目建设要落实《福建省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建设方案》等规定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将本项目的无条件共享类、有条件共享类政务数据全量向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登记、汇聚、更新,暂不共享类政务数据通过向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开放数据服务接口,满足全省各级政务部门数据共享应用需求。

  (五)依托省公共数据资源统一开放平台加大政务数据资源普遍开放力度,依托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服务平台推动数据资源场景式开发利用。

  (六)项目应充分利用省海洋与渔业局已有的信息化建设成果开展建设。

  七、项目方案或项目申报函若存在与本函内容不一致,以本函为准。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有重要变更,须报我委同意。

  请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按要求认真办理相关手续,据此函抓紧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附件:工程概算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工程概算表

序号

费用名称

投资概算

(万元)

备注

工程建设费

22760.98

 

(一)

设备方案

19342.71

 

1

海洋观测监测能力提升

10130.11

 

2

升级改造基本海洋数据传输网

1472.70

 

3

海洋灾害预报警报能力提升

6984.73

 

4

海洋灾害风险管控能力提升

755.17

 

(二)

工程方案

126.04

 

1

海洋观测监测能力提升

0.00

 

2

升级改造基本海洋数据传输网

0.00

 

3

海洋灾害预报警报能力提升

126.04

 

4

海洋灾害风险管控能力提升

0.00

 

(三)

数字化方案

3292.24

 

1

海洋观测监测能力提升

650.40

 

1.1

预警报产品制作发布系统升级改造

398.80

 

1.2

智能网格海上突发应急决策系统升级改造

251.60

 

2

升级改造基本海洋数据传输网

0.00

 

3

海洋灾害预报警报能力提升

350.00

 

3.1

海洋生态预警监测系统

350.00

 

4

海洋灾害风险管控能力提升

2291.84

 

4.1

海洋灾害综合决策支撑系统

2199.84

 

4.2

闽政通(海渔专区)

92.00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222.49

 

1

代建管理费

211.00

 

2

建设单位管理费

40.00

 

3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造价编审

20.51

 

4

图审费

0.30

 

5

工程保险费

0.38

 

6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

0.20

 

7

工程款支付担保

1.51

 

8

消防工程检测检查费

2.52

 

9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0.63

 

10

设计费

196.60

 

11

系统集成费

163.88

 

12

工程监理费

357.35

 

13

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费

113.80

 

14

密码测评费

113.80

 

项目预备费

359.75

 

总计

24343.2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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