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4-00028
- 文号:闽发改网审农业函〔2024〕10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4-01-19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气象局:
报来《福建省气象局关于申请审批福建省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闽气函﹝2023﹞218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为进一步提高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提供多元化的气象服务,满足福建社会经济发展、气象灾害防御、资源开发、人民高品质生活等方面的需求,经研究,同意福建省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编码:2311-350000-04-01-124775;申请国债资金项目编码:2207-350000-04-01-429618)。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气象局、9个地市气象局(包括福州、莆田、泉州、漳州、龙岩、三明、南平、宁德、平潭)、福建省气象信息中心和福建省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等现有场地内。软件类系统布局于福建省电子政务云计算平台、异地政务云平台、三家运营商云平台,硬件设备根据需要部署到所辖区气象局或租用其他相关部门具备条件的场地内。
三、项目单位:福建省气象局。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提升气象监测能力、提升气象预报预警服务能力、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提升信息支撑能力等。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2857万元,其中增发国债资金23000万元,省财政厅配套资金5120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250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2237万元。
六、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七、项目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项目勘察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涉及的相关地市审查出具《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项目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防止发生废气、废水、废油污和IT设备辐射等污染事故,制定详细的防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对措施。
十、请据此函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气象局:
报来《福建省气象局关于申请审批福建省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闽气函﹝2023﹞218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为进一步提高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提供多元化的气象服务,满足福建社会经济发展、气象灾害防御、资源开发、人民高品质生活等方面的需求,经研究,同意福建省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编码:2311-350000-04-01-124775;申请国债资金项目编码:2207-350000-04-01-429618)。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气象局、9个地市气象局(包括福州、莆田、泉州、漳州、龙岩、三明、南平、宁德、平潭)、福建省气象信息中心和福建省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等现有场地内。软件类系统布局于福建省电子政务云计算平台、异地政务云平台、三家运营商云平台,硬件设备根据需要部署到所辖区气象局或租用其他相关部门具备条件的场地内。
三、项目单位:福建省气象局。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提升气象监测能力、提升气象预报预警服务能力、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提升信息支撑能力等。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2857万元,其中增发国债资金23000万元,省财政厅配套资金5120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250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2237万元。
六、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七、项目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项目勘察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涉及的相关地市审查出具《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项目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防止发生废气、废水、废油污和IT设备辐射等污染事故,制定详细的防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对措施。
十、请据此函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1220号

